我國青少年法制教育調查報告發布
□本報記者張維
一份關于我國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調查報告5月28日在京發布.這
份由教育部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和中國政法大學青少年法制教育研
究中心聯合發布的報告顯示,在小、初、高的不同階段中,青少年學
生運用法律的意愿并沒有隨年齡增長而呈現上升趨勢,反而隨年齡增
長而下降.
執法不公影響青少年用法積極性
據該報告課題組負責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環德教授介
紹,2013年7月至11月間,課題組成員先后赴廣西、湖北、湖南、
廣東、重慶、上海、安徽、浙江、河北等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進行實地調研,選取了其中22個地級市、8個直轄市區縣的340余
所中小學的師生及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進行問卷調查.
調查結果顯示,所有參與調查的小學生在法律常識測試中的平均
正確率為63.8%;所有參與調查的初中生在法律常識測試中的平均
正確率為55.8%;所有參與調查的高中生在法律常識測試中的平均
正確率為53%.
據此,報告指出,從能力層面上講,青少年學生的法律意識普遍提
高,初步具備運用法律的能力和積極性.但整體而言,在小、初、高的
不同階段中,青少年學生運用法律的意愿,并沒有像法律情感一樣隨
年齡增長而呈現上升趨勢,反而有隨年齡增長而下降的趨勢.
對此,報告分析認為,“這與我國法治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立法與執
法存在落差的現象(如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執法效率低下等)有關.
青少年隨著年齡增長會對此類社會問題有愈發真切的感受,從而在一
定程度上影響其運用法律的積極性.”
課堂教學須加大公法教育力度
報告發現,從法律常識的認知層面上講,青少年學生普遍形成了對
憲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礎法律知識的整體認知,但在掌握程
度上存在結構上的不完整.例如,小學生、初中生、高中生對憲法、
行政法和程序法方面的知識整體掌握得較差,而對民法、未成年人保
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方面的知識則掌握得相對較好.
究其原因,報告認為,可能是因為民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知識與
青少年日常生活的緊密度較高,這些知識在生活中的應用機會也較多,
因而掌握起來也更容易達至“熟能生巧”的境界.
此外,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
律是目前學校法制教育的重點,可見課堂教學的重視程度也會影響學
生對某方面知識的掌握.
以初中生測試結果為例,涉及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
罪法知識的題目共3道,分別涉及未成年人不良行為、未成年人的社
會保護、未成年人飲酒問題,三道題的正確率分別為81.2%、84%和
66.7%.數據表明,初中生對于上述兩部法律的知識掌握情況良好,這
與當前學校法制教育對此方面知識的重視不無關系.
但同樣的調查對象在行政法部分的答題結果就相差較大.相關題
目共計兩道,分別涉及行政處罰、中學生對行政法的基本認知,兩道
題的正確率分別為36.8%和34.5%.該數據表明,初中生尚未對行政法
形成基本的認知.
報告認為,鑒于憲法、行政法等公法常識教育在培育公民意識、
樹立權利觀念方面的重要性,在今后的法制教育中,學校確實有必要
通過更為貼近生活的教學方式,加大對憲法、行政法、訴訟法等公法
知識的教學力度,促使學生在知識結構方面更加完善.
不能單以法律課成績作評價標準
2011年,教育部頒布了《全國教育系統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六
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明確提出要將“加強青少年社會主
義法治理念教育,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公民”作為普法工作的核心目標,
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重點推進和保障對學生的法制教育,
從小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
據此,報告建議,建立一套兼具導向、激勵、監督和考核作用的青
少年法制教育評價機制,對各地方、各中小學法制教育的效果進行客
觀、公正的評價.評價機制應包括,對學校法制教育管理水平的綜合
評估,包括學校法制教育的目標定位、法制教育領導班子組成、師資
配備、課程設置、教育活動實施情況等.對法制課教師的教學水平進
行評價,包括教師的業務水平、教學態度、教育方法和教學效果等.
報告建議,要對學生的法治理念進行評價.評價不能單以法律課成
績作為標準,還要綜合考查學生的法律素質,看學生能否知行合一,即
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守法并正確用法.
報告還建議,對學校與家庭、社區的合作、聯動進行評估.對地方
教育行政部門的保障措施進行評估,考核評估的情況宜納入地方行政
部門業績考核的范圍,確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師資、經費、教材的全面
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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