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考法律本科考試科目
序號
現行計劃課程名稱
必考選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中國近現代史綱要
英語(二)
法律文書寫作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概論
合同法
公司法
勞動法
環境法與資源保護法
知識產權法
婚姻家庭法
金融法
稅法
票據法
保險法
房地產法
市場競爭法概論
證據法學
公證與律師制度
學分合計
畢業論文
2
14
3
4
6
5
4
4
4
4
3
4
3
任
3
選3
三3
門4
6
3
65
學分
必考選考
1
2
3
4
5
6
7
中國革命史
英語
中國法律思想史
國際私法
國際經濟法概論
外國法制史
金融法
知識產權法
政治學原理
立法學
勞動法學
侵權行為法
物權法
環境法學
證據學
合同法
任
選
五
門
6
14
5
4
4
5
6
6
4
3
3
3
3
3
3
3
4
不計學分
序號
原計劃課程名稱學分
1
2
3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4
8
1
2
3
4
5
6
7
8
4
5
6
7
89
微型計算機應用基礎
畢業考核
說明:
1、凡取得國民教育系列的各類高等院校的法律、經濟法學、行政法學、律師等專業專
科畢業生,可直接報考法律專業本科,監所管理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法律專業本科段,須加
考民事訴訟法學或民事訴訟原理與實務。
2、其他專業的專科、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專業本科段時,需加法理學、憲法學、刑法
學、民法學、民事訴訟法學五門課程。
3、原法律專業自考專科畢業生報考法律專業本科段時,已通過“婚姻法”課程考試的,
不須報考“婚姻家庭法”課程,可在選考課程中另行任選一門課程考試。
4、原法律專業自考專科畢業生已通過“中國法制史”課程考試的,在報考本科段時,不
須報考“中國法制史”,而應參加基礎科段的“行政法學”課程考試,在專科已通過“行政法學”
課程考試的,報考本科段時,須參加“中國法制史”的考試,以上考生,本科段可少選一門選
考課程。
5、原法律專業本科段第一輪考試計劃與新計劃中,凡課程名稱相同、要求一致的課程,
成績互抵;原計劃中由必考課改為新計劃中的選考或由選考課改為必考課的課程,成績對應
相抵。如:金融法(原為必考)互抵金融法(現為選考);環境法學(原為選考)互抵環境
法與資源保護法(現為必考)。
6、在原法律專業本科段第一輪考試中,已通過必考課“中國法律思想史”、“外國法制史”,
選考課“立法學”、“侵權行為法”、“政治學原理”、“物權法”、“微型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考
試的,可抵新計劃中的選考課。
7、申請免考英語(二)的考生,必須在選考課中加考三門課程,其學分不少于14學
分。
8、根據教育部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政治課課程設置的通知,原來按老計劃
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凡通過“思想概論”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原理”2門課程的,
不再參加新的思想政治理論課的考試;只通過其中一門課程的考生,須參加“中國近現代史
綱要”課程的考試。
本文發布于:2022-07-16 09:37:3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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