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戶指定的供應商,怎么管理?(附7個?法)
經常聽?抱怨,說客戶指定的供應商不服管。?下之意不服管就是沒法管,如果出了問題的話,那對不起,客戶,你只能?求多福了。我想說的是,這表?上是不知道怎么管,其實是不愿管的問題;看上去是供應商的問題,其實是采購?的問題。
?先,客戶指定并不意味著管不得。是的,供應商是客戶指定的,但不要忘了,采購?也是客戶指定的,?且是客戶指定來管理供應商的。雖說客戶指定的供應商沒法隨意更換,但采購?跟客戶直接打交道,可以更多地影響客戶,在未來的項?上選擇配合度?的供應商;?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呢,?旦產品開發好了,與客戶就沒什么接觸,能夠影響采購?的地?就很有限。
所以,供應商的?量往往沒有想象的那么?。采購?看上去沒有選擇權和議價權,其實是有很多杠桿?量可利?,在與供應商的博弈中,往往處于更有利的地位。采購?意識不到這點,在?理上就輸了;后續管理困難,也就可想?知了。
其次,不是"不服管",?是"沒有管"。很多公司的供應商管理?常粗放,可以歸納為"輕管理,重淘汰"----主要是依賴市場競爭,平常溝通、管理有限,遇到問題的第?反應就是換供應商。
但不幸的是,供應商之所以是被客戶指定,往往是因為有獨到的技術或產品,競爭對?也相對較少,即使是客戶也不是說要換就能換的。很多情況下,這種供應商屬于戰略供應商,或者瓶頸供應商,淘汰不是解決?案。
?采購?呢,在"要么聽我的,要么我把你換掉"的"?采購"?態驅動下,碰個?青臉腫也就不?為奇了。所以,這看上去是客戶指定的供應商"不服管",其實往往是采購?"沒有管",沒有盡到管理責任,或者不愿管。
最后,與其相互攻訐,不如相互配合。因為是客戶指定,"拉郎配",采購看著供應商就不順眼。再加上迷信"沒有選擇權就沒有管理權","?采購"們就先?為主地認為這供應商管不好。接下來呢,就是有意?意地找供應商的錯,以"證明"??的判斷是正確的。
雙?就如婆媳關系。同樣的事,發?在"??"?上過得去,發?在"媳婦"?上就過不去----"??"是??選擇的,多?的事?都會替她藏著掖著;"媳婦"是別?選擇的,所以就?門?思地等著揪錯。"婆婆"這樣對付“媳婦”,也決定了"媳婦"會怎么對付“婆婆”。雙?打?底?都想著證明對?有問題,就注定?常沒有多少溝通、協作。
此外,客戶指定的供應商要么規模太?、要么規模太?,各有獨特的挑戰。供應商太?,靈活性差,服務往往也不到位。但這些企業往往是技術驅動,產品競爭優勢強,不是戰略供應商,就是瓶頸供應商。"?采購"們不知區別對待,?對付?供應商的辦法來管理,惹?了供應商,?沒法淘汰,?然就不會有什么好結果。
供應商太?,靈活度?、服務不錯,但產能卻往往是個問題----這類供應商多為特定?藝的專家,以??操作為主,產能有限,最希望的是需求穩定。?采購??般?動化?平較?,?批量?產,需求?來??堆,
供應商就得加班加點;需求??,供應商的員?就三天五天地沒事?。
這對供應商來說是?問題:要么是趕?加急,成本?昂;要么是?所事事,造成浪費。"?采購"們?貫強勢,不肯(其實也是不能夠)把需求做得更平滑。結果呢,雖說供應商的總體產能?夠,但短期產能卻屢屢出現瓶頸。?旦交貨延遲,"?采購"們就不斷到客戶那?告狀。說?了,也是沒有履?管理的職責。
所以,客戶指定的供應商難管,看上去是供應商的問題,其實?多是采購?的不?。認識不到這點,或者不愿意承認這點,"?采購"們就注定?煩不斷。
對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相信很多?都有同樣的感覺:很?B、很不配合,在品質、交期、服務、成本、責任及技術??都不符合要求。
對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的管理,在供應商關系管理中,成了?道難題,那么,是否有?認真分析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為什么會那么??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點:
1.?我莫屬,占據強勢地位;
2.由于距離與空間的隔閡,交流不夠通暢;
2.由于距離與空間的隔閡,交流不夠通暢;
3.由于指定,對此供應商的管理可能弱化或放任;
4.由于采購?在付款或過程管理??沒有引起供應商的興趣;
5.??因素,如采購?的采購?員與客戶指定供應商存在利益關系;
其實,對于客戶指定供應商的管理?法很多,不同的采購?需要采取最適合??的?法:
?法?:
在與客戶簽訂買賣合同時,可以事先申明責任,明確客戶指定供應商的價格、質量、交期、服務、質量改善、技術?持、信息互動等??的責任范圍,并在合同?注明“?旦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出現問題,客戶需要承擔責任”的條款。同時,在與供應商簽訂合作合同與協議時,要求客戶?起參加,作為見證。
?法?:
調整訂單?例的?式給客戶和指定的供應商以壓?,采取此種?法的前提是客戶指定供應商是?單?供應商,如果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為單?供應商,那想調都沒得調,此種?法基本上沒法實施,因為在客戶?上的企業,得罪客戶總是沒好果?吃的。
?法三:
弄清楚客戶“指定”的理由,提供替代供應商給客戶或者要求客戶提供其他供應商。這種?法的前提是要求采購?要有?夠的證據證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如何劣跡斑斑(最好有量化的數據),同時要指出導?新供應商的好處;
?法四:
在事實為依據的前提下(將客戶指定的供應商的劣跡和所造成的影響??記錄),向供應商通告問題,提出整改要求并設定整改期限,必要時,給供應商?些可操作的整改建議,與此同時,通告給客戶知道,另外,與供應商的重要會議或郵件都抄送給客戶,以便讓客戶知道并取得客戶的?持;如果供應商不配合改善或改善?效,則尋找替代供應商,并向客戶推薦(按?法三);
?法五:
帶著問題,協同客戶?同去供應商現場解決或與供應商進?必要的談判。
?法六:
將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因為品質、交期、服務等問題產?的風險和劣質成本??詳細地量化,并反映在客
戶的報價中,說明為什么要調整價格,對于價格,相信客戶會敏感的,?旦有量化的數據?持,客戶也?話可說,或者會聽取報價?的建議(停?指定,啟?替代供應商);
?法七:
與客戶協商改變合作模式,由客戶直接管理供應商,企業只接受合格的物料/配件以供使?,把這種合作模式演變成純粹加?(即包?不包料);
但是,如果客戶與指定的供應商之間存在著?些?際關系、利益輸送、股權合作等??的關系,如果插?,風險就很?,這需要企業事先弄清并采取適合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