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刻制公章申請書通用5篇
關于公章刻公章申請書 篇一
一、管理:
1、經總經理授權由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監
督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財務專用章的印章管理工作,
監督財務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公司設立印章管理登記制度,使用以及領取、歸還印章時應予以登記和審批;
3、公司各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刻制公章。
二、保管及使用:
1、公司行政公章以及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部保管;
2、保管人員要樹立高度的責任心,保證印章保管和使用的安全。除總經理同意外,不
得擅自轉交他人代管;
3、保管人員應對文件內容和《印章使用審批單》上載明的簽署情況予以核對,經核對
無誤的方可蓋章;
4、未經總經理同意,不得在空白公文紙和未填好內容的介紹信、證明以及合同上蓋章。
5、印章原則上不許帶出公司,對確需將印章帶出使用的,應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時載明事項,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由兩人以上共同前往,方可攜帶使用。
三、審批:
3.1 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
1、公司各部門因公務需加蓋公司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的,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
審批單》;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司行政公章的,由需使用的員工在公司行政
部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2、經部門經理或部門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公司員工因私事需出具證明而使用公
司行政公章的,根據所證明的事項涉及的部門由相關部門經理或者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蓋章,并將蓋章的文件原件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印件存檔;
4、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行政部銷毀。
3.2 財務專用章使用審批手續
1、財務部使用的常規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范性的各類報表等,由財務部負
責人審批后蓋章;
2、公司其他各部門若需加蓋財務財務專用章,由經辦人填寫《印章使用審批單》;
3、經部門經理或負責人簽字,總經理審批;
4、財務部蓋章,并將蓋章文件的原件交行政部存檔保管,在確實無法留存原件時以復
印件存檔,。財務部使用的常規性、一般性的表格、函件,如規范性的各類報表等除外;
5、已蓋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須交回財務部銷毀。
個人刻章申請書 篇二
xx市公安局:
我公司于20xx年5月25日辦理核準登記注冊,注冊號為xxx,已刻制公章,現因業務
需要,需刻“xx公司技術中心”章壹枚,望貴局給予辦理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人:
20xx年3月6日
刻章申請書 篇三
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于20XX年5月25日辦理核準登記注冊,注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已刻制公
章,現因業務需要,需刻“xxx公司技術中心”章壹枚,望貴局給予辦理為盼!
特此申請
申請單位:xxxxxxxx公司
20XX 年 3 月 6 日
刻章申請書 篇四
廣西建工集團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我單位現要求制項目技術專用章,專用于項目技術資料鑒印,保證不用于工程施工、材
料購銷等經濟合同。我已詳細閱讀、了解公司的。印章管理規定,對印章的使用與保管我們
堅決按公司印章管理規定執行,接受公司辦公室及各部門的監督檢查,如有違反,本人愿承
擔由此造成的刑事、行政、民事責任,同時接受公司辦公室1萬元至10萬元的經濟處罰。
工程驗收完成竣工資料后即將印章送還辦公室保存。
承諾人:
年 月日
關于公章刻公章申請書 篇五
規格尺寸:
1、黨章一律為圓形,中央刊鐮刀、錘子,直徑為4.2cm, 圓邊寬為0.1cm,鐮刀、錘子
外刊黨組織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2、工會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外邊為雙邊,外邊為粗邊,邊寬為0.1cm,內邊
為細邊,邊寬為0.01cm.上弧為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3、國有企業、國營股份制企業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門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
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徑為1.4cm,圓邊寬為0.12cm,五角星外刊單位名稱,自左而右
環行,或者名稱的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即單位部門名稱放在星下方作橫
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4、專用章一律為圓形,中心部位一律為空白,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上弧為
單位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專用章內容放在章的下邊作橫排,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5、其他企業所屬部門及個體、私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為圓形,直徑為3.8cm,圓邊寬為
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營業執照上核準的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印文字體
一律使用簡化的宋體。
6、工商企業合同專用章不論何種經濟成分一律為圓形,直徑為5.8cm,圓邊寬為0.15cm,
上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業開戶銀行、銀行帳號、電話號碼及企
業地址,自上而下橫排,如刻多枚合同專用章,印章下端應加刻編號,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
字。
7、有限責任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0cm,專用章和公司所屬部門印章直徑為
3.8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者名稱
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為圓形,直徑為4.2cm,圓邊寬為0.12cm,專用章和公司所
屬部門印章直徑為4.0cm,圓邊寬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業名稱,自左而
右環行,或者名稱前段自左而右環行,后段自左而右橫排,印章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9、中外合資(合作)、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印章規格為橢圓形,橫徑為4.5cm,豎徑為
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業標志可準予),企業名稱自左而右環行,或自左而右橫
排,根椐用章單位的要求,可刻制鋼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會團體的印章規格為圓形,直徑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
會團體名稱,左而右環行,印文使用簡化的宋體字。
11、學校及其所屬職能機構的印章一律為圓形,高等學校印章,直徑為4.2cm,中心部
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其所屬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為4.0cm,自左而
右環行學校名稱,職能機構名稱垂直于學校名稱自左而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
等(含中等)以下學校印章,直徑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稱自左而右環行,
其所職能機構印章直徑為4cm,自左而右環行學校名稱,能機構名稱垂直于學校名稱自左而
右橫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級各類學校鋼印,直徑一律為。3.6cm
12、發票專用章
發票專用章的形狀為橢圓形,長軸為40mm、短軸為30mm、邊寬1mm,印色為紅色。
發票專用章中央刊納稅人識別號;外刊納稅人名稱,自左而右環行,如名稱字數過多,
可使用規范化簡稱;下刊"發票專用章"字樣。使用多枚發票專用章的納稅人,應在每枚發票
專用章正下方刊順序編碼,如"(1)、(2)……"字樣。
發票專用章所刊漢字,應當使用簡化字,字體為仿宋體;"發票專用章"字樣字高4.6mm、
字寬3mm;納稅人名稱字高4.2mm、字寬根據名稱字數確定;納稅人識別號數字為arial體,
數字字高為3.7mm,字寬1.3mm。
公章材質:
公章最好使用銅、不銹鋼、牛角或木頭的材質,因為如需在銀行開對公賬戶時紅膠、光
敏印等屬偏軟材質,銀行不給予備案,無法完成留印鑒的程序。
以上公章規格、尺寸僅供參考,實際請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規定的尺寸。
各個公司都有自己的
項目部印章管理辦法
為加強對項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進行規范管理,從源頭上預防項目部印章
因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經濟糾紛,特制訂項目部印章管理辦法。
第一條 項目部印章由項目部負責人向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請,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
報公司審批,批準后由綜合辦公室在公安機關指定并備案的刻章點刻制,項目部無權刻制,
未通過公司刻制且未在綜合辦公室備案的印章均為非法印章,由項目負責人承擔非法印章刻
制產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條 項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項目負責人指定的專人保管,領用人必須在《項目部印章
使用責任承諾書》上簽字并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如因個人原因不慎丟失印章或被盜,專管
員要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刊登遺失公告,必要時予以報警處理。
第三條 印章專管員必須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圍用印。
第四條 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只能用在與本工程相關的技術資料、質量資料、安全資
料;與工程相關方的工作聯系單、會議紀要、備忘錄、工程往來文件、施工方案、向業主請
款報告、與業主各類簽證,與上級往來文件等資料等,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可以直接用印。
項目部技術資料專用章嚴禁用在項目部分包合同及結算單等經濟資料上。
第五條 項目部公章用在本辦法第四條相關資料上時,經項目負責人批準后可以直接用
印,項目部公章用在項目部分包合同及結算單等經濟資料上時,必須通過公司工程部的審核,
經批準后方可用印。
第六條 項目部印章嚴禁對外進行經濟合同與協議、投資、墊資、經營、貸款、擔保、
公證、抵押和處置資產等事項。
第七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將予以收回項目部印章,構成違法犯罪
的報請公安部門處理。
1、項目部印章用于非項目工程資料使用的;
2、利用項目部印章從事詐騙等非法經營活動的;
3、未經批準擅自刻制項目部印章。
第八條 項目部印章專管員是項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責任人,因管理使用不當引起
的經濟糾紛由印章專管員及項目負責人共同承擔全部責任。
第九條 違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調離崗位、單處或并處
200元~500元罰款。
第十條 私自刻印技術資料專用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伍仟元至壹萬元處罰
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技術資料專用章使用在
勞務分包合同、采購合同、租賃合同、結算資料等經濟文件上時,處罰責任人貳仟元至伍仟
元。。
第十一條 私自刻印項目部公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壹萬元至伍萬元處罰并
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私自刻印公司合同專用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伍萬元至拾萬元處
罰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財務專用章的,視情節嚴重程度處罰項目部拾萬元
至貳拾萬元處罰并交回公司銷毀,并由責任人承擔產生的所有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
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買
賣身份證件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
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于證明身份的
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第三百七十五條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武裝部隊
公文、證件、印章罪;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罪;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
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志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產、買賣武裝部隊制式服裝,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志,情節嚴重的,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
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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