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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長的不歸路
作者:顧亦
來源:《檢察風云》2018年第10期
從艱苦樸素的部隊作風,到奉上錢物便給辦事,原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長洪永林用了不到
10年時間完成他的人生蛻變。惠州市人民檢察院立案查明,洪永林通過大肆批準走私汽車入
戶和審批他人到香港定居,收受巨額賄賂,完成了高達數百萬元的財富積累。廣東省公安廳發
現洪永林的問題向其提出警告,洪永林反而加快批準走私車入戶。面對調查,他利用在部隊學
到的反偵查技能,轉移大量贓款,支走相關行賄人,對抗調查。這名20年前被處死的公安局
長,當年就被最高人民法院通報全國,臭名昭著。
1935年洪永林出生于東莞縣(現為東莞市)農民家庭,16歲參軍,18歲入黨,立過功,
受過獎,轉業時候已經升任解放軍某部情報處處長。1982年洪永林轉業地方,出任惠陽地區
行政公署公安處副處長,下基層檢查工作從來都穿當兵時候的軍用解放鞋,作風樸實,廣受稱
贊。那時候洪永林家里吃飯的桌子,還是用部隊帶回來的門板拼成的。
公安處副處長當了一年多,一次回老家東莞縣檢查工作,家鄉熟人看見他還穿著解放膠
鞋,不禁覺得好笑:現在都啥年頭了,你當首長的還穿膠鞋?洪永林案發后回憶此事,說當時
自己“很尷尬,笑著把腳藏入桌底”,第二天馬上買了皮鞋,扔掉膠鞋。從此,他由檢查工作被
招待五六個菜很怕浪費,到大魚大肉吃得越來越舒服,臨走還要帶上一些名優土特產。
終于有東莞縣公安局內保股股長找上門來,奉送500元港幣,請洪永林行個方便,批準他
的親戚去香港。洪永林說,自己整整考慮了一個晚上又一個上午,最后還是在赴港通行證上簽
了字。
1988年1月,惠州撤地設市,洪永林被任命為惠州市公安局局長,足以呼風喚雨,不禁
公開表示:我現在已經不是穿解放鞋的時候了。
從1980年開始,惠州沿海走私成風,其中由香港走私汽車進入大陸,已成為最暴利的大
生意。最早走私車罰沒只歸工商局一家管,洪永林出任公安局長也指令下屬罰沒走私車,被惠
州市審計局發現后,正式警告公安局不得越權罰沒走私車。當時被指定分管批車的副局長也建
議洪永林放手,惹得洪永林龍顏大怒,拍桌子吼叫說,從今以后,只有我洪永林三個字才能批
準汽車入戶,別人誰都不行!
1990年12月,署名“一群公安干警”的舉報信,不斷寄給惠州市委和廣東省公安廳,舉報
信明確指出,惠州市公安局大量批準走私汽車合法入戶,使得城區、惠東、惠陽三縣區的不法
分子猖獗,公開倒賣汽車牌照,每副車牌多的賣到八九萬元,少的也要賣到三四萬元,有關部
門務必應該抓緊處理。

本文發布于:2023-11-22 10:15:02,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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