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4日發(作者:拉勾勾)

徐州市銅山區單集鎮中心中學學校章程(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加速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進程,實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學管理規程》及《學校事故處理辦法》等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并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名稱:徐州市銅山區單集鎮中心中學;
學校機構性質:公立農村初級中學;
現學校法定代表人:張林濤
學制:三年;
現有班級及在校人數:19個教學班,共計有978名在校生;
校址:徐州市銅山區單集鎮政府駐地;
郵政編碼:221127
第三條:學校以“千教萬教教人求真 千學萬學學做真人”為校訓;以“協作文明、求實創新”為校風;以“愛崗敬業、和諧育人”為教風,以“勤學善思、刻苦求知”為學風;以“實事求是”為考風。校徽是,校歌是《單中校歌》,校慶日12月22日,校運動會日五一假前一天,校歌詠比賽日國慶節假前一天。
第四條:辦學宗旨:以人為本、為人民服務、以質量求生存,以創新謀發展。
第五條:辦學理念:賞識教育,關注學困生,做有思想的教育工作者;愉快學習,掌握方法,做德才兼備的陽光少年。
第六條:培育目標:讓每一位教師找到職業幸福感、讓每一位學生素質得到提升、讓學校得到可持續發展。
第七條:治校方略:人文立校、科研興校、質量強校。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八條:學校隸屬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管理,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為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全面主持學校工作,同時團結其他領導班子成員,發揮班子的整體功能,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把學校辦成群眾滿意的學校。
第九條:在區教育局的領導下,下設校長室、政教處、教務處、教科室、安保處、總務處、
工會、團支部及年級組等職能部門,各處室設主任、副主任一或兩名,各自按照“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團結合作”的原則,在校長領導下履行規定職責。
第十條: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獎懲制。
校長有下列權限:
(一)重大事務決策權:在綜合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對學校的重大行政事務有最后決定權。
(二)人事任免決策權:校長有權按規定程序任免校級中層干部,有權決定對教職工的聘用。
(三)財務基建維修審批權:學校財務在校長的領導下,實行一支筆審批,除較大基建、維修項目須報教代會通過并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外,有權決定一般建設、維修、添置的列項與實施。
(四)教育教學工作的指揮權: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
第十一條:校長履行下列義務:
(一)堅持正確的辦學方向,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遵循《憲法》和《教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依法治校,認真組織開展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保護師生的合法權益。
(二)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的領導,指導和監督,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請示和匯報工作。
(三)嚴格執行教育教學法規文件,保證教育教學計劃的實施和執行。
(四)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揮領導班子的集體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監督。
(五)加強師資隊伍的建設和管理:組織教師學習政治與鉆研業務,注意培養班主任、中青年和骨干教師,保證教育教學質量穩步提高。
(六)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加快校舍、教學設施、設備等硬件建設。
(七)強化法制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師生的人身安全。
(八)廉潔從政,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團結協作,開拓創新。
(九)領導組織教育工作:發動全體教職工堅持不懈地加強對學生的思想、品德及文明養成教育。
(十)領導組織教學工作:堅持以教學為主,全面統籌,按國家規定開齊開足全部課程,正確有效地指導教師進行教學活動。
第十二條:副校長協助校長工作,是校長的助手,受校長委托分管負責某一方面或幾方面的工作,校長外出代行校長職權。
第十三條:學校黨組織積極發揮其在貫徹執行教育方針和組織教學過程中的核心、監督和保證作用,除完成上級黨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外,在學校的任務主要包括:
(一)建立黨組織統一領導的黨、政、工,團隊齊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體制,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的戰斗堡壘作用。
(二)加強對學校干部的培養、教育、管理和監督。
(三)對學校發展規劃、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以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問題認真討論,參與決策。
第十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
(一)聽取校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學校的辦學思想、發展規劃、改革方案、財務預算等事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并提出建議。
(二)評議監督全校的領導干部,建議校長或上級主管部門給教職予以記功、晉升或處分、免職。根據區教育局統一部署,參與民主推薦學校行政領導人選。
(三)評議學校內部人事管理體制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學校章程制度。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國工會章程》,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五)學校工會是教代會的常設機構,接受學校黨組織和上級教育工會的領導,在學校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教育廣大教職工,為推進學校各項工作,加強師德建設促進良好的教風形成,發揮積極作用。
第十五條:學校共青團、學生會組織接受上級和學校黨組織的領導,要認真搞好自身建設,配合黨政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在團結教育青少年學生,推進素質教育中發揮積極作用。工作中依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章程》。
第十六條:學校行政會議是學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機構,一般每周召開一次行政例會。行政例會由校長主持,成員為校黨政全體負責人和行政職能部門,工會,團隊主要負責人。主要為決定學校重大事項貫徹執行和落實學校工作計劃,每周五下午召開。
第十七條:各處室及各職人員制定相應的崗位職責及履行崗位職責考評細則,并不斷加強修改和完善。
第三章:教育教學管理
第十八條:學校堅持以教育為首,不斷加強和改進教育工作,齊頭并進,各負其責,形成合力。突出對學生的做人教育、樹立“不求人人成才,但求個個成人”的教育觀念,努力追求德育工作形式與內容的統一,注重“內化”,注重高起點、低起步、系列化、滲透性、務求實效。由政教處制定并實施《德育工作方案》、《單集鎮中心中學學生在校一日規范》。
第十九條: 德育工作方針:堅持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目的,以《中學德育規程》、《中
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銅山區學校德育工作指南》為依據,以責任教育、集體主義、愛國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范養成訓練為主要內容,寓德育于其它各學科教學之中,于豐富多彩的活動之中,于社會實踐之中。
第二十條:德育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學生具有“五愛”和感恩父母、感恩老師、感恩社會的思想觀念和情感,初步樹立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為建設和諧社會而奮斗的志向,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禮貌的行為,具有誠實、正直、自尊、自強、勤奮勇敢、開拓創新等品質,做一名具有一定的道德判斷能力的合格的中學生。
德育教育要求:自治、自尊、自強、自勵和感恩。
第二十一條:學校堅持以教學為中心,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不斷進行教育教學改革,改進教育教學方法,不斷更新和掌握教育教學手段,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二條:學校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必須面向全體學生,樹立“沒有差生,只有差異”的教育觀念。努力營造“四讓”環境,即:讓每一個學生都獲得成功,讓每一個學生的個性特長得到充分發展,讓課堂充滿生機和活力,讓校園成為師生的樂園。努力增強學生主體意識,培養動手和創新精神,使學生思想覺悟、道德情操、知識視野、興趣特長、心理體魄等基本素質方面得到普遍提高,使學生全面發展,學有特長。
第二十三條:按照新課程改革要求,樹立正確的教育思想,更新觀念,加強教育思想、教育目標、教學計劃、教學過程、教學質量監控和教學研究等六個方面的教學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制定規章,使其規范、高效。
第二十四條:全面理解《課程標準》,依據課程計劃,通覽全冊教材,把握內在聯系,結合學校計劃,針對學生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學期教學計劃。為學生全面發展奠定基礎。
第二十五條:嚴格執行課程計劃,開齊開全課程,積極探索“三級課程”的管理,開發使用課本課程,加強體衛藝教學工作,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二十六條:嚴格執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組織好期中、期末教學質量檢測、考試及畢業、升學考試和考查工作。在評價學生方面,不以分數高低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以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為主進行客觀評價,堅持發展性評價,運用多種方式力求評價準確。
第二十七條:教師應嚴格按課程標準進行教學,切實完成教學內容和教學目標,強化教學過程的管理,即備課、上課、檢測、修改、反饋、考查、總結和反思諸環節的管理,建立全方位的教學質量檢查與評價制度。
第二十八條:明確教研室主任及教研組長職責,加強教研組建設,積極開展教科研工作,以強化教學研究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培養和提高青年教師的業務能力,樹立骨干教師的典型示范和引領的作用。
第三十條:根據《銅山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建立學籍管理制度。
1、新生入學后,按規定建立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2、學生流動均需到教務處辦理手續。
3、學生學業測評成績及評價,每學期填入學籍簿。
4、學生學業期滿,畢業測試成績合格,發初中畢業證書。
5、學校堅持平行編班,不頻繁分班,不準隨意串班。
第三十一條:學校嚴格執行《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培養學生良好的品質和習慣,保證其身心健康。
第三十二條:學校認真履行區教育局質量管理中的各項制度及方案。
第四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三條:學校為校長負責制,校長由上級主管部門實施聘任,教育、教學、教科研、總務主任、由校長提名,按有關規定權限和程序任命,明確各自職責,獨立處理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第三十四條:師資管理采取全員聘任制。分短期聘任(1—3 年)、長期聘任和無固定期聘任三種。學校教職工須全部與校方簽訂聘任合同書。
第三十五條:建立合理的教師流動機制,倡導“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改革原則,加大評價力度,優化師資隊伍。
校長要加強教育政策法規、教育理論學習,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對學校實施科學管理。
1、貫徹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教育法令、法規及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規定,遵循教育規律、提高教育質量。
2、制訂學校發展規劃和學期工作計劃,并認真組織實施。
3、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重視教職工隊伍建設,依靠教職工辦好學校。并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校長要制定好學校中層干部及教職工的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崗位創業。
4、發揮學校教育教學的主導作用,努力促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的協調一致,相互配合,形成三位一體的良好育人環境。
5、熟悉教育理論,運用教育規律科學地管理學校各項工作,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切實組織實施、培養良好的校風、學風。
6、校長應充分尊重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聽取他們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教職工應服從校長領導,認真完成本職工作。
第三十六條:學校實行教職工聘用合同制。學校按上級人事制度規定結合校情定崗、定編、定責、定工作量,與學校干部、教職工簽定“聘用合同書”,按“聘用合同書”的法律程序進行,簽定后切實履行“合同書”所規定的職責,校長監督其完成,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違約。聘用合同一經簽定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三十七條:教師及專業職員應具備同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享受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遵守職業道德,完成本職工作。學校要加強教職工隊伍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教師、專業職員的職稱評定,晉級工作。建立健全業務考核檔案。要加強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樹立敬業精神。重視教師崗位培訓、繼續教育,為其進修創造條件,努力建設一支“熱愛教育事業、政治思想堅定、業務技能精良、科學知識淵博、道德品質高尚、精于教書育人、樂于犧牲奉獻”的師資隊伍。
第五章:總務管理
第三十八條:學校堅持以服務為宗旨,發揚艱苦奮斗、勤儉辦學的精神,合理使用經費,搞好經費的預算、執行和結算。堅持“統籌計劃、保證重點、照顧一般、嚴格把關”的原則,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動用經費必須經校長審批。
第三十九條: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遵守國家財經制度和財經紀律,賬冊、賬物、賬賬相符。嚴格執行財務支出制度,并接受上級各主管部門的監督和審查。
第四十條:學校建立健全并加強校產管理制度,專人管理、分級管理的責任制及賠償、報損報壞等制度,預防校有資產流失和浪費。
第四十一條:將環境育人作為素質教育的延續。校園文化合理布局,增強文化活動信息,為學生創建自主自動、自娛自樂的活動環境,為教師創建幽雅嫻靜的工作環境。使每一個人在學校濃郁的藝術氛圍中,得到陶冶。
第六章:安全、環境管理
第四十二條:全體教職工應齊心協力努力創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諧的育人環境。
第四十三條:嚴格校園環境管理。要創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氛圍,內容要豐富、形式要多樣。教室里的壁畫、板報和校園內的畫廊及時出刊,定期更換。
第四十四條:全體教師要加強道德修養,努力建立和諧的人際關系和團結向上、文明協調的工作和生活環境。認真處理好家庭關系,贍養父母,尊敬老人,重視對子女的教育。鄰居之間相互體諒,相互幫助,和睦共處,處處為學生做好樣子。
第四十五條:學校從實際情況出發,對校園建設作整體規劃,創設符合學校特點的凈化、綠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園。
第四十六條:建立健全衛生包干和督查評比制度,配備必要的衛生設施,努力創建衛生、整潔的工作學習環境,確保校內無雜草,墻壁無污跡、地面無果殼、紙屑、煙蒂、痰跡。
第四十七條:教室、辦公室及會議室等門窗玻璃齊全、桌椅排列整齊,窗明幾凈,各類物品擺放整齊。
第四十八條:校內師生自行車按指定地點排放整齊,外來車輛進出校門和停放,必須執行有關規定。嚴禁流動商販進入校園,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園內擺攤設點。學校門前不得設有臺球、電子游戲機、KTV、網吧等影響學校工作的娛樂場所。積極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加強校門前的治安工作。
第四十九條:加強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電、防毒,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第七章:教師管理
第五十條:學校教師享有《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權利,履行《教師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義務。
第五十一條:敬業愛崗,遵循教育規律,服從校長領導,勤懇工作。
第五十二條:嚴肅工作紀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衣著整潔,舉止文雅,談吐文明,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第五十三條:嚴格執行崗位規范,自覺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布置與批改作業、認真輔導、認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計劃,年終有工作總結或專題工作小結、案例及反思材料。
第五十四條:學校保護教師的一切合法權益,保障教師享有國家政策規定的待遇。對有重大貢獻的教師報請上級有關部門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十五條:教師應具備一定的職業道德水準和良好師德,自覺做到不講教育忌語、不向學生或家長索要收受禮品或錢物;不侮辱、歧視、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擅自向學生推銷各種報刊、資料、教輔用具或其他用品;不擅自設立或提高收費標準;不搞有償家教、不參與黃賭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動。
第五十六條:學校執行國家教師資格證制度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制度,鼓勵教師在職進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訓。
第五十七條:對取得教育教學成果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教師,依據《單集中學獎懲條例》予以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對教學能力差、教學效果極差,學生反響強烈的教師實行淘汰制,學校行政有權責令其接受有關部門的培訓(或解聘)。
第五十九條:對違反《教師法》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教師,根據學校《獎懲條例》予以處罰,如有不服,可以按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八章:學生管理
第六十條:學生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權利。學生干部可行定期輪換,使大多數學生的組織能力能得到鍛煉與提高。
第六十一條:對取得優秀成績和對學校作出重大貢獻的學生給予表彰與獎勵。
第六十二條:學校對符合入學條件但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通過扶困助學等活動形式提供資助。
第六十三條:學校從素質教育要求全面合理評價學生,每學期認真評價并填寫好《學生素質綜合評價報告冊》,做好學困生的輔導工作。
第六十四條: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學生予以批評、教育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宿舍管理按照《單集鎮中心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和《宿舍評比細則》實施管理。
第六十六條:學校對違反校紀校規及產生不良后果的學生,給予批評教育。按其錯誤程度和認識表現給予處分,警告或通知監護人共同教育和幫助,同時學校備案。
第六十七條:學校對違反《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單集鎮中心中學學生行為規范條例》和學校規章制度的學生予以教育、批評和處理。
第六十八條:建立健全宿舍管理制度,按照《單集鎮中心中學宿舍管理制度》和《檢查評比細則》實施管理。
第六十九條:學生有以下權利:
(一)參與學校管理,評議學校、教師工作。
(二)接受平等教育。對教者獎懲不公正,有權在校內提出申訴。
(三)參加學校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學設備、圖書資料。
(四)在學習成績和操行評語等第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
(五)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規定的其它權利。
第七十條:學生應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
(二)行為規范,尊敬師長,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學苦練,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紀,不隨地吐痰、不亂拋紙屑和雜物、不亂寫亂畫、不在校園內騎車、不損壞綠化、不浪費糧食;不講粗話臟話。
(五)維護學校聲譽,為校爭光。
第九章:附則
第七十一條:本章程經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送區教育局審核批準。
第七十二條:學校根據本章程建立和建全各項規章制度。
第七十三條:本章程如有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的,一律以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為準。
第七十四條:本章程自批準之日起施行。
徐州市銅山區單集鎮中心中學學校章程
銅山區單集鎮中心中學校長室
二0一九年十 月
(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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