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6日發(作者:就從現在開始)

項目成本動態管理辦法
一、目的 規范子公司房地產項目開發過程中成本的管理過程,
明 確開發成本控制目標,加強成本控制,建立成本預警機制,
降低經營風險。
二、范圍 適用于子公司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成本動態的管理、
預算 控制、項目成本費用評價分析工作。
三、成本費用項目管理涉及范圍
3.1
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
.
項目前期費
3.2
工程前期費
3.3
工程直接管理費
3.4
墻體材料及散水專項基金費用
3.5
三通一平及臨設等建設前期費
3.6
用
建筑安裝工程費
3.7
基礎設施及配套費
3.8
裝飾裝修工程費用
3.9
開發間接費
3.10
物業維修基金
3.11
3.12
資金成本
四、控制目標
確定合理的預算(目標)成本,控制成本發生和項目后 評
價(指在項目運行一段時間后, 對項目的目的、 執行過程、
效益、作用及影響進行系統的、客觀的分析和總結的一種經 濟
活動)分析。
五、主要涉及部門
5.1
流程所有者: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
5.2
相關部門: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總會計師
/
管
理層、項目發展部、成本合約部、項目部(工程技術部) 、 營
銷部、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
六、主要控制點
6.1
成本控制中心 (財務部) 負責組織開發項目成本
費 用預算編制的參與部門;編制預算(目標)成本,將成本
目 標責任分解落實到各相關業務部門;
6.2
成本控制中心 (財務部) 負責檢查預算 (目標)
成 本的控制執行過程,根據各部門責任成本的動態反饋信息,
編制項目成本動態變化表,向公司管理層及各業務部門報告 成
本動態及成本運行情況。
6.3
項目后評價階段成本控制中心 (財務部) 客觀評
價 項目整體的成本運營情況,并對各業務部門的成本控制工
作 提出考核意見及成本控制改進措施。
七、管理控制流程
7.1
確定預算(目標)成本
7.1.1
成本控制中心 (財務部) 根據項目成本管理要求
發送內部電子郵件,通知相關業務部門提交項目成本費用
預 算。
7.1.2
相關業務部門按照 《項目成本費用預算表》 確認
的內容編制各業務部門的項目成本費用預算,各業務部門預 算
(目標)成本管理內容劃分原則是以部門管理職能為基礎, 以
部門管理權限為界限劃分核定其管理內容。各業務部門預 算
編制完成后提交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
7.1.2.1
項目發展部。負責提交項目立項階段的可行性
分析;提供制定目標成本需要的項目規劃指標和數據;負責 編
制土地出讓金及出讓稅費、項目前期費用、勘察、規劃設 計、
施工圖審查等工程前期成本費用的預算。
7.1.2.2
成本合約部。負責編制提交項目標底制作費 用、
招標交易服務費、三通一平及臨設等建設前期費用、建 筑安
裝工程費、基礎設施及配套費用、商業配套內的運動場 館、
幼兒園、小學及單體公共場所裝飾裝修等工程成本費用 的預
算。
7.1.2.3
項目部(工程技術部) 。負責提供現場的施工 順
序及大型施工方案和特殊地貌條件;負責編制白蟻防治 費、
垃圾清運費、防雷檢測費、工程直接管理費、墻體材料 專項
費用、散水專項資金、開發間接成本及物業維修基金等 工程
成本費用的預算。
7.1.2.4
營銷部。負責項目品質及市場定位;負責編制 售
樓部、樣板間、會所及戶內硬軟裝飾裝修工程、房屋預實
面積測量費等成本費用的預算。
7.1.2.5
財務部。履行成本管理辦公室職責;負責編制 資
金成本費用預算。
7.1.3
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根據各業務部門提交《項
目成本費用預算表》 (附件一) 及預算編制說明,編制匯總
項目成本費用預算,并上報公司管理層辦公會審批。
7.1.4
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根據匯總《項目成本費 用
預算表》及各業務部門的成本管理范圍,明確成本控制責 任。
7.2
7.2.1
編制預算成本依據
公司審議通過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產品定 位
書為項目預算成本編制的基礎依據。
7.2.2
項目規劃圖紙和施工圖為項目預算成本編制的 工
程量計算依據。
7.2.3
結合項目定位, 項目預算成本按以下依據進行編
制:
7.2.3.1.
已簽訂合同的,按照合同價款或有確鑿理由的 預
估結算價執行;
7.2.3.2
有明確文件規定或行業指導性的收費項目, 須 參
照公司或其他公司同區項目的實際繳費標準進行編制,不 得
突破規定的或指導上限;
7.2.3.3
未簽訂合同或開口合同, 且無政府及行業明確
指導標準的,如建筑安裝費、配套設施費等等,根據項目定
位和市場行情,參照公司或其他公司同區域、定位相近的項 目
進行編制。
7.3
7.3.1
動態成本的管理
預算成本批準后,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按照 各
業務部門分管內容及預算成本分解情況, 下達預算 (目標)
成本控制責任范圍,各業務部門收到預算(目標)成本控制 責
任范圍后,應按照進度、責任人進行層層分解落實,并報 成
本控制中心(財務部)備案。
7.3.2
項目預算
(
目標
)
成本經預算成本決策機構批準
下 發后,原則上不得隨意變動。
7.3.3
預算(目標)成本在實施過程中實行限額控制, 合
同的簽訂、款項支付原則上不得突破預算(目標)成本限 額。
對于超出預算(目標)成本限額的合同或付款申請,在 辦妥
預算(目標)成本變更手續前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不得
受理。
7.3.5
根據項目需要, 對于合理的、 單項成本調增的成
本變動,金額低于
10
萬元的作為正常的成本動態變化,在 《預
算成本工作情況表》 (附件四) 中反映,責任部門自行 消
化其中實際成本與預算(目標)成本的差異,使項目總成 本
控制在預算(目標)成本范圍內且各分項成本達成合理匹 配。
7.3.6
對于預計單項成本調增金額超過
10
萬元的成本
變動,除因市場變動引起項目定位發生變化、政策變動、規
劃條件變化、特殊地質情況處理、其他重大不可預見情況外 不
得隨意變更。
7.3.7
針對上述成本費用變動的原因, 由責任部門估算
調整引起的成本變動申報《 預算(目標)成本修訂審批表》( 附
件五)。
7.3.8
責任部門須按照《 預算(目標) 成本修訂審批表》
要求,嚴格執行成本修訂會簽流程;在會簽手續未辦理完畢 之
前,財務部不得辦理付款手續。
7.3.9
責任部門收到經批準的《預算(目標)成本修訂 審
批表》后,根據調整項目及調整金額及時修訂《項目成本 費
用預算表》報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
7.3.10
各業務部門負責管理控制各自“項目預算成本費
用”支出,并登記《項目預算成本費用臺帳》 (附件二)。
各業 務部門的成本費用臺帳于每月
28
日前報送成本控制中心
(財 務部),并反饋成本費用執行信息。
7.3.11
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負責管理匯總項目成 本
費用,于次月
10
日前編制項目成本動態運行評價分析報 告,
向公司管理層報告。
7.4
評價、分析項目成本
7.4.1
成本控制中心 (財務部) 根據項目需要發送電子 郵
件,通知各業務部門提交“項目成本費用分析報告” 。
7.4.2
各部門編制“項目成本分析報告” ,對比預算成
本 費用和實際成本費用支出,分析控制預算(目標)成本過
程
中的執行情況,提供給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
7.4.3
成本控制中心(財務部)編制“項目綜合動態成 本
運行情況分析報告” 、《 項目成本變動執行情況表》 (附
件 三), 負責成本的總體控制及成本預警提示,提出考核意
見 及成本控制改進措施報公司管理層,并向相關部門反饋綜
合 信息。
八、附件
8.1
附件一《項目成本費用預算表》 ;
8.2
附件二《項目成本費用臺帳》 ;
8.3
附件三《項目成本執行情況反饋表》 ;
8.4
附件四《預算(目標)成本工作情況表》 ;
8.5
附件五《預算(目標)成本修訂審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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