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7日發(作者:他表里不一)

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合格評價
實施方案
為落實《教育部關于做好
2023
屆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
通知》(教學
[2023)5
號)精神,深化就業工作評價改革,加強畢業生就
業工作綜合評價,不斷提高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質量,結合我省實
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價對象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合格評價(以下簡稱合格評價)針對評價
當年有應屆畢業生的各類普通高等學校。
有應屆畢業生的科研院所、未有應屆畢業生的學校暫不納入,必要時可
參照實施。
二、評價時間
2023
年
6
月一
8
月
二、評價組織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統籌合格評價工作,制訂合格評價工
作總體方案,組建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合格評價專家組和工
作組。
(一)專家組。主要負責指導監督合格評價工作,審議進校考察專家
組提交的評價報告,作出評價結論,受理爭議、仲裁等事宜。
(二)工作組。主要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合格評價工作,包括采集和分
析基本狀態數據、進校開展實地考察等,并向專家組提交進校考察評價相
關材料。
三、評價程序
合格評價主要程序包括:學校自評、進校評價、結論審定、結論使用等
環節。
(一)學校自評
(6
月
16
日一
6
月
28
日)
學校根據本方案及《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合格評價指標
體系》(見附件)要求,有計劃地開展自評活動,總結成績、查找差距、分
析成因、提出對策,加強學校就業工作軟硬件建設,健全完善就業工作機制
機制,推動就業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不斷提升。各學校在自評的基礎上形成
《學校自評報告》,請務于
6
月
30
日前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逾期不
報視為放棄參評,直接定為“不合格”。
(二)進校評價
(7
月一
8
月)
畢業生就業工作合格評價工作組赴有關學校進行現場考察評價,在審核
《學校自評報告》基礎上,通過深入訪談、隨機調查、查閱材料、考察座談
等形式,對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做出公正客觀評價,形成《評價報告》并給
出評價結論建議。
(三)結論審定
(8
月底)
專家組審議工作組進校考察結論建議,并作出評價結論。合格評價結論
分為三種類型:
1
合格:完全符合標準要求。
2
.合格存在問題項:基本達到標準要求,但不達標需要改進的指標監
測點不超過總量的
10%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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