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8日發(作者:大學實習周記)

重慶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
醫療核心制度
一、首診負責制度
1.首先接診患者的科室為首診科室,接診醫師為首診醫師。
2.首診醫師須及時接診患者,認真問診、親自查體,進行必要的檢查,作出初步診斷與處理,
并及時書寫病歷。
3.急診患者、留觀患者、搶救患者均有完整的復合規范的急診病歷,記錄急診救治的全過程。
4.首診醫師對需要緊急搶救的患者,必須先行搶救,同時向上級醫師匯報,并不得因強調掛號、
交費等手續延誤搶救時機。堅決杜絕科室間、醫師間推諉患者。
5.復合傷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搶救,在未明確收治科室之前,首診科室必須負責診治,所
有的相關科室須執行危重患者搶救制度,協同搶救,不得推諉,不得擅自離去。
6.首診醫師遇重大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時應及時向本科主任、急診科主任、醫務處或院總值班
匯報,以利迅速調集、協調和指揮各有關科室醫護人員參與救治。
7.診斷為非本科疾患,需及時轉至相應科室診療。
8.被邀請科室的會診醫師應為主治醫師及以上人員,須及時會診、作出判斷并及時記錄會診意
見且必須向邀請科室醫師當面交待。醫師會診意見不一致時,須分別請示本科上級醫師或科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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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雙方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首診醫師負責上報醫務處或院總值班協調解決。
9.凡在接診、診治、搶救患者過程中未執行上述規定,追究當事人和所在科室的責任。
二、三級醫師查房制度
1.醫療組由組長醫師(高級職稱醫師)、主治醫師(高級或中級職稱醫師,也稱責任醫師或質控
醫師,具體負責本組質量與安全管理)和住院醫師(中、初級職稱醫師)組成。實行組長醫師負責
制,由組長全面負責本醫療組的醫療質量及醫療安全。
2.組長醫師或主治醫師查房時,應有下級醫師、責任護士和相關人員參加。組長醫師每周查房
2次;主治醫師每日查房1次,主治醫師查房每日1次;住院醫師對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2次(早
晚查房)。
3.新病人入院后,住院醫師應及時查看病人、詢問病史、開具醫囑并在8小時內完成首次病程
記錄;隨時觀察急危重癥患者病情變化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請上級醫師查看患者,并按要求及時
書寫查房記錄及日常病程記錄。
4.查房時下級醫師應帶病歷及相關資料,匯報主要病史、重要體征、重要檢查結果、初步診斷
和診療方案。上級醫師應補充詢問病史、復核體征,結合已有的輔助檢查資料進行分析(診斷依據
和鑒別診斷),提出進一步診療計劃,同時對下級醫師的治療方案提出意見及建議。
5.主治醫師首次查房應在病人入院后48小時內完成,查房時應進行初步診斷、診斷依據和鑒
別診斷分析。組長醫師應在72小時內查看患者并對患者的診斷、治療、處理提出指導意見。急、
危重癥患者,入院后應有總住院醫師/主治醫師及以上醫師即時查房,確定具體診療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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