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區中醫院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制度
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工作貫穿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的全
過程,是應急管理運行機制的重要環節。為規范突發事件信
息報送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四
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突發事件信息
報送工作的通知》(川辦函〔2011〕41號)及《自貢市突發
事件信息報送制度的通知》(自府辦〔2011〕37號)等相關
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需要報送的突發事件信息種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
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
運輸事故、火災事故、危險化學品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
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
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嚴
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事件等。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類事件、民
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體性事件等。
二、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范圍
已經發生的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信
息;涉藏、涉穩、涉外突發事件信息;發生在敏感地區、敏
感時間、敏感人,已經或可能在社會上形成輿論熱點的突
發事件信息;涉及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生態環境以及其他
可能對經濟社會發展大局造成重要影響的內幕性、預警性、
行動性信息;其他可能引發較大以上突發事件的險情信息。
三、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內容
(一)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過程等基本情況;
(二)涉及人數、造成環境污染、社會影響等危害程
度;
(三)領導是否到場、是否需要支援等處置情況;
(四)事件態勢是否可控,事件發展趨勢分析等;
(五)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單位、簽發人、聯系人及聯
系電話。
四、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程序
書面報送突發事件信息必須經過相關領導審簽。報送
一般突發事件信息必須由鄉鎮、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負責人
審簽;報送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事件信息必須由鄉鎮、
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審簽。特別重大、重大、較
大突發事件發生后或遇特殊情況,事發地鄉鎮、街道和區級
有關部門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報告,并
同時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報告。
對按規定需向市級有關部門報送的突發事件信息,各有關部
門必須先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
事件信息必須經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審簽后,統一向市有
關部門報送,以確保上報信息的準確性和規范性。
五、突發事件信息的報送時限
凡向區委、區政府報送的突發事件信息,事發地鄉鎮、街
道和區級各部門必須堅持“邊處置邊報告、邊核實邊報告”
原則,凡屬報送范圍的較大以上突發事件,在事發后20分
鐘內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電話報告事件概況(涉密信息通過
機要渠道報送和處理),1小時30分鐘內書面報告詳情(同
時報送電子文檔)。因情況特殊、難以在1小時30分鐘內報
送的,事發地鄉鎮、街道和區級各部門接到事件報告后,必
須在20分鐘內向區委區政府值班室報送并說明遲報原因。
此外,一般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最遲不超過5小時,有關法律
法規對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六、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有關制度
(一)現場報送制度。突發事件發生后,各鄉鎮、區
級各部門、街道主要負責人必須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靠前指
揮,控制事態,妥善處置,同時加強綜合協調,在區委、區
政府領導到達現場后協助區委、區政府領導做好處置工作,
同時摸清掌握有關情況,建立處置現場與區政府應急辦的聯
絡通道,明確專人與區政府應急辦保持24小時聯絡,及時、
主動報送有關情況。
(二)日報制度。各鄉鎮、街道要按照“有事報信息、
無事報平安”的原則,堅持每日14:40之前向區委區政府值
班室報送突發事件信息或平安信息。凡發生需上報的突發事
件而報平安的,一律視為漏報或瞞報。
(三)續報制度。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必須及時續報事
態進展及可能衍生的新情況,確保信息連續性。較大以上突
發事件處置結束后,事發地區各鄉鎮、街道和區級各部門必
須在3日內向區委、區政府上報處置工作總結報告,主要內
容包括:事件基本情況、接報和搶險過程、搶險組織指揮、
應急預案執行情況、搶險各階段采取的主要措施、達到的效
果、經驗教訓和改進的措施及建議。
七、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責任主體
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管理、屬
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要求,各鄉鎮、街道是本行政區域
內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責任主體,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送
轄區內突發事件信息。突發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單位)負
責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報送本系統內突發事
件信息。
各鄉鎮、區級各部門、街道要建立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
作責任制,明確應急管理的職能部門(科室),具體負責本
轄區、本系統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各鄉鎮、區級各部門、
街道主要負責人是信息報告的第一責任人。
八、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的考核與問責
區委、區政府將突發事件信息報送工作納入對各鄉鎮、
區級各部門、街道的年度目標考核,對信息報送及時、準確
且報送質量高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遲報、誤報、漏報、
瞞報的,各鄉鎮、區級各部門、街道未及時到達處置現場的,
由區政府應急辦通報批評;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區政府應急
辦會同監察部門嚴格實施問責。
本文發布于:2022-08-26 20:08:04,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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