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風暴》里的法律知識
一、孫興酒后吐真言,徐小山偷錄視頻意欲錢財,沒想被孫興
發現后,孫興主動向徐小山轉賬3000元,又以報警。徐小
山的行為是否構成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
的,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非法占有被害人公私財
物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公私財物,數額較大
或者多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
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蛾P于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法
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至5000元
以上、3萬元至10萬元以上、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
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
別巨大。劇中,徐小山的行為是否構成,需要從
罪的犯罪構成來看。徐小山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財物的目的,也
以其手中的視頻對孫興進行了威脅、要挾,滿足了罪的主觀
要件和行為,但孫興向其轉賬的行為并非出于恐懼心理,而
是故意向其轉賬,以造成徐小山構成罪既遂的表象,便于其
報警。徐小山的行為情節較輕微,可以不作犯罪處理。那
么,徐小山的行為是否應受到處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
盜竊、、哄搶、搶奪、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
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情節較重的,處
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所以,徐小
山的行為雖不作犯罪處理,但仍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
二、隨著中央督導組調查的逐漸深入,一張黑惡勢力的大網逐漸浮出
水面,如何認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該具備以下特征:(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
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
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三)以暴力、威脅或
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
害眾;(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
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
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該條規定,組織、
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
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
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
利,可以并處罰金。劇中,綠藤市的黑社會組織以高明遠為組織
者、領導者,以鄭毅紅、曹鵬為骨干,以陳建波、曹曉峰、楊冬等為
成員,內部人員結構由上至下,骨干成員穩定。他們通過經營歌廳、
、控制菜市、投資房地產等方式進行斂財,具有經濟實力,為其
違法活動提供經濟支持。通過雇用打手、暴力恐嚇等形式從事違法活
動,以國家工作人員為保護傘,控制綠藤市的重要經濟命脈,欺壓百
姓、稱霸一方,符合法律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特征,屬于黑社
會性質組織。高明遠作為黑惡勢力的幕后黑手,組織、領導黑社會性
質的組織,制造多起故意殺人等違法犯罪活動,涉嫌組織、領導、參
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三、劇中,賀蕓是綠藤市公安局常務副局
長、市公安局掃黑辦主任,作為司法工作人員,她知法犯法、徇私包
庇,為孫興、高明遠的犯罪活動提供保護傘,造成了嚴重后果,那么
賀蕓的行為違反了哪些法律?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第一款規定,
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
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
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此外,高明遠等人屬于黑社會性質組織,刑法
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三款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
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劇中,賀蕓利用職
權多次為孫興、高明遠等人洗脫罪名,使得不法分子免受責罰,涉嫌
徇私枉法罪。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賀蕓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包
庇、縱容,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應依照數罪并罰的規
定進行處罰。
本文發布于:2022-07-14 11:54:0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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