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見地質災害簡介
常見地質災害簡介
地質災害是地質作用或地質過程與人類活動發生沖突的表現。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有:火山噴發、地震、海嘯、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等,給人類的經濟發展、社會生活、生態環境帶來了巨大影響。
火山噴發:火山爆發時,最初常在火山口或在山坡沖開一個出口,噴出黑色氣體煙柱;接著大量巖石碎屑及熔巖物質被噴上天空,然后紛紛降落于火山周圍地區;最后火山流出灼熱的巖漿,沿山坡向下流動;火山噴發停止后,還常常沿著噴氣孔噴發氣體或形成溫泉。它給人類帶來嚴重災害,但也賦予人類以礦產、肥沃土壤和有待開發的熱源。
1991年6月9日和15日,位于菲律賓西北部約80千米處的皮納圖博火山猛烈噴發,形成的火山灰多達8立方千米,是近百年來最大的火山噴發,使4.2萬間房屋被毀,4萬多公頃土地蒙塵,大約900人喪生,經濟損失達數十億美元。
地震:大地發生突然的震動,主要是巖石圈內能量積累和釋放的一種形式。全球絕大多數地
震是構造地震,約占地震總數的90%。其中大多數又屬于淺源地震,影響范圍廣,對地面及建筑物的破壞非常強烈,常引起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火山活動引起構造變動,也有可能引發地震,現代火山帶如意大利、日本、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勘察加半島等最容易發生火山地震。因山崩、滑坡等原因,或者碳酸鹽地區巖層受地下水長期溶蝕形成許多地下溶洞,洞頂塌落引起塌陷地震。有些地方原來沒有或很少發生地震,后來由于修了水庫,經常發生地震,稱為水庫地震。它與一定的構造和地層條件有關,而水的作用只是一種誘發因素。大地震常造成極大的破壞。為了避免或盡量減少地震給國家、人民帶來的災害,必須做好地震預防工作。
海嘯:發生在大洋底部的地震稱為海震。同樣級別的地震,海震要比陸震的破壞性小,但是有時候海震可以掀動上覆的海水形成巨大的海浪,稱為海嘯。在廣闊的大洋中,這種波浪不明顯,但一接近海岸,由于海底變淺,波浪因受阻變高、能量集中而沖上海岸,可產生極大的破壞力。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附近海域發生9級強烈地震,引發的海嘯波及印度洋沿岸的南亞、東南亞及東非數國,死亡人數接近30萬,成為近200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海嘯災難。
崩塌:在陡峻的山坡上,巨大的巖體、土體或碎屑層,主要在重力作用下,常常突然發生沿坡向下急劇傾倒、崩落的現象,在坡腳處形成巖屑堆。大型的崩塌主要在深切的高山峽谷區或鄰近水庫的山坡,因河流、波浪不斷侵蝕切割坡腳而引起崩塌。巖性結構疏松、破碎的巖石容易發生崩塌,在一些高山或高緯度地區,凍融過程強烈,特別在初冬或早春季節,陡坎上常見崩塌現象。暴雨、強烈的融冰化雪、爆破、地震及人工開挖坡腳等是引起崩塌的觸發因素。在高山峽谷區進行工程建設,特別是道路建設,常常會遇到巖屑堆,那些不穩定的很容易發生崩塌,下推力很大,可造成嚴重后果,因此事前必須充分預計可能發生的劇變,采取各種有效措施。
滑坡:坡面上大量土體、巖體或其他碎屑堆積,主要在重力和水的作用下,沿一定的滑動面整體下滑的現象。一般外貌起伏緩和、坡度不大而且植被覆蓋較好的山坡,大多是比較穩定的。但在高陡的斜坡上部,土體或巖體處于不穩定狀態,容易產生滑坡。大雨、暴雨以及相隨的大量地下水的活動,河流凹岸側蝕和人工開挖坡腳等導致產生滑坡,同樣,不適當地大量爆破施工,也會破壞土石結構,導致產生滑坡。
泥石流:泥石流為山區常見的一種突發性自然災害現象,是由大量土、砂、石塊等固體物
質與水組成的一種特殊洪流。在構造破碎、地震活動、風化剝蝕或冰川活動強烈的溝谷流域有大量的砂礫等碎屑物,在陡峻的溝谷中上游地區發生暴雨,冰雪大量融化或湖泊、水庫潰決時,最易產生泥石流。它對沿程農田、道路和城鎮造成很大破壞,甚至阻塞河道,形成險灘或暫時斷流成湖。多年來,我國有些地區由于開展了大規模的治山、治水和水土保持工作,并根據不同的情況,修建了攔蓄、排導和停淤等泥石流防護工程,大大地減輕了泥石流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