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阻爐
通用技術規范
電阻爐物資采購標準
技術規范使用說明
1、本標準技術規范分為通用部分、專用部分。
2、項目單位根據需求選擇所需設備的技術規范,技術規范通用部分條款及專用部分固化的參數原則上不能更改。
3、項目單位應按實際要求填寫“項目需求部分”。如確實需要改動以下部分,項目單位應填寫《項目單位技術差異表》并加蓋該網、省公司物資部(招投標管理中心)公章,與輔助說明文件隨招標計劃一起提交至招標文件審查會:
改動通用部分條款及專用部分固化的參數;
項目單位要求值超出標準技術參數值;
需要修正污穢、溫度、海拔等條件。經標書審查會同意后,對專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項目單位技術差異表》(表4),放入專用部分中,隨招標文件同時發出并視為有效,否則將視為無差異。
4、技術規范的頁面、標題、標準參數值等均為統一格式,不得隨意更改。
5、技術規范專用部分由項目單位根據工程情況編寫,其中帶“××”的文字和技術參數及“項目單位填寫”的部分由各項目單位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和需要必須全面認真填寫;空白部分的參數根據需要選擇填寫;表格中帶下劃線的技術參數由項目單位和設計院根據工程具體情況更改,不帶下劃線的技術參數為固化技術參數,技術規范專用部分技術參數表中項目單位與投標人均不需要填寫的部分欄目,項目單位應以“—”表示。
6、投標人應逐項響應技術規范專用部分中相應內容。填寫投標人響應部分,應嚴格按技術規范專用部分的“招標人要求值”一欄填寫相應的投標人響應部分的表格。投標人填寫技術參數和性能要求響應表時,如有偏差除填寫“表5投標人技術偏差表”外,必要時應提供相應
試驗報告。
7、貨物需求一覽表中金具數量各項目單位和設計院必須填寫,如不能確定準確數量,可以填寫估算數量。
1 總則
1.1 一般規定
1.1.1 投標人應具備招標公告所要求的資質,具體資質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
1.1.2 投標人須仔細閱讀包括本技術規范(通用部分和專用部分)在內的招標文件闡述的全部條款。投標人提供的電阻爐應符合招標文件所規定的要求。
1.1.3 本招標文件采購標準規范提出了對電阻爐技術上的規范和說明。
1.1.4 本招標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術要求,并未對一切技術細節做出規定,也未充
分引述有關標準和規范的條文,投標人應提供符合本采購標準規范引用標準的最新版本標準和本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全新產品,如果所引用的標準之間不一致或本招標文件所使用的標準與投標人所執行的標準不一致時,按要求較高的標準執行。
1.1.5 如果投標人沒有以書面形式對本采購標準規范的條文提出差異,則意味著投標人提供的產品完全符合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如有與本招標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須逐項在“技術差異表”中列出。
1.1.6 本采購標準規范將作為訂貨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采購標準規范未盡事宜,由合同簽約雙方在合同談判時協商確定。
1.1.7 本采購標準規范中涉及有關商務方面的內容,如與招標文件的商務部分有矛盾時,以商務部分為準。
1.1.8 本招標文件采購標準規范中通用部分各條款如與采購標準規范專用部分有沖突,以專用部分為準。
1.2 投標人應提供的資格文件
投標人應按以下內容和順序提供詳實投標資料。如果以下資質不滿足要求、投標資料不詳實、嚴重漏項將導致廢標:
(1)投標人應建立了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并出具ISO 9000系列或等同質量體系的證書。
(2)按附錄A提供業績資料。
(3)填寫采購標準規范專用部分中的技術參數響應表。
(4)填寫采購標準規范專用部分中的表5技術差異表。
(5)投標人應提供生產計劃進度表。
(6)投標人應提供同種產品的月生產能力。
(7)按附錄B填寫儀器配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