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1:
青江街道社區網格化管理考核辦法
各社區黨組織、居委會、街道各科(辦、所):
為全面加強街道和社區干部(以下簡稱街社干部)作風建設,
切實做好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真正實現社區干部到網格為民服
務“下得去、下得實、下得好”的工作目標,充分調動全體干部
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社區網格化管理的正常規范運
作,讓居民感受到服務便捷滿意、建議落實到位、業務精湛扎實、
工作進步創新,現決定建立職責明確、導向強烈、獎懲分明的管
理考核機制,切實提高街社干部服務居民的能力和水平。
一、總體要求
強化街社干部為民服務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完成各
項工作任務和為民辦實事辦好事的能力和水平,動員所轄網格內
所有力量為社區建設、居民服務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考核原則
(一)實事求是、居民優先。對街社干部的考核工作進行分
解量化,做到評議靠群眾、打分靠群眾。確定網格化服務工作為
街社重點工作,是街社全年考核的核心,通過考核集中體現街社
黨組織、居委會、公共服務中心的工作風貌和社區干部的工作實
績.
(二)勤懇主動、務實創新.以群眾滿意為工作目標,設立群
眾贊揚加分項目,倡導鼓勵干部扎扎實實地開展服務工作,強化
為民、惠民意識.
(三)獎優罰劣、激勵先進。考核結果作為評定先進和實施獎
懲的主要依據,在全街道建立起行之有效、運作有序的競爭激勵
機制,增強全體干部為民服務的責任心、為民解難的愛心.
三、考核對象
全體街道和社區干部。
四、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考核內容分為居民集中評議、隨機入戶民調、干部互相評價
和街道綜合考核四部分.實行百分制考核,其中居民集中評議30
分,隨機入戶民調30分,干部互相評價、業務技能考試、社區
主要領導評價20分,街道綜合考核20分。
(一) 居民集中評議(30分)
根據街道社區網格化管理實施方案的要求,認真做好街社干
部入戶工作,做到走訪要實、情況要明、服務要好。每半年對街
社干部進行網格化管理總結和評議.評議工作由街道和社區黨組
織牽頭,所在網格內社區全體干部、居委會委員、樓組長、居民
黨員骨干參加,街道和社區黨組織派人主持。評議方式可選擇集
中、入戶、電話等多種方式,共30分(見附表)。
(二) 隨機入戶民調(30分)
隨機篩查確定入戶民調的樓幢和門牌號碼,入戶發放調查表
進行評分,每個網格抽查10-30戶,每戶1—3分共30分(見附
表)。
(三) 干部互相評價、業務技能考試、社區主要負責人評價(20
分)
各社區網格化管理協調小組能否團結協作,對做好社區工作
至關重要。街社干部應該團結一致做好工作,齊心協力服務居民、
真心實意幫助提高。互評不應商量分值、約好評價、做“老好人”,
應實事求是、高度負責?;ピu分值10分(見附表)。街道網格化
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針對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進行干部服
務技能考試,考試分數80分及以上得5分,70分-80分得4分,
60分—70分得3分,不及格扣2分.社區主要負責人對所在社區
干部進行評價,優秀9—10分、稱職7—8分、合格5—6分、不
合格0分.
(四) 街道條線考核(20分)
條線工作是社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街道分管領導組織各
科(辦、所)在年底對社區條線上的干部進行考核,滿分為20分。
社區條線干部按100%計入考核得分,社區主要負責人和其他成
員按照50%和30%分別計入考核得分。
五、加減分項目
(一)加分項目
1、本年度獲得國家級表彰獎勵的街社干部加10分;
2、本年度獲得省級表彰獎勵的街社干部加8分;
3、本年度獲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獎勵的街社干部加6分;
4、本年度內街道和社區工作經驗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及
以上部門領導的充分肯定,有書面批示的加3分;被市局、區委、
區政府領導書面批示的加2分。
6、在市級以上報刊上發表調研文章的加2分;
7、服務工作做得好,得到居民的多次贊揚,可視情加 1-3分。
(二)減分項目
1、服務居民工作不負責任,推諉扯皮,居民辦理事務或者
求助兩個工作日內得不到及時回應答復的(責權范圍外的,應及
時解釋協調),投訴核實后每次扣1分。此項扣分可累計至5分。
2、街道條線日常工作不能及時完成的,在街道會議上被點
名批評的,相關責任人每次扣0。5分,同條線扣分每年度不超
2分.
3、居民到街道及以上部門投訴干部在入戶走訪、服務、排
憂解難、宣傳等事項上有差錯,每次扣1分,同類投訴達3人次
以上,經核屬實的每次扣2分,情節嚴重至群體事件的扣5分。
加分由各社區網格化管理協調小組年底書面上報,減分由街
道各條線提供.
六、考核結果運用
在各社區網格化管理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實事求是考核的基
礎上,運用考核結果,作為街社干部兌現獎勵、社區全年工作評
先選優的主要依據.
1、根據此考核辦法分值計算出各社區干部的年終獎勵額度
(獎金基數×考核分值/100×獎金系數(社區正職系數為1。2,
其他社區干部系數為1)。
2、年底考核中全街道社區干部前十名為街道優秀社區工作
者,前五名年底獎金在原有基礎上上浮30%,第六至十名年底獎
金在原有基礎上上浮15%。
3、考核得分位于全街道后三名,且得分低于70分的干部,
第一次待崗1個月,第二次待崗3個月,第三次上報區政府相關部
門批準后予以辭退。
4、干部業務技能考試.一次不及格(低于60分)補考,加扣
2分,二次不及格年終考評加扣5分,三次不及格待崗1個月。
5、考核結果作為推薦市、區優秀社區工作者,推薦人大代
表、政協委員的重要依據。
6、到社區工作不滿6個月的干部參加考核,年終獎金享受
社區平均獎。
7、街道網格化管理干部的考核,根據區委區政府年終考核
結果,參照所負責的網格考評結果予以評定。
七、組織領導
1、為加強社區網格化管理的考核工作的領導,街道成立社區
網格化管理考核領導小組。
2、考核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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