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4日發(作者:大學生學年鑒定表)

危廢處理協議合同范本
委托方:
受托方:**市萊逸園環保科技開發有限公司
為防治危險廢物污染環境,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安全,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相
關規定,經當事雙方協商后就危險廢物代處置事宜達成如下約定:
一、委托方將產生的危險廢物委托給受托方進行代處置,本合同
約定的標的物為: 廢包裝桶90004149、廢抹布90004149、廢油渣
9002521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期限: 壹 年,有 20xx 年 1月 4日至 20xx 年1 月 3
日止
三、處置費用: 桶裝及半固態4000元/噸、固態3000元/噸(不
含運費)。
四、處置費的支付方式:委托方應根據危險廢物的數量先行支付
處置費。對分批支付處置費的,委托方應提前 / 天通知受托方需處置
的危險廢物數量并支付處置費,受托方應當在收到處置費后 / 天內對
委托方的危險廢物進行處置;對一次性支付處置費的受托方在收到處
置費后,按委托方的通知,受托方在一周之內完成處置。
五、先行支付的處置費與需處置的危險廢物數量不一致的,應以
過磅的廢物數量為準支付處置費。危險廢物的數量即為危險廢物的重
量,包括裝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危險廢物的包裝物重量。
六、委托方對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按廢物的不同性質進行分類貯存,
對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以免造成不必要
的污染和損失。
七、委托方應如實告知受托方危險廢物的性質,并對應裝入容器
的危險廢物置于容器中,否則受托方有權拒絕處置,由此產生的一切
損害后果由委托方承擔。
八、危險廢物的風險轉移:危險廢物交付給受托方之前的風險由
委托方承擔,如實告知給受托方后的風險由受托方承擔。但委托方對
不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和將危險廢物混入非危險廢物中貯存的,在
處置過程中給受托方造成損失的,由受托方承擔賠償責任。
九、委托方、受托方共同承擔危險廢物轉移聯系的填報手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壹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委托方和受
托方各執一份。
十二、備注:受托方(危險廢物專用車輛)運送。
委托方(代表):劉闊 受托方(代表):何獻
聯系電話:1595****881 聯系電話:1395****222
簽約日期:20xx年1月4日 簽約日期:20xx年1月4日
以下內容可在閱讀后自行刪除。
聲明:
1.本合同文本及具體條款,不是標準及最終法律文本,僅
供參考。
2.本文本不能作為您的決定或行為的支持依據,使用前應根據實
際情況對具體內容進行更改。如不能確定,建議咨詢相關律師。
3.文書中需填寫的內容應在電腦上填寫完畢后再打印出來,除簽
名外不應手填。
法律知識之無效合同:
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然成立,但因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
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可見,無效合同是已經成立的、欠缺生效
要件的、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同,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無效合
同自始無效,但部分條款無效,不影響其余部分的效力。
確認合同無效的條件:
1、訂立合同內容不合法,表現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的合同,無效;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惡意串通,
損害國家、集體或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以合法形掩蓋非法目的合
同,無效;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無效。但有兩例外:
事后經權利人追認的,有效;事后取得處分權的,有效。
2、意思表示不真實,即意思表示有瑕疵,如:一方以欺詐、脅
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無效。
3、訂立合同主體不合格,表現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
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但
有例外:純獲利益的合同和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
訂立的合同,不需追認,合同有效;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對人有過失而
成立的合同,該合同無效;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
越權限訂立的合同,且相對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
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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