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輪臺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做好2022年教
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教資字〔2022)1號)精神,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輪臺縣實施〈教師
資格條例》細則》和自治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現就做好2022
年上半年自治區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
下:
一、認定范圍
認定范圍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
可申請相應教師資格:
(一)戶籍在輪臺縣的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二)持有輪臺縣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不含臨時居住證或
暫住證),居住證需在有效期內:
(三)輪臺縣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及在讀專
升本學生;
(四)在新服役的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
(五)在輪臺縣學習、工作、居住的港澳臺居民:包括持港澳臺
居民居住證且居住地在輪臺縣的港澳臺居民;在輪臺縣參加中小學教
師資格考試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
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居民。
二、認定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教育方針,
遵守憲法和法律,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熱愛教育事業,履
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教師
職業道德。
(二)學歷要求中請教師資格應當具備《輪臺縣實施(教師資格
條例〉細則》規定的相應學歷。
(三)普通話要求中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
等及以上。
申請語文教師資格的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
教育教學能力要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認定:
1.輪臺縣普通高等學校2021屆及以前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含公
費師范生),可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一致的教師資格。申請認定
與所學專業不一致或成績中沒有教育實習實踐環節的,須參加教師資
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且成績合格。
2輪臺縣普通高等學校2022屆師范類應屆畢業生,按照《關于
做好自治區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過渡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請認
定。
3其他省市高校畢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憑有效期內的《師
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認定相應學段和學科的教師資格。
5.自治區《教育學》《心理學》筆試考試成績合格且教師資格認
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成績合格者。(《教育學》《心
理學》考試成績在2018年10月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以輪臺
縣教育廳門戶網站和輪臺縣招生網查詢為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
試)成績當次有效,以各認定機構公布的成績為準)。體檢要求能適
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
疾病,無精神病史。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在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
機構指定的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體檢,體檢結論為合格。具體按照《輪
臺縣維吾爾自治區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修訂)的通知》要求
執行。
本文發布于:2022-07-16 11:47:57,感謝您對本站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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