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到天涯都是囚
作者:胡崇付
來源:《職工法律天地·上半月》2014年第04期
1987年初夏,新疆喀拉拜勒鎮,雖然節氣正是夏至,但已經暑氣逼人,一股強勁的熱浪
籠罩著這個邊陲小鎮。一日凌晨,當人們經過一天的勞累,前夜的悶熱之后,正在熟睡之時,
喀拉拜勒監獄服刑人員吳田洪乘武警、獄警松懈之機,以極快的速度翻過圍墻,竄入茫茫的夜
之中。這一逃,就是整整16年。
2003年初夏,吳田洪在妻兒的陪伴下,主動到其當地派出所自首了。16年了,他杳無音
訊。他究竟逃到哪里?16年之后,他又為何在獲得了所謂的“自由”之后,還要向警方主動自首
呢?
“”期間出生于貧苦家庭的吳洪田,只讀了小學就輟學了,稍大一點后,便開始混跡社
會。19歲那年,父母見他整天在社會上游蕩,與社會上的一些狐朋狗友瞎混,擔心他會出
事,于是為他說了一門親事,想通過家庭來對他進行約束。
結婚后,他也確確實實在家安分守己過了一段時間。三年后,他有了一對兒女,感覺肩上
多了一份責任。他想,若要讓妻兒老小過上好日子,就必須得有錢。然而,祖祖輩輩務農的家
庭,從年頭干到年尾,連生計都難以維持,又到哪里去賺錢過好日子呢?為了實現過“好日子”
的夢想,他便辭別父母妻兒,隨著進城務工來到了湖南省長沙市。
由于他過早地邁入社會,既沒文化,又無技術,因此在城里很難到穩定的工作,別說掙
大錢,就連生計也難維持。加之游手好閑的秉性難改,最終他又一次偏離了人生的軌道,誤入
了歧途。1983年秋季“嚴打”中,年僅22歲的吳田洪因盜竊罪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判
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5年,吳洪田被轉監到新疆喀拉拜勒監獄一監區服刑改
造。
入獄后,吳田洪沒有對自己所犯的罪行進行深刻的反省,而是怨天尤人,拒絕改造。面對
著日復一日枯燥單調的改造生活和漫長的刑期,他對前途失去了信心。在內心里,他暗暗發
誓,決不能讓自己的大好年華白白葬送在監獄里,只要有機會,我就要奔向自由的天空。于
是,在1987年初夏的一天,吳洪田實施了脫逃。
……當吳田洪醒來的時候,腦子一片混沌。感覺自己已置身如一座搖搖晃晃的鐵板房中,
眼前什么也看不到。漸漸地,他神智清醒過來,只覺得自己被沙石之類覆蓋著,全身許多部位
都疼痛起來。他艱難地從沙石之中爬起,原來他置身在運煤的列車車廂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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