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ructionoftheLegalSystemofRobo-Ad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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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邢會強[1];銀丹妮[1]
作者機構:[1]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
出版物刊名:西北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頁碼:82-89頁
年卷期:2019年第1期
主題詞:人工智能;智能投顧;信息披露;算法規制
摘要:智能投顧需要進行相應的信息披露。智能投顧是從傳統投資顧問發展而來的,其信息披露制
度的構建一方面應符合證券投資顧問行業的一般要求,另一方面也應符合智能投顧具有的新特征。智能投
顧的信息披露包括算法說明的披露、利益沖突的披露、資產和費用的披露、收集和使用信息的披露、服
務內容的披露、重大變化的披露、合規審查的披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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