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觀察文史
馬宜生
(天津市委黨校法學教研部天津301799)
中旬刊上
)(
2012.1209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繼承與超越
中圖分類號:D92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7894(2012)34-0074-02
摘要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在世界法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
地位正確評價并批判地繼承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取其精
。
,
華棄其糟粕勇于超越對于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
,,,
治國家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
關鍵詞
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繼承超越
InheritanceandTranscendenceofChineTraditional
LegalCulture//MaYisheng
AbstractChinetraditionallegalcultureoccupiesanimpor-
tantroleinthehistoryofworldlegalcivilization.Itisofimpor-
tanttheoreticalandrealisticsignificancefortheconstructionof
asocialistlegalcountrywithChinecharacteristicstocorrect-
lyevaluateandinheritChinetraditionalcultureandtran-
scendentit.
KeywordsChinetraditionallegalculture;inheritance;tran-
scendence
AuthorsaddressDepartmentofLawTeachingandRearch,
'
PartySchoolofTianjinMunicipalPartyCommittee,301799,
Tianjin,China
法律文化是支配人類法律實踐活動的價值基礎,是以
人類法律實踐活動的總體精神和宏觀樣式為其主要研究對
象的法學分支領域。中國傳統法律文化是中國數千年法律
實踐活動及其成果的統稱,是中國法律文化的重要組成部
分,也是人類法律文化中獨具特色的一支奇葩。作為中國傳
統文化中的一份重要遺產,正確評價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取
其精華,棄其糟粕,為今日法律實踐活動的承繼和發展提供
有益鏡鑒。
1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評價
正確評價中國傳統法律文化,首先必須克服兩種極端傾
向,一種是全盤否定的傾向,另一種是全盤肯定的傾向。其
次,應當明確評價的標準,即以是否有利于物質文明、精神
文明、政治文明、社會文明的提高為標準,來衡量判斷中國
傳統法律文化的優劣。據此標準,通過對數千年中國傳統法思想所取代,從而形成“不語鬼神,注重人事”的傳統法律思
律文化的梳理,我們可以看到,中國傳統法律文化博大精想。在立法領域,統治者能夠自覺地從現實出發,并參考借
深,內涵豐富,在世界法治文明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中國傳鑒以往的法律實踐經驗來制定法律,而不是消極地企盼神
統法律文化曾對東西方諸多國家產生過深遠影響,其自身的啟示。盡管中國古代社會早期曾存在神明裁判的現象,但
所具有的民主精神成分,對中國近現代法治建設仍然發生到春秋時期,司法領域中的神明裁判現象已大為減少。從西
著潛移默化的作用,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
家可資借鑒的寶貴精神財富。同其他事物一樣,中國傳統法
律文化也是菁蕪并存,精華與糟粕同在。概而言之,中國傳
統法律文化的精華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中國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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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化中的人本主義思想;二是天人合一,法則自然的思
想;三是立法司法領域中的無神論精神;四是“混合法”樣式;
五是發達純熟的法律藝術;六是法為治世之具的政治方略
與援法斷罪的司法原則。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糟粕有如下
幾點:一是法有等差;二是重刑輕民;三是家族本位的法律
體系;四是法自君出與權尊于法。對待中國傳統法律文化,
既不應全盤否定,也不應全盤肯定,而應立足于現實國情,
批判地繼承傳統法律文化遺產,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勇于
超越,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有益借鑒。
2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繼承
2.1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人本主義思想
人本主義是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哲學基礎。中國傳統
的人本主義思想萌芽于公元前1000余年,它是在殷商天道
觀發生動搖的基礎上不斷形成的。從先秦時期的重民思想,
到儒家以人為本的價值理論,經過歷朝歷代的演繹發展,終
于形成中國傳統的人本主義思想。中國傳統的人本主義思
想對中國傳統法律文化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一
是德主刑輔,注重教化;二是擺脫神判,注重證據;三是寬仁
慎刑,愛惜民命。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的人本主義思想,視
野廣闊,內涵豐富,顯示了中國作為文明古國在法律文化領
域中的先進性,成為中華法系的重要標志之一。
2.2天人合一,法則自然的思想
中國傳統哲學里的天人合一思想反映在法哲學領域,
表現為現實社會中的法應當體現自然狀態下的自在和諧精
神。中國傳統法律文化中天人合一,法則自然的思想體現在
司法領域中,主要表現為順天則時的司法時令說,即《左傳》
所言的“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此種觀點認為,用刑應選擇
在萬物肅殺的秋冬時節。同時,秋冬行刑的主張還體現在司
法機構的設置和訴訟行為的安排上。
2.3立法司法領域中的無神論精神
我國殷商時代,神權法思想曾發展到頂峰,但從西周開
始,神權法思想便不斷受到沖擊,并逐漸為重民思想和重德
周的審判方法,到秦的收集證據、檢驗證據的制度和技術,
以及整個封建社會法醫學的成熟,都體現了中國古代司法
活動中謹慎求實的科學態度和先進的司法藝術。
2.4“混合法”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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