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有具有用于側向穩定性的周邊壁的分離式鞋底夾層的鞋類和鞋底結構組件的制作方法
帶有具有用于側向穩定性的周邊壁的分離式鞋底夾層的鞋類和鞋底結構組件
1.優先權要求和相關申請的交叉引用
2.本技術要求于2020年4月13日提交的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63/008,856號的權益和優先權。
技術領域
3.本公開總體上涉及鞋類物品。更具體地,本公開的多個方面涉及具有多層鞋底結構的鞋類,該多層鞋底結構具有減弱沖擊的鞋底夾層(impact-attenuating midsole)、減少磨損的鞋外底(wear-reducing outsole)以及緩沖足部的鞋內底(foot-cushioning insole)。
4.背景
5.鞋類物品(諸如鞋、靴、拖鞋、涼鞋等)大致包括兩個主要元件:用于將鞋類固定到使用者的足部的鞋面;以及用于為足部提供下方支撐的鞋底。鞋面可以由多種材料(包括紡織品(textile)、聚合物、天然皮革和合成革等)制造,這些材料被縫合或結合在一起以形成用于牢固地接納足部的殼體或裝備(harness)。例如,許多涼鞋和拖鞋具有帶有開放趾部和/或開放跟部構造的鞋面。一些鞋面設計限于一系列帶子,這些帶子在使用者的足背上延伸并且可選地圍繞踝部延伸。相反,靴和鞋的設計采用具有包住足部的封閉趾部和跟部構造的完整鞋面。穿過鞋面的后四分之一部分的踝部開口提供了進入鞋類的內部的入口,以便于足部進入鞋面和從鞋面移出。鞋帶或帶子系統可以用于將足部固定在鞋面內。
6.鞋底結構安裝到鞋面的下側,定位在使用者的足部和地面之間。在許多鞋類物品(包括運動鞋和靴)中,鞋底結構是分層構造,該分層構造大致包含增強舒適性的鞋內底、減弱沖擊的鞋底夾層以及接觸表面的鞋外底。可以部分地或全部位于鞋面內的鞋內底是薄的且可壓縮的構件,其為使用者的足部的下側“足底(plantar)”區域提供接觸表面。相比之下,鞋底夾層安裝在鞋內底之下,從而形成鞋底結構的中間層。除了減弱地面反作用力之外,鞋底夾層幫助控制足部運動,并在向前和側向步態期間賦予增強的穩定性。鞋外底固定到鞋底夾層下方,該鞋外底形成鞋類的接觸地面的部分。鞋外底通常由耐用、防水的材料制成,該材料包括設計成用于提高附著摩擦力的踏面圖案(tread pattern)。
7.概述
8.本文提出了帶有具有用于側向穩定性(lateral stability)的周邊壁的分離式鞋底夾層設計(split midsole design)的鞋類鞋底結構、用這種鞋底結構制造的鞋類物品,以及用于制成或使用這種鞋類和/或鞋底結構的方法。作為示例而非限制,公開了帶有具有多件式鞋底夾層設計(multipiece midsole design)的分層鞋底結構組件的籃球鞋和其他運動鞋類。例如,分離式鞋底夾層的第一(頂)半部基本上或完全位于鞋面內部,而鞋底夾層的第二(底)半部基本上或完全位于鞋面外部。每個鞋底夾層半部可以由閉孔交聯聚烯烴泡沫(諸如)獨立模制為單件結構(single-piece structure),例如以最大限度地向使用者返回能量,以便增加耐力。鞋的鞋面可以用紡織品材料組裝,該紡織品材料
纏繞在鞋底夾層的頂半部的側表面和底表面上,使得紡織品材料的最底部部分夾在鞋底夾層的兩個半部之間并剛性地附接到鞋底夾層的兩個半部。由耐用的合成橡膠形成的接合地面的鞋外底可以覆蓋在鞋底夾層的底半部的面向下的下側表面上。可選的緩沖足部的鞋內底鋪在鞋底夾層的頂半部上,完全位于鞋的鞋面內部。
9.為了優化緩沖感覺和能量返回,多件式鞋底夾層組件可以采用“高鞋底夾層”概念,其典型特征是例如總鞋底夾層高度比許多常規的鞋底夾層設計大大約30%-40%。鞋底夾層高度的增加伴隨著鞋的結構重心高度的增加;為了抵消側向步態期間無意中的足部外翻和內翻(foot eversion and inversion),多件式鞋底夾層包含了許多增強穩定性的特征。作為一個示例,兩個鞋底夾層半部通過頂半部的前后起伏波形底表面抵靠鞋底夾層的底半部的互補鏡像頂表面安置并與該互補鏡像頂表面相互嚙合而實現彼此機械地互鎖。此外,紡織“加強筋(rebar)”片材(無論是專用的稀松布(scrim)、斯創貝爾(strobel,中底布)、鞋面的一部分等)都可以插入鞋底夾層的頂半部和底半部的兩個相接表面之間并覆蓋這兩個相接表面。
10.例如,在國際申請第pct/us2018/048562號(
“‘
562申請”)中描述了與目前公開的鞋底夾層構造類似的鞋底夾層構造,該國際申請要求美國臨時專利申請第62/552,905號的優先權。在一些應用中,特別是涉及劇烈的側向運動/急轉(例如,籃球或網球)的應用中,在
‘
562申請中列出的設計可以提供比運動員可能期望的較少的側向支撐。由于鞋底結構的相對高的堆疊高度(其對于例如用于跑步和跳躍的理想的能量返回和緩沖可能是需要的),這種側向支撐問題可能會進一步加劇。
11.在目前公開的設計中,額外的側向支撐可以通過從鞋底夾層的底半部的側壁豎直向上延伸的一體地形成的周邊壁來提供。該鞋底夾層的底半部可以由單個周邊壁(諸如圍繞鞋底夾層半部的上周界連續延伸的單個壁)制造,或由多個間隔開的周邊壁(諸如在鞋的鞋前部區域中圍繞鞋的鞋包頭(toe box)延伸的第一(鞋前部)周邊壁區部和在鞋的鞋后段區域中圍繞鞋跟穩定部(heel counter)延伸的第二(鞋后段)周邊壁區部)制造。這些周邊壁的內側表面抵靠鞋底夾層的頂半部的互補側壁齊平地安置,以為上半部提供側向支撐,同時也覆蓋延伸跨過鞋底夾層的波狀接縫(wave seam)的部分或全部。鞋外底側壁可以形成有可選的周邊壁,該周邊壁從鞋外底側壁向上延伸并鄰接鞋底夾層的周邊壁的選定部分,以提供進一步的內外側加強(mediolateral reinforcement)。
12.由被包在卡扣式外殼體(snap-lock outer shell)內的標準(無定形)足形鞋楦構成的獨特的鞋楦(last)設計可用于組裝本文所述的任何鞋類。例如,在制造鞋期間,單個的鞋類元件被單獨地構造并在鞋楦上組裝在一起。二分式鞋底夾層(bipartite midsole)的兩個半部可以由聚合物泡沫注射模制;鞋底夾層的上半部和頂半部然后套到機械鞋楦上。然后,可選的鞋內底可以插入鞋面中并安置在鞋底夾層的頂半部的頂表面上。為了完成最后的楦制過程(lasting process),鞋外底和鞋底夾層的底半部通過在鞋楦上將外殼體的兩個半部卡在一起而保持抵靠鞋面和鞋底夾層的頂半部。
13.本公開的多個方面涉及具有多件式鞋底夾層的鞋類鞋底結構,該多件式鞋底夾層具有用于增加側向穩定性的豎直周邊壁。在示例中,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包括第一(頂部)鞋底夾層區部、第二(底部)鞋底夾層區部、固定到鞋底夾層的底部的鞋外底以及安置在鞋底夾層的頂部上的可選的鞋內底。每個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各自的鞋底夾層側壁,該鞋底
夾層側壁在各自相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各自相對的上表面和下表面。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且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該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在其中安置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鞋底夾層區部中的一個或兩個還包括從鞋底夾層的側壁向上/向下延伸的一個或更多個周邊壁。每個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相對的鞋底夾層區部的側壁的外側表面。剛性地附接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下表面的鞋外底限定鞋類的接觸地面的表面。
14.本公開的另外的方面涉及用任何所公開的多層鞋底結構組件制造的運動鞋和其他鞋類。作為示例,提出了一種鞋類物品,該鞋類物品包括被設計為接納使用者的足部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的鞋面,以及附接到鞋面并被設計為在其上支撐使用者的足部的鞋底結構。剛性地安裝到鞋底夾層的下表面的鞋外底與鞋類的接觸地面的表面一起制造。在鞋面內部安置在鞋底夾層的頂表面上的可選的鞋內底與鞋類的接觸足底的表面(foot sole-contacting surface)一起制造。鞋底結構包括: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其具有在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的第一側壁;以及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其具有在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的第二側壁。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且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該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在其中安置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由從第二側壁向上延伸并鄰接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側壁的內側表面、外側表面和端部表面的一個或更多個周邊壁制造。
15.本公開的附加的方面涉及用于制造任何所公開的鞋類和/或鞋底結構的方法以及用于使用任何所公開的鞋類和/或鞋底結構的方法。在示例中,提出了一種用于構造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的方法。該代表性方法以任何順序和以任何與上文和下文所公開的特征和選項中的任何的組合包括:使用第一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第一鞋底夾層區部,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包括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使用第二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第二鞋底夾層區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或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鞋底夾層側壁向上/向下延伸的周邊壁;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安置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上,其中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并且所述周邊壁鄰接所述第一側壁;以及將鞋外底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鞋外底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接觸地面的表面。
16.對于所公開的鞋類、鞋底結構和方法中的任何一種,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周邊壁可以包括從第二側壁的鞋前部區域向上突出的第一周邊壁,以及與第一周邊壁間隔開并從第二側壁的鞋后段區域向上突出的第二周邊壁。第一周邊壁可以具有圍繞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包頭區域從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內側面延伸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外側面的第一弧形形狀。同樣,第二周邊壁具有第二弧形形狀,該第二弧形形狀與第一弧形形狀不同,并
且圍繞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跟穩定部區域從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內側面延伸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外側面。第一周邊壁可以包括第一內側壁區部、與第一內側壁區部不同地成形的第一外側壁區部、以及在這些內側壁區部和外側壁區部之間延伸并毗鄰這些內側壁區部和外側壁區部的趾部壁區部。就這一點而言,第二周邊壁可以包括第二內側壁區部、與第二內側壁區部不同地成形的第二外側壁區部、以及在這些內側壁區部和外側壁區部之間延伸并毗鄰這些內側壁區部和外側壁區部的鞋跟壁區部。
17.對于所公開的鞋類、鞋底結構和方法中的任何一種,鞋外底可以包括從鞋外底的周界的選定段向上延伸的一個或更多個帶凸緣的周邊壁。鞋外底的帶凸緣的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周邊壁的外側表面。作為另一選擇,柔性片材可以插入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之間,延伸跨過第一下表面和第二上表面并覆蓋第一下表面和第二上表面。該柔性片材可以圍繞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側壁和下表面包裹、接觸并剛性地附接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側壁和下表面,使得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嵌套在柔性片材內。柔性片材可以是鞋底結構的專用層,可以直接剛性地附接到鞋類的鞋面,和/或可以形成鞋面的區部。
18.對于所公開的鞋類、鞋底結構和方法中的任何一種,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下表面的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可以包括從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延伸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的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同樣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上表面的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可以包括在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和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之間延伸的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這些前后起伏曲線波可以分別具有帶有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的互補的鏡像形狀,使得第一下表面抵靠第二上表面基本上齊平地放置。
19.對于所公開的鞋類、鞋底結構和方法中的任何一種,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其任何組成部分)可以由第一聚合物泡沫模制為離散的單件結構。同樣,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其任何組成部分)可以由第二聚合物泡沫模制為離散的單件結構,第二聚合物泡沫可以與第一聚合物泡沫相同、相似或不同。可壓縮鞋內底可以安置在凹入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上表面中的互補凹穴(pocket)中。第一聚合物泡沫和第二聚合物泡沫可以是相同的交聯聚烯烴泡沫。可壓縮鞋內底可以由第三聚合物泡沫制造,該第三聚合物泡沫不同于用于形成鞋底夾層區部的聚合物泡沫。鞋外底可以由比前述任何聚合物泡沫材料硬的聚合物材料制造。
20.本概述不代表本公開的每種實施例或每個方面。而是,前面的概述僅僅提供了本文所闡述的一些新穎概念的范例。當結合附圖和所附權利要求理解時,根據以下的詳細描述、所圖示的示例和用于實施本公開的代表性模式,本公開的上面的特征和優點以及其它特征和隨附的優點將易于明顯。此外,本公開明確地包括上面和下面呈現的元素和特征的任何和所有的組合和子組合。
21.附圖簡述
22.圖1a是根據本公開的多個方面的帶有具有多件式鞋底夾層的分層鞋底結構的代表性鞋類物品的外側面視圖。
23.圖1b是圖1a的代表性鞋類物品的仰視圖。
24.圖2是根據所公開的概念的多個方面的帶有具有多件式鞋底夾層的分層鞋底結構組件的代表性運動鞋的外側面視圖,該多件式鞋底夾層具有提供增強的側向穩定性的周邊
壁。
25.圖3是圖2的代表性鞋底結構組件的選定部件的分解透視圖。
26.圖4是圖2的代表性運動鞋的選定部件的局部分解透視圖。
27.本公開適于各種修改和可替代形式,并且一些代表性實施例在附圖中以示例的方式示出,并且將在本文詳細描述。然而,應該理解,本公開的新穎方面不限于上面列舉的附圖中圖示的特定形式。相反,本公開將覆蓋落入由所附權利要求所涵蓋的本公開的范圍內的所有修改、等同物、組合、子組合、變換、分組和替代方案。
28.詳細描述
29.本公開允許許多不同形式的實施例。本公開的代表性示例在附圖中示出,并且將在本文詳細描述,應當理解,這些代表性示例是作為所公開的原理的示例而提供的,而不是對本公開的廣泛方面的限制。就此而言,在摘要、技術領域、背景、概述和詳細描述部分中描述的、但在權利要求中沒有明確闡述的元素和限定內容不應該通過暗示、推斷或其他方式單獨或共同地結合到權利要求中。
30.出于本詳細描述的目的,除非特別聲明:單數包括復數,并且反之亦然;詞語“和”以及“或”應當既是連接的也是分離的;詞語“任何”和“所有”應當都意指“任何和所有”;并且詞語“包括(including)”、“包括(comprising)”、“具有”、“包含(containing)”等應當各自意指“包括但不限于”。此外,近似的詞語(諸如“大約”、“幾乎”、“大致”、“基本上”、“近似”等)在本文中可以例如在“處于、接近或接近處于”或“在0-5%內”或“在可接受的制造公差內”或其任何邏輯組合的意義上使用。最后,例如,方向形容詞和副詞(諸如前、后、內側、外側、近側、遠側、豎直、水平、前部、后部、左側、右側等)可以是相對于當穿在使用者的足部上并且可操作地以鞋底結構的接合地面的底部表面安置在平坦表面上定向時的鞋類物品。
31.現在參考附圖,其中相同的參考數字在幾個視圖中指代相同的特征,圖1a和圖1b中示出了代表性鞋類物品,該代表性鞋類物品總體上以10指定,并且為了討論的目的,該代表性鞋類物品在本文描繪為運動鞋或“膠底運動鞋(sneaker)”。圖示的鞋類物品10(為簡潔起見,在本文也稱為“鞋類”或“鞋”)是示例性應用,本公開的新穎方面和特征可以通過該示例性應用來實踐。同樣,用于四層聚合物鞋底結構組件的本發明概念的實施方式也應該理解為所公開概念的代表性實施方式。因此將理解,本公開的多個方面可以集成到具有附加層的鞋底夾層、具有不同材料成分的鞋底結構中,并且可以結合到任何邏輯相關類型的鞋類中。如本文所使用的,術語“鞋”和“鞋類”(包括其變換)可以互換并且同義地使用以指代穿在人類足部上的任何合適類型的服裝。最后,附圖中呈現的特征不一定是按比例的,并且純粹是出于教學目的而提供的。因此,附圖中示出的具體的且相對的尺寸不應被解釋為限制性的。
32.代表性鞋類物品10總體上在圖1a和圖1b中被描繪為二分式構造,該二分式構造主要包括安裝在下方鞋底結構14的頂部上的足部接納鞋面12。為了便于參考,鞋類10可以被分成三個解剖學區域:鞋前部區域r
ff
、鞋中部區域r
mf
和鞋后段(鞋跟)區域r
hf
,如圖1中示出的。鞋類10也可以沿豎直平面被分成外側段s
la
(鞋10的離人體的矢狀平面最遠的遠側半部)和內側段s
me
(鞋10的離人體的矢狀平面最近的近側半部)。根據公認的解剖學分類,鞋前部區域r
ff
位于鞋類10的前部處,并且大致對應于趾骨(趾部)、跖骨及其任何互連的關節。鞋中部區域r
mf
介于鞋前部區域r
ff
和鞋后段區域r
hf
之間,鞋中部區域大致對應于楔狀骨、舟骨和
骰骨(即足部的足弓區域)。相反,鞋后段區域r
hf
位于鞋類10的后部處并且大致對應于距骨(腳踝)和跟骨(腳跟)骨。鞋類10的外側段s
la
和內側段s
me
兩者都延伸穿過所有三個解剖區域r
ff
、r
mf
、r
hf
,并且各自對應于鞋類10的相應橫向側。雖然圖1a和圖1b中僅示出了用于使用者的左足的單只鞋10,但是可以提供用于使用者的右足的鏡像的基本上相同的對應物。顯然,鞋10的形狀、尺寸、材料成分和制造方法可以單獨或共同變化,以實際上適應任何常規或非常規的鞋類應用。
33.再次參考圖1,鞋面12被描繪為具有用于包住人類足部的殼狀封閉趾部和跟部構型。圖1a的鞋面12大致由三個毗鄰區部(即鞋包頭(toe box)12a、鞋面前片(vamp)12b和后四分之一部(rear quarter)12c)限定。鞋包頭12a示出為鞋面12的圓形前部部分,其從遠側趾骨延伸到近端趾骨以覆蓋并保護使用者的趾部。相比之下,鞋面前片12b是鞋面12的拱形中間區部,其位于鞋包頭12a的后方并從跖骨延伸到骰骨。如所示出的,鞋面前片12b還提供一系列鞋帶孔眼(eyelet)16和鞋的鞋舌18。后四分之一部12c定位在鞋面前片12b的后方,該后四分之一部從橫向跗關節延伸以包裹在跟骨周圍,并包括鞋面12的后端和后側。盡管在附圖中描繪為包括三個主要段,但鞋面12可以制造為單件構造或可以包括任何數量的段,包括趾部罩(toe shield)、鞋跟帽(heel cap)、鞋喉、踝帶(ankle cuff)、內部襯里等。對于涼鞋和拖鞋應用,鞋面12可以采取開放趾部和/或開放跟部構型,或可以用單個帶子或多個互連的帶子替換。
34.鞋類10的鞋面12部分可以由多種材料(諸如紡織品、工程泡沫、聚合物、天然皮革和合成革等)中的任何一種或其組合制造。鞋面12的單獨的段一旦被組裝或切割成一定的形狀和尺寸就可以被縫合、粘合性地結合、緊固、焊接或以其他方式連結在一起,以形成用于舒適地接納足部的內部空腔(void)。例如,可以關于鞋類10來選擇和定位鞋面12的單獨的材料元件以便賦予期望的耐用性、透氣性、耐磨損性、柔性、外觀和舒適性的性質。鞋面12的后四分之一部12c中的踝部開口15提供了進入鞋10的內部的入口。鞋帶20、帶子、帶扣或其他商業上可獲得的機構可以用于改變鞋面12的圍長(girth),以更牢固地將足部保持在鞋10的內部內以及便于足部進入鞋面12和從鞋面12移出。鞋帶20可以穿過鞋面12的鞋帶籠區部(lace cage section)中的一系列孔眼16;鞋舌18可以在鞋帶20和鞋面12的內部空腔之間延伸。
35.鞋底結構14剛性地固定到鞋面12,使得鞋底結構14在鞋面12和使用者站立于其上的支撐表面之間延伸。實際上,鞋底結構14起到將使用者的足部與地面分開并保護使用者的足部的中間支撐平臺的作用。除了減弱地面反作用力并且為足部提供緩沖之外,圖1a和圖1b的鞋底結構14可以提供附著摩擦力、賦予穩定性并且幫助限制各種足部運動(諸如無意中的足部內翻和外翻)。設想的是,鞋底結構14可以通過任何目前可用的或今后開發的合適方式附接到鞋面12。對于至少一些應用,鞋面12可以直接聯接到鞋底夾層24,并且因此沒有直接聯接到鞋內底22或鞋外底26。作為非限制性示例,鞋面12可以僅粘附性地附接到鞋底夾層側壁的內側周邊,例如經由涂底漆、膠粘(cementing)和壓制以10mm的結合余量來固定。
36.根據圖示的示例,鞋底結構14被制造為夾層結構,該夾層結構具有接觸足部的鞋內底22(圖1a)、中間鞋底夾層24和最底部的鞋外底26。可替代的鞋底結構構型可以由多于或少于三層制造。鞋內底22位于鞋類10的內部空腔內,可操作地位于鞋面12的下部部分處,
使得鞋內底22鄰接足部的足底表面。鞋內底22之下是鞋底夾層24,該鞋底夾層24包括一種或更多種材料或嵌入元件,這些材料或嵌入元件增強鞋類10的舒適性、性能和/或地面反作用力減弱性質。這些元件和材料可以單獨地或以任何組合包括聚合物泡沫材料,諸如聚氨酯或乙烯-醋酸乙烯酯(eva)、填充物材料、調節器、充氣氣囊、板、楦制元件或運動控制構件。鞋外底26位于鞋底夾層24之下,限定了鞋類10的最底部的接合地面的部分的一部分或全部。鞋外底26可以由提供用于接觸地面的耐用且耐磨損的表面的天然或合成橡膠材料形成。此外,鞋外底26可以是波形且帶紋理的,以增強鞋類10和下方的支撐表面之間的附著摩擦力(即,摩擦)性質。
37.現在參考圖2,示出了另一種代表性鞋類物品,該代表性鞋類物品總體以110表示,并且為了討論的目的,在本文描述為籃球類型的運動鞋。盡管在外觀上不同,但圖2的運動鞋110可以采取上面關于圖1a和圖1b中呈現的鞋類10所描述的特征、選項和替代方案中的任何,并且反之亦然。例如,圖2的運動鞋110包括固定足部的鞋面112,該鞋面112安置在支撐足部的鞋底結構114的頂部上。運動鞋110還組裝有在鞋帶120和鞋面112的內部足部接納空腔之間延伸的“單層襪狀(mono-sock)”鞋舌118。鞋包頭區部112a從足部的遠側趾骨延伸到近側趾骨,以覆蓋并保護使用者的趾部。此外,位于鞋包頭112a的后方的鞋面前片區部112b從足部的跖骨延伸到骰骨。鞋面112的后四分之一部112c中的踝部開口115提供了進入鞋110的內部的入口。
38.圖2和圖3的鞋底結構114類似于圖1a和圖1b的鞋底結構14,該鞋底結構114是多層構造,其通常包括緩沖足部的可壓縮鞋內底122、多件式節省能量的鞋底夾層124和接觸地面的增加附著摩擦力的鞋外底126。鞋內底122在圖3和圖4中示出為位于鞋底夾層124的面向上的頂表面上,安置在鞋內底凹穴146內,鞋內底凹穴146凹入頂部(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最頂部(第一)上表面140a中。鞋外底126在鞋底結構114的相對端處,鞋外底126粘附、覆蓋、緊固或以其他方式剛性地附接到鞋底夾層124的面向下的底表面,覆蓋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下方的底部(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下側(第二)下表面142b。盡管示出為延伸跨過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整個下鞋底夾層表面142b并隱藏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整個下鞋底夾層表面142b,但設想的是,鞋外底126可以僅覆蓋鞋底夾層124的選定區部,或者可替代地,可以從鞋底結構114完全移除。前述描述相應地適用于鞋內底122。
39.鞋底結構114的每個組成部分可以澆鑄、切割、注射模制或以其他方式構造為離散的單件結構。例如,鞋底夾層區部124a、124b可以由不同的材料形成,或者可以由共同的聚合物泡沫(諸如閉孔交聯聚烯烴泡沫或含氟聚合物)形成。在其他非限制性示例中,鞋底夾層124可以包括熱塑性聚氨酯(tpu)泡沫、phylon、phylite或eva。相反,可壓縮鞋內底122可以由聚合物或聚合物泡沫形成,該聚合物或聚合物泡沫不同于用于生產鞋底夾層124和鞋外底126的材料。如所示,鞋內底122由較軟的聚合物泡沫材料(諸如所具有的材料硬度為大約20至大約35肖氏a的輕質聚氨酯泡沫)模制而成。另一方面,鞋外底126由比鞋內底122和鞋外底126的聚合物材料硬的聚合物材料制造。對于至少一些應用來說,可能希望鞋外底材料的肖氏a硬度比鞋底夾層材料的肖氏a硬度大,例如大至少大約20%,并且可能希望鞋外底材料的肖氏a硬度比鞋內底材料的肖氏a硬度大至少大約50%。鞋外底材料可以包括彈性聚合物材料,諸如聚氯乙烯(pvc)、硬質復合聚氨酯(pu)、或聚己內酯(pcl)或基于聚酯的tpu。
40.為了優化鞋底結構114組件在鞋撞擊期間的總體緩沖感覺和能量返回,所圖示的鞋底夾層124被制造為具有比許多常規的鞋底夾層設計大大約30%-40%的鞋底夾層高度h
ms
的多件式構造。對于至少一些實施方式,豎直鞋底夾層高度可以在鞋后段/鞋跟區域中為至少大約30-45毫米(mm)高,并且在鞋前部/趾部區域中為至少大約18-25mm高。為了改善運動鞋110的側向穩定性(最小化在側向步態期間無意中的足部外翻和內翻),考慮到這種增加的鞋底夾層高度,鞋底夾層被構造為機械地互連的二分式結構。根據所圖示的示例,鞋底夾層124包括頂部(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和底部(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分別具有相對的(第一)上表面140a和(第一)下表面142a,以及在上表面140a和下表面142a之間延伸并毗鄰上表面140a和下表面142a的面向外側的(第一)側壁144a。同樣,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分別具有相對的(第二)上表面140b和(第二)下表面142b,以及在上表面140b和下表面142b之間延伸并毗鄰上表面140b和下表面142b的面向外側的(第二)側壁144b。這些側壁144a和144b以連續的方式圍繞鞋結構114的周邊邊界延伸,單獨地限定它們各自的鞋底夾層區部124a、124b的橫向周界,并且共同地限定鞋底夾層124的橫向周界。
41.共同參考圖3和圖4,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和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至少部分地通過它們的相接表面的并列結構特征之間的嚙合接合而彼此機械地連接。根據所圖示的示例,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下表面142a制造成具有非平面(第一)波形幾何結構150a,并且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上表面140b制造成具有非平面(第二)波形幾何結構150b。當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和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適當配合時,面向下的波形幾何結構150a安置在面向上的波形幾何結構150b中并與面向上的波形幾何結構150b相互嚙合。特別地,相互嚙合的波形的峰部(peak)以交替的方式彼此交錯,其中第一波形幾何結構150a的峰部在第二波形幾何結構150b的谷部(valley)內齊平地放置,并且反之亦然。可認識到的是,例如,每個波形幾何結構中的峰部和谷部的數量、形狀和尺寸可以與圖中所示的數量、形狀和尺寸不同,以適應不同的鞋尺寸和/或性能功能。
42.兩個波形幾何結構150a、150b在圖中被描繪為前后起伏曲線波,即相對于運動鞋110在前后方向上傳播的正弦波。面向下的波形幾何結構150a從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最前邊緣一直延伸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最后邊緣。相對地,面向上的波形幾何結構150b在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前邊緣和后邊緣之間延伸,但不延伸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前邊緣和后邊緣。兩個前后起伏曲線波都具有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如圖2的側視圖中最佳看到的。如本文中使用的“阻尼”正弦波可以被表示為具有在鞋底結構114的縱向方向上偏離和/或接近零的可變振幅的正弦波。除了具有可變振幅之外,波形還示出為具有可變頻率,即,在鞋底結構114的縱向方向上每增量的前后長度變化的振蕩次數。還可以看出,波形的內外側(橫向)寬度在鞋前部區域r
ff
中最寬,在鞋中部區域r
mf
中最窄,并且在鞋后段區域r
hf
中具有中等寬度。不管所需的部件的形狀和相對布置如何,波形幾何結構150a、150b彼此互補,使得第一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下表面142a基本上抵靠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上表面140b齊平地放置。
43.為了在鞋110的使用期間為多件式鞋底夾層124組件提供額外的側向加強,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包括從側壁144b向上延伸到與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諸如側壁144a)成鄰接關系的一個或更多個周邊“保持”壁。對于至少一些實施方式,可能期望該周邊壁是以
連續或基本上連續的方式圍繞鞋底夾層124的整個周邊延伸的一件式元件(one-piece element)。可替代地,周邊壁可以包括離散的壁元件,該離散的壁元件諸如分別是一體地形成的前(第一)周邊壁152a和后(第二)周邊壁152b。前周邊壁152a從側壁144b的鞋前部區域r
ff
向上延伸,而后周邊壁152b與前周邊壁152a縱向地間隔開并從側壁144b的鞋后段區域r
hf
向上延伸。設想的是,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周邊壁的數量、位置和定向可以從所圖示的示例中單獨或共同地變化。作為另外的選項,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可以包括從側壁144a向下延伸成與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諸如側壁144b)成鄰接關系的一個或更多個周邊壁,以增加多件式鞋底夾層124的側向加強。
44.再次參考圖3,前周邊壁152a具有從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內側面s
me
延伸到外側面s
la
從而圍繞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鞋包頭區域包裹的明顯的弧形形狀。該周邊壁152a通常包括第一內側壁153a、第一外側壁155a和趾部壁157a,第一外側壁155a與第一內側壁153a不同地成形和設定尺寸,趾部壁157a在內側壁153a和外側壁155a之間延伸并毗鄰內側壁153a和外側壁155a。相反,后周邊壁152b具有不同于前周邊壁152a的弧形形狀的明顯的弧形形狀。如所示,后周邊壁152b從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內側面s
me
延伸到外側面s
la
,圍繞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鞋跟穩定部區域包裹。該周邊壁152b通常包括第二內側壁153b、第二外側壁155b和鞋跟壁157b,第二外側壁155b與第二內側壁153b不同地成形和設定尺寸,鞋跟壁157b在內側壁153b和外側壁155b之間延伸并毗鄰內側壁153b和外側壁155b。除了支撐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之外,周邊壁152a、152b還覆蓋延伸跨過鞋底夾層124的波狀接縫的大部分,如在圖2的側視圖中看到的。
45.作為可選的側向加強特征,鞋外底126可以包括前(第一)帶凸緣的周邊壁154a,該前(第一)帶凸緣的周邊壁154a在鞋底結構114的鞋前部區域r
ff
中從鞋外底的周界向上延伸。可選地或可替代地,鞋外底126可以包括后(第二)帶凸緣的周邊壁154b,該后(第二)帶凸緣的周邊壁154b在鞋底結構114的鞋后段區域r
hf
中從鞋外底的周界向上延伸。這些帶凸緣的周邊壁154a、154b的面向內側的表面抵靠第二鞋底夾層區部124b(諸如前周邊壁152a和后周邊壁152b)的相應的面向外側的表面齊平地放置。類似于鞋底夾層124的周邊壁152a、152b,設想鞋外底126的帶凸緣的周邊壁154a、154b的數量、位置和定向可以與所圖示的示例不同。
46.除了上面針對根據加高的鞋底結構114組件增加運動鞋110的側向穩定性所描述的特征之外,可選的柔性片材156(圖4)夾在兩個鞋底夾層區部124a、124b之間。片材156可以采取各種合適的材料和形式;然而,在所圖示的示例中,柔性片材156是基本上平坦的紡織品材料,其被楦制成鞋形幾何結構。如在本文使用的術語“紡織品”可以指的是由天然或合成纖維通過針織(knitting)、編織(weaving)、鉤編(crocheting)、編結(braiding)、結合、系帶(lacing)或任何其他適合于紡織品生產的工藝形成的織物(fabric)或布料。紡織品材料可以由有機纖維(諸如基于動物的纖維和基于植物的纖維)、一種或更多種合成纖維(諸如基于聚合物的纖維和基于玻璃的纖維)、和/或一種或更多種基于金屬的纖維(諸如銀、金或鋁絲(filament)和鍍鋁紗(yarn))中的一種或更多種組成。使用這些方法和/或材料的組合制成的紡織品材料可以具有包含多種結構的部分,例如:使用編結纖維形成的針織部分;通過針織或鉤編結構編織的纖維,例如,以提供尺寸強度和/或穩定性;在針織或編織結構上形成的鉤編邊緣;針織在一起以形成多層紡織品材料(諸如3d紡織品材料)的編織
層等。一些紡織品材料包括一種以上類型的纖維,以及混紡纖維(諸如動物/合成混紡纖維、動物/植物混紡纖維、玻璃/聚合物混紡纖維(玻璃纖維)等)及其任何組合。
47.柔性片材156被示出為延伸跨過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下表面142a和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上表面140b的基本上全部并覆蓋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的下表面142a和底部鞋底夾層區部124b的上表面140b的基本上全部。該柔性片材156可以剛性地附接到鞋類的鞋面112;可替代地,柔性片材156形成鞋面112的區部。如所示,柔性片材156圍繞側壁144a和下表面142a包裹、接觸并剛性地附接到側壁144a和下表面142a,使得頂部鞋底夾層區部124a通常被包在柔性片材156內,如圖4中看到的。盡管示出為鞋面112的區部,但柔性片材156可以采取替代的構型,包括專用的稀松布、斯創貝爾的一部分等。與結合到分離式鞋底夾層結構中的片材材料有關的附加信息可在共同擁有的國際(pct)專利申請公布第wo 2019/046438 a1號中獲得。
48.已經參考圖示的實施例詳細描述了本公開的多個方面;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將認識到,在不脫離本公開的范圍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進行許多修改。本公開不限于本文公開的精確構造和組成;根據前面的描述明顯的任何和所有修改、改變和變化在由所附權利要求限定的本公開的范圍內。此外,本概念明確地包括前述元件和特征的任何和所有組合和子組合。附加特征可以反映在下面的條款中:
49.條款1:一種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所述鞋底結構包括: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其包括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其包括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在其中安置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二側壁向上延伸并鄰接所述第一側壁的周邊壁;以及鞋外底,其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并包括接觸地面的表面。
50.條款2:如條款1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周邊壁包括第一周邊壁和第二周邊壁,所述第一周邊壁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前部區域向上延伸,所述第二周邊壁與所述第一周邊壁間隔開并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后段區域向上延伸。
51.條款3:如條款2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具有第一弧形形狀,所述第一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包頭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外側面,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弧形形狀的第二弧形形狀,所述第二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跟穩定部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外側面。
52.條款4:如條款3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包括第一內側壁、與所述第一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一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的趾部壁,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包括第二內側壁、與所述第二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二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的鞋跟壁。
53.條款5:如條款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鞋外底包括從所述鞋外底的周界向上延伸的帶凸緣的周邊壁,所述帶凸緣的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周邊壁和/或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側壁的外側表面。
54.條款6:如條款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結構,還包括柔性片材,所述柔性片材插入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之間并延伸跨過所述第一下表面和所述第二上表面。
55.條款7:如條款6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柔性片材圍繞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包裹、接觸并剛性地附接到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嵌套在所述柔性片材內。
56.條款8:如條款7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鞋類物品包括鞋面,所述鞋面被構造成將使用者的足部接納在所述鞋面中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并且其中所述柔性片材被構造成剛性地附接到所述鞋面的區部和/或形成所述鞋面的區部。
57.條款9:如條款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延伸到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的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并且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之間延伸的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
58.條款10:如條款9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和所述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分別具有互補的第一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和第二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使得所述第一下表面抵靠所述第二上表面基本上齊平地放置。
59.條款11:如條款1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一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一單件結構,并且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二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二單件結構。
60.條款12:如條款11所述的鞋底結構,還包括可壓縮鞋內底,所述可壓縮鞋內底安置在鞋內底凹穴中,所述鞋內底凹穴凹入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上表面中。
61.條款13:如條款12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聚合物泡沫和所述第二聚合物泡沫是交聯聚烯烴泡沫,所述可壓縮鞋內底由不同于所述第一聚合物泡沫和所述第二聚合物泡沫的第三聚合物泡沫制造,并且所述鞋外底由比所述第一聚合物泡沫、所述第二聚合物泡沫和所述第三聚合物泡沫硬的第四聚合物材料制造。
62.條款14:一種用于使用者的足部的鞋類物品,所述鞋類物品包括:鞋面,其被構造成接納使用者的足部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鞋底結構,其附接到所述鞋面并被構造成在所述鞋底結構上支撐使用者的足部,所述鞋底結構包括: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其具有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其具有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在其中安置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以及鞋外底,其安裝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并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接觸地面的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一側壁向下延伸并鄰接所述第二側壁的第一周邊壁和/或所述第
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二側壁向上延伸并鄰接所述第一側壁或所述第二側壁的第二周邊壁。
63.條款15:一種用于構造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的方法,所述鞋類包括被構造成接納使用者的足部的鞋面,所述方法包括:使用第一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第一鞋底夾層區部,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包括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使用第二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第二鞋底夾層區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并且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二側壁向上延伸的周邊壁;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安置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上,其中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并且所述周邊壁鄰接所述第一側壁;以及將鞋外底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鞋外底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接觸地面的表面。
64.條款16:如條款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周邊壁包括第一周邊壁和第二周邊壁,所述第一周邊壁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前部區域向上延伸,所述第二周邊壁與所述第一周邊壁間隔開并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后段區域向上延伸。
65.條款17:如條款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具有第一弧形形狀,當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安置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上時,所述第一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包頭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外側面,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弧形形狀的第二弧形形狀,所述第二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跟穩定部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外側面。
66.條款18:如條款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包括第一內側壁、與所述第一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一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的趾部壁,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包括第二內側壁、與所述第二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二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的鞋跟壁。
67.條款19:如條款15至1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鞋外底包括從所述鞋外底的周界向上延伸的帶凸緣的周邊壁,當所述鞋外底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時,所述帶凸緣的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周邊壁的外側表面。
68.條款20:如條款15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之間放置柔性片材,其中所述柔性片材延伸跨過所述第一下表面和所述第二上表面。
69.條款21:如條款20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柔性片材圍繞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包裹并將所述柔性片材剛性地附接到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嵌套在所述柔性片材內。
70.條款22:如條款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鞋類物品包括鞋面,所述鞋面被構造成將
使用者的足部接納在所述鞋面中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柔性片材剛性地附接到所述鞋面的區部和/或將所述柔性片材形成為所述鞋面的區部。
71.條款23:如條款15至2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延伸到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的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并且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之間延伸的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
72.條款24:如條款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和所述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分別具有互補的第一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和第二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使得所述第一下表面抵靠所述第二上表面基本上齊平地放置。
73.條款25:如條款15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一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一單件結構,并且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二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二單件結構。
技術特征:
1.一種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所述鞋底結構包括: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其包括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其包括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在其中安置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二側壁向上延伸并鄰接所述第一側壁的周邊壁;以及鞋外底,其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并包括接觸地面的表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周邊壁包括第一周邊壁和第二周邊壁,所述第一周邊壁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前部區域向上延伸,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與所述第一周邊壁間隔開并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后段區域向上延伸。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具有第一弧形形狀,所述第一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包頭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外側面,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弧形形狀的第二弧形形狀,所述第二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跟穩定部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外側面。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包括第一內側壁、與所述第一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一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的趾部壁,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包括第二內側壁、與所述第二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二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的鞋跟壁。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鞋外底包括從所述鞋外底的周界向上延伸的帶凸緣的周邊壁,所述帶凸緣的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周邊壁的外側表面。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結構,還包括柔性片材,所述柔性片材插入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之間并延伸跨過所述第一下表面和所述第二上表面。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柔性片材圍繞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包裹、接觸并剛性地附接到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嵌套在所述柔性片材內。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鞋類物品包括鞋面,所述鞋面被構造成將使用者的足部接納在所述鞋面中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并且其中所述柔性片材被構造成剛性地附接到所述鞋面的區部和/或形成所述鞋面的區部。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延伸到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的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并且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之間延伸的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和所述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分別具有互補的第一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和第二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使得所述第一下表面抵靠所述第二上表面基本上齊平地放置。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一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一單件結構,并且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二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二單件結構。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鞋底結構,還包括可壓縮鞋內底,所述可壓縮鞋內底安置在鞋內底凹穴中,所述鞋內底凹穴凹入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上表面中。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鞋底結構,其中所述第一聚合物泡沫和所述第二聚合物泡沫是交聯聚烯烴泡沫,所述可壓縮鞋內底由不同于所述第一聚合物泡沫和所述第二聚合物泡沫的第三聚合物泡沫制造,并且所述鞋外底由比所述第一聚合物泡沫、所述第二聚合物泡沫和所述第三聚合物泡沫硬的第四聚合物材料制造。14.一種用于使用者的足部的鞋類物品,所述鞋類物品包括:鞋面,其被構造成接納使用者的足部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鞋底結構,其附接到所述鞋面并被構造成在所述鞋底結構上支撐使用者的足部,所述鞋底結構包括: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其具有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其具有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在其中安置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以及鞋外底,其安裝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并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接觸地面的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一側壁向下延伸并鄰接所述第二側壁的第一周邊壁和/或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二側壁向上延伸并鄰接所述第一側壁或所述第二側壁的第二周邊壁。15.一種用于構造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的方法,所述鞋類包括被構造成接納使用者的足部的鞋面,所述方法包括:使用第一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第一鞋底夾層區部,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包括相對的第一上表面和第一下表面以及第一側壁,所述第一側壁在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上表面和所述第一下表面,所述第一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使用第二聚合物泡沫材料形成第二鞋底夾層區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相對的第二上表面和第二下表面以及第二側壁,所述第二側壁在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上表面和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第二上表面具有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并且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所述第二側壁向上延伸的周邊壁;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安置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上,其中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與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并且所述周邊壁鄰接所述
第一側壁;以及將鞋外底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所述鞋外底包括所述鞋類物品的接觸地面的表面。16.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周邊壁包括第一周邊壁和第二周邊壁,所述第一周邊壁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前部區域向上延伸,所述第二周邊壁與所述第一周邊壁間隔開并從所述第二側壁的鞋后段區域向上延伸。17.根據權利要求1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具有第一弧形形狀,當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安置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上時,所述第一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包頭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外側面,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具有不同于所述第一弧形形狀的第二弧形形狀,所述第二弧形形狀圍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鞋跟穩定部區域從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內側面延伸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外側面。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周邊壁包括第一內側壁、與所述第一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一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一內側壁和所述第一外側壁的趾部壁,并且所述第二周邊壁包括第二內側壁、與所述第二內側壁不同地成形的第二外側壁、以及在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之間延伸并毗鄰所述第二內側壁和所述第二外側壁的鞋跟壁。19.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鞋外底包括從所述鞋外底的周界向上延伸的帶凸緣的周邊壁,當所述鞋外底附接到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第二下表面時,所述帶凸緣的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所述周邊壁的外側表面。20.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在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之間放置柔性片材,其中所述柔性片材延伸跨過所述第一下表面和所述第二上表面。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柔性片材圍繞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包裹并將所述柔性片材剛性地附接到所述第一側壁和所述第一下表面,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嵌套在所述柔性片材內。22.根據權利要求2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鞋類物品包括鞋面,所述鞋面被構造成將使用者的足部接納在所述鞋面中并附接到使用者的足部,所述方法還包括將所述柔性片材剛性地附接到所述鞋面的區部和/或將所述柔性片材形成為所述鞋面的區部。23.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從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延伸到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的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并且所述第二波形幾何結構包括在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前邊緣和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后邊緣之間延伸的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前后起伏曲線波和所述第二前后起伏曲線波分別具有互補的第一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和第二阻尼正弦縱向橫截面,使得所述第一下表面抵靠所述第二上表面基本上齊平地放置。25.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一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一單件結構,并且所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由第二聚合物泡沫模制為第二單件結構。
技術總結
提出了帶有具有用于側向穩定性的周邊壁的分離式鞋底夾層設計的鞋類鞋底結構、用這種鞋底結構制造的鞋類,以及用于制成/使用這種鞋類和/或鞋底結構的方法。用于鞋類物品的鞋底結構包括配合的第一鞋底夾層區部和第二鞋底夾層區部,每個鞋底夾層區部具有相應的鞋底夾層側壁,該鞋底夾層側壁在相應的上鞋底夾層表面和下鞋底夾層表面之間延伸并毗鄰相應的上鞋底夾層表面和下鞋底夾層表面。第一鞋底夾層區部的下表面具有第一波形幾何結構(諸如前后起伏曲線波),并且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上表面具有在其中安置第一波形幾何結構并與第一波形幾何結構相互嚙合的互補的鏡像波形幾何結構。第二鞋底夾層區部包括從第二側壁向上延伸的一個或更多個周邊壁;周邊壁的內側表面鄰接第一側壁的外側表面。限定鞋類的接觸地面的表面的鞋外底附接到第二鞋底夾層區部的下表面。面。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