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aifamei

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和電子設備與流程

更新時間:2025-12-26 13:34:42 0條評論

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和電子設備與流程



1.本技術涉及車聯網技術領域,揭示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和電子設備。


背景技術:



2.當前家庭智能終端及生態在不斷發展,與車輛的互聯控制方法還有待完善,實現家庭智能終端與車輛的互聯控制是用戶的普遍需求。
3.通過獲取家庭智能終端語音輸入給云端服務器的控制指令,實現對車輛的控制,通過車輛語音輸入給云端服務器的控制指令,實現對家庭智能終端的控制。然而,現有技術方案容易出現小孩子誤操作的問題,導致遠程車輛控制或者家庭智能終端的控制,存在未知風險,還缺少了遠程控制結果反饋的功能,為用戶實際使用帶來不便,還缺少了根據用戶所處場景的不同,進行智能化需求分析,為用戶提供智能化建議。


技術實現要素:



4.本技術涉及車聯網技術領域,揭示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和電子設備。本技術為解決小孩誤操作問題,增加語音識別判斷,為解決遠程控制失敗,從而給用戶帶來不便的問題,增加遠程控制成功與否的邏輯判斷,為解決用戶場景智能化需求,進行家庭智能終端分析、車輛端配置及功能分析,根據實際場景的不同,提供了家庭智能終端與車輛互聯智能化操作建議。
5.本技術的其他特性和優點將通過下面的詳細描述變得顯然,或部分地通過本技術的實踐而習得。
6.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由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并獲取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家庭終端。
7.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用于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獲取所述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
8.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生成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
9.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由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基于所述第二指令
信息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并獲取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車輛終端。
10.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用于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獲取所述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
11.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在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生成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
12.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由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一指令信息或者由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二指令信息;識別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是否合法;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合法,則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或者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
13.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方法還包括: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不合法,則向所述家庭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或者向所述車輛終端發送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
14.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所述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一執行結果或者由所述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二執行結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用于表征車輛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執行第一動作的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用于表征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執行第二動作的結果;如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表征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至所述車輛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成功;如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表征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至所述家庭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成功。
15.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和一個或多個存儲器,所述一個或多個存儲器中存儲有至少一條程序代碼,所述至少一條程序代碼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如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
16.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中,車輛終端或家庭終端獲取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由家庭終端或車輛終端發送的指令信息,并將執行結果反饋給家庭終端或車輛終端,并且云服務器在獲取到指令信息之后,驗證所述指令信息的合法性,驗證合法后再轉發所述指令信息,再根據用戶所處場景的不同,進行智能化需求分析,為用戶提供智能化建議,并由用戶觸發指令信息。本技術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解決出現小孩子誤操作的問題,并提供了遠程控制結果反饋的功能,還提供了根據用戶所處場景的不同,進行智能化需求分析,為用戶提供智能化建議的功能。
17.應當理解的是,以上的一般描述和后文的細節描述僅是示例性和解釋性的,并不能限制本技術。
附圖說明
18.此處的附圖被并入說明書中并構成本說明書的一部分,示出了符合本技術的實施例,并與說明書一起用于解釋本技術的原理。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在附圖中:
19.圖1示出了可以應用本技術實施例的技術方案的示例性系統架構的示意圖;
20.圖2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21.圖3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22.圖4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23.圖5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家庭終端獲取語音指令后與車輛終端交互的流程圖;
24.圖6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語音指令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
25.圖7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家庭終端獲取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后與車輛終端交互的流程圖;
26.圖8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車輛導航信息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
27.圖9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車輛導航信息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
28.圖10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車輛異常信息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
29.圖11示出了適于用來實現本技術實施例的電子設備的計算機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30.現在將參考附圖更全面地描述示例實施方式。然而,示例實施方式能夠以多種形式實施,且不應被理解為限于在此闡述的范例;相反,提供這些實施方式使得本技術將更加全面和完整,并將示例實施方式的構思全面地傳達給本領域的技術人員。
31.此外,所描述的特征、結構或特性可以以任何合適的方式結合在一個或更多實施例中。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許多具體細節從而給出對本技術的實施例的充分理解。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意識到,可以實踐本技術的技術方案而沒有特定細節中的一個或更多,或者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法、組元、裝置、步驟等。在其它情況下,不詳細示出或描述公知方法、裝置、實現或者操作以避免模糊本技術的各方面。
32.附圖中所示的流程圖僅是示例性說明,不是必須包括所有的內容和操作/步驟,也不是必須按所描述的順序執行。例如,有的操作/步驟還可以分解,而有的操作/步驟可以合并或部分合并,因此實際執行的順序有可能根據實際情況改變。
33.附圖中所示的方框圖僅僅是功能實體,不一定必須與物理上獨立的實體相對應。
即,可以采用軟件形式來實現這些功能實體,或在一個或多個硬件模塊或集成電路中實現這些功能實體,或在不同網絡和/或處理器裝置和/或微控制器裝置中實現這些功能實體。
34.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提及的“多個”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昂?或”描述關聯對象的關聯關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種關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單獨存在a,同時存在a和b,單獨存在b這三種情況。字符“/”一般表示前后關聯對象是一種“或”的關系。
35.需要注意的是,本技術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及上述附圖中的術語“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區別類似的對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順序或先后次序。應該理解這樣使用的對象在適當情況下可以互換,以便這里描述的本技術的實施例能夠以除了在圖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順序實施。
36.圖1示出了可以應用本技術實施例的技術方案的示例性系統架構的示意圖。
37.如圖1所示,系統架構可以包括家庭終端(如圖1中所示智能手機101、平板電腦102和便攜式計算機103中的一種或多種,當然也可以是臺式計算機等等)、網絡104、云服務器105和車輛終端106。網絡104用以在家庭終端和云服務器105之間、車輛終端106和云服務器105之間提供通信鏈路的介質。網絡104可以包括各種連接類型,例如有線通信鏈路、無線通信鏈路等等。
38.應該理解,圖1中的家庭終端、車輛終端106、網絡104和云服務器105的數目僅僅是示意性的。根據實現需要,可以具有任意數目的家庭終端、車輛終端106、網絡104和云服務器105。
39.需要說明的是,本技術實施例所提供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一般由車輛終端或家庭終端執行,相應地,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裝置一般設置于車輛終端或家庭終端中。但是,在本技術的其它實施例中,云服務器105也可以與車輛終端或家庭終端具有相似的功能,從而執行本技術實施例所提供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
40.下面將從不同的角度,對本技術實施例的技術方案的實現細節進行詳細闡述。
41.從車輛終端的角度進行闡述:
42.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其中,該方法可以執行于車輛終端。
43.圖2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44.如圖2所示,該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至少包括步驟210至步驟230。
45.在步驟210中,獲取由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一指令信息。
46.繼續參考圖2,在步驟220中,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并獲取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
47.繼續參考圖2,在步驟230中,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家庭終端。
48.在本技術中,家庭終端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并通過云服務器轉發,車輛終端獲取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第一指令信息。
49.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可以是家庭終端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也可以是車輛終端獲取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一控制指令,所述第一控制指令可以由通過
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指令轉換得到。
50.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一指令可以是語音指令,也可以是手勢指令,還可以是其他指令,本技術對此不做限定。
51.在本技術中,車輛終端基于所述第一控制指令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并獲取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用于表征車輛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執行第一動作的結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包括執行成功和執行失敗兩種情況。
52.在本技術中,車輛終端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通過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
53.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用于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獲取所述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
54.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在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生成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
55.在本技術中,車輛終端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獲取所述家庭終端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
56.在本技術中,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由用戶觸發,可以是用戶主動觸發,也可以是用戶被動觸發。所述主動觸發指的是用戶主動向車輛終端輸入第二指令信息,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可以是語音指令,也可以是手勢指令,還可以是其他指令;所述被動觸發指的是車輛終端獲取到車輛運行信息或車輛異常信息,基于所述車輛運行信息或車輛異常信息,生成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并通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
57.在本技術中,例如,用戶向車輛終端發送語音指令“將家里的空調打開”,車輛終端將所述語音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在所述云服務器驗證合法性之后,通過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語音指令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家庭終端基于所述語音指令控制空調打開。
58.在本技術中,例如,車輛終端獲取到車輛導航的目的地是家,在用戶未發送第二指令信息的情況下,結合家庭智能設備的使用情況,在導航剩余時間為30分鐘時,判斷用戶有可能需要開啟掃地機器人和電飯煲,則生成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是否打開家里的掃地機器人和電飯煲?”,在獲取到用戶的確認信息之后,將提前準備好的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由所述家庭終端控制所述掃地機器人和電飯煲執行相應操作,在導航剩余時間為15分鐘時,判斷用戶有可能需要開啟家里的空調或者新風系統以及熱水壺,則生成新的第一指令請求提示“是否打開家庭空調或新風系統以及熱水壺?”,在獲取到用戶的確認信息之后,將提前準備好的新的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由所述家庭終端控制所述家庭空調或者新風系統以及熱水壺執行相應操作。
59.在本技術中,例如,在車輛處于熄火狀態時,車輛通過振動傳感器或傾角傳感器等
傳感器檢測到異常震動時,判斷車輛異常,生成車輛異常信息,車輛終端將所述車輛異常信息和車輛監控視頻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家庭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音箱將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播報給用戶,如果家庭終端獲取并發送視頻查看指令至所述云服務器,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車輛監控視頻發送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家庭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電視播放給用戶,在用戶確認車輛監控視頻之后,如果通過所述家庭終端發送警告指令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車輛終端控制車輛執行警告動作,所述警告動作可以是車輛大聲鳴笛,也可以是通過車內音箱播報警告語音。
60.從家庭終端的角度進行闡述:
61.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其中,該方法可以執行于家庭終端。
62.圖3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63.如圖3所示,該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至少包括步驟310至步驟330。
64.在步驟310中,獲取由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二指令信息。
65.繼續參考圖3,在步驟320中,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并獲取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
66.繼續參考圖3,在步驟330中,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車輛終端。
67.在本技術中,車輛終端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并通過云服務器轉發,家庭終端獲取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第二指令信息。
68.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可以是車輛終端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也可以是家庭終端獲取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二控制指令,所述第二控制指令可以由通過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指令轉換得到。
69.需要說明的是,所述第二指令可以是語音指令,也可以是手勢指令,還可以是其他指令,本技術對此不做限定。
70.在本技術中,家庭終端基于所述第二控制指令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并獲取所述家庭終端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用于表征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執行第二動作的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包括執行成功和執行失敗兩種情況。
71.在本技術中,家庭終端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通過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
72.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用于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獲取所述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
73.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在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生成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
觸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
74.在本技術中,家庭終端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獲取所述家庭終端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
75.在本技術中,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由用戶觸發,可以是用戶主動觸發,也可以是用戶被動觸發。所述主動觸發指的是用戶主動向家庭終端輸入第一指令信息,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可以是語音指令,也可以是手勢指令,還可以是其他指令;所述被動觸發指的是家庭終端獲取到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或者車輛異常信息,基于所述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或者車輛異常信息,生成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并通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
76.在本技術中,例如,用戶向家庭終端發送語音指令“將車輛的空調打開”,家庭終端將所述語音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在所述云服務器驗證合法性之后,通過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語音指令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車輛終端基于所述語音指令控制空調打開。如果用戶有多輛車輛,需要使用其中某輛車輛時,可以向家庭終端發送特指具體對象的語音指令,例如,發送語音指令“將車輛a的空調打開”,家庭終端在獲取到所述語音指令之后,將所述語音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語音指令轉發至車輛a的車輛終端。
77.在本技術中,例如,家庭終端獲取到家里的空調或者新風系統關閉,在用戶未發送第一指令的情況下,判斷用戶有可能即將使用車輛,結合當時的天氣情況,則生成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是否開啟車輛的空調和座椅通風?”或“是否開啟車輛的換氣和座椅加熱?”,在獲取到用戶的確認信息之后,將提前準備好的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由所述車輛終端控制車輛執行相應操作。如果所述車輛是智能駕駛車輛,還可以生成新的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是否讓車輛行駛到設定上車地點?”,在獲取到用戶的確認信息之后,將提前準備好的新的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由所述車輛終端控制車輛行駛到設定上車地點。
78.在本技術中,家庭終端獲取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的車輛異常信息,所述家庭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音箱將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播報給用戶,如果家庭終端獲取到用戶觸發的視頻查看指令,則將所述視頻查看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獲取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的車輛監控視頻,所述家庭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電視播放給用戶,在用戶確認車輛監控視頻之后,如果所述家庭終端獲取到警告指令,則發送所述警告指令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以使得所述車輛終端控制車輛執行警告動作。
79.從云服務器的角度進行闡述:
80.本實施例提供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其中,該方法可以執行于云服務器。
81.圖4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流程圖。
82.如圖4所示,該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至少包括步驟410至步驟430。
83.在步驟410中,獲取由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一指令信息或者由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二指令信息。
84.繼續參考圖4,在步驟420中,識別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是否合法。
85.繼續參考圖4,在步驟430中,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合法,則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或者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
86.在本技術中,云服務器獲取由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一指令信息或者由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二指令信息,并識別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是否合法,所述合法指的是獲取到的指令信息能夠被所述云服務器的識別模型識別成功,所述識別模型至少包括語義識別模型和聲紋識別模型,所述聲紋識別模型用于識別語音指令,通過聲紋識別模型識別所述語音指令是否屬于預設語音用戶,如果所述語音指令屬于非預設語音用戶,則判定所述語音指令是不合法的。
87.在本技術中,如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的識別模型識別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并判定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合法,則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或者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
88.在本技術中,例如,家庭終端獲取到語音指令,將所述語音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云服務器對所述語音指令進行識別,如果語音識別結果與所述云服務器存儲的語音聲紋一致,將所述語音指令轉化為控制指令,并將所述控制指令發送至車輛終端。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不合法,則向所述家庭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或者向所述車輛終端發送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
89.在本技術中,所述家庭終端或所述車輛終端獲取到語音指令,將所述語音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云服務器對所述語音指令進行識別,如果語音識別結果與所述云服務器存儲的語音聲紋不一致,將識別不合法的識別結果發送給所述家庭終端或所述車輛終端,所述家庭終端或所述車輛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音箱播報識別失敗信息“非常抱歉,當前聲音與與存儲聲音不一致,無法執行此命令哦”。
90.在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所述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一執行結果或者由所述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二執行結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用于表征車輛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執行第一動作的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用于表征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執行第二動作的結果;如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表征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至所述車輛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成功;如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表征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至所述家庭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成功。
91.需要說明的是,所述預設轉發次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設定,可以是三次,也可以是五次。
92.在本技術中,云服務器獲取由所述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一執行結果,如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表征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至所述車輛
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成功,如果在預設轉發次數內所述車輛無法執行所述第一動作成功,則將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失敗的第一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家庭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音箱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為失敗的執行失敗信息語音播報給用戶。
93.在本技術中,云服務器獲取由所述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二執行結果,如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表征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至所述家庭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成功,如果在預設轉發次數內所述家庭智能設備無法執行所述第二動作成功,則將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失敗的第二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車輛終端可以通過智能音箱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為失敗的執行失敗信息語音播報給用戶。
94.為了使本領域技術人員更加容易的理解本技術,下面將參照圖5-10以一些具體的實施例來說明本技術。
95.圖5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家庭終端獲取語音指令后與車輛終端交互的流程圖。參照圖5,本應用場景的具體實現如下步驟:
96.步驟1,家庭終端獲取用戶的語音指令1,并將所述語音指令1發送到云服務器;步驟2,云服務器對所述語音指令1進行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后將所述語音指令1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8;步驟3,車輛終端獲取所述語音指令1,并控制車輛對應設備基于所述語音指令1執行第一動作;步驟4,如果所述第一動作執行成功,則車輛終端將語音指令1執行成功的第一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5,如果所述第一動作執行失敗,則車輛終端將語音指令1執行失敗的第一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6;步驟5,云服務器將語音指令1執行成功的第一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執行步驟9;步驟6,如果云服務器轉發語音指令1的次數在預設在轉發次數內,則重新轉發語音指令1至車輛終端,返回執行步驟3,否則執行步驟7;步驟7,云服務器將語音指令1執行失敗的第一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執行步驟9;步驟8,家庭終端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識別不合法的信息給用戶;步驟9,家庭終端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給用戶。
97.圖6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語音指令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參照圖6,本應用場景的具體實現如下步驟:
98.步驟1,車輛終端獲取用戶的語音指令2,并將所述語音指令2發送到云服務器;步驟2,服務器對所述語音指令2進行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則將所述語音指令2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8;步驟3,家庭終端獲取所述語音指令2,并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語音指令2執行第二動作;步驟4,如果所述第二動作執行成功,則家庭終端將語音指令2執行成功的第二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5,如果所述第二動作執行失敗,則家庭終端將語音指令2執行失敗的第二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6;步驟5,云服務器將語音指令2執行成功的第二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執行步驟9;步驟6,如果云服務器轉發語音指令2的次數在預設在轉發次數內,則重新轉發語音指令2至家庭終端,返回執行步驟4,否則執行步驟7;步驟7,云服務器將語音指令2執行失敗
的第二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執行步驟9;步驟8,車輛終端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識別不合法的信息給用戶;步驟9,車輛終端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給用戶。
99.圖7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家庭終端獲取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后與車輛終端交互的流程圖。參照圖7,本應用場景的具體實現如下步驟:
100.步驟1,家庭終端獲取到家庭空調或新風系統關閉,判斷用戶可能要使用車輛,生成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是否需要開啟車輛的空調”;步驟2,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所述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獲取用戶的回復信息;步驟3,如果用戶回復確認語音信息,則將確認信息發送至云服務器進行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則將提前準備好的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9;步驟4,車輛終端獲取指令信息,并控制車輛對應設備基于所述指令信息執行相應動作;步驟5,如果基于所述指令信息執行成功,則車輛終端將執行成功的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6,如果執行失敗,則車輛終端將執行失敗的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7;步驟6,云服務器將執行成功的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執行步驟10;步驟7,如果云服務器轉發所述指令信息的次數在預設在轉發次數內,則重新轉發該指令信息至車輛終端,返回執行步驟4,否則執行步驟8;步驟8,云服務器將執行失敗的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并執行步驟10;步驟9,家庭終端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識別不合法的信息給用戶;步驟10,家庭終端將所述執行結果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給用戶。
101.圖8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車輛導航信息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參照圖8,本應用場景的具體實現如下步驟:
102.步驟1,車輛終端獲取車輛導航剩余時間為n1,且車輛導航目的地是家,判斷用戶可能要開啟家里的掃地機器人和電飯煲,生成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是否需要開啟家里的掃地機器人和電飯煲”;步驟2,通過車輛語音播報所述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獲取用戶的回復信息;步驟3,如果用戶回復確認語音信息,則將確認信息發送至云服務器進行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則將提前準備好的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9;步驟4,家庭終端獲取指令信息,并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指令信息執行相應動作;步驟5,如果基于所述指令信息執行成功,則家庭終端將執行成功的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6,如果執行失敗,則家庭終端將執行失敗的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7;步驟6,云服務器將執行成功的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執行步驟10;步驟7,如果云服務器轉發所述指令信息的次數在預設在轉發次數內,則重新轉發該指令信息至家庭終端,返回執行步驟4,否則執行步驟8;步驟8,云服務器將執行失敗的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執行步驟10;步驟9,車輛終端通過車輛音箱語音播報識別不合法的信息給用戶;步驟10,車輛終端將所述執行結果通過車輛音箱語音播報給用戶。
103.圖9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車輛導航信息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參照圖9,本應用場景的具體實現如下步驟:
104.步驟1,車輛終端獲取車輛導航剩余時間為n2,且車輛導航目的地是家,判斷用戶可能要開啟家里的空調或新風系統以及熱水壺,生成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是否需要開啟家里的空調或新風系統以及熱水壺”;步驟2,通過車輛語音播報所述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獲取用戶的回復信息;步驟3,如果用戶回復確認語音信息,則將確認信息發送至云服務器進行
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則將提前準備好的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9;步驟4,家庭終端獲取指令信息,并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指令信息執行相應動作;
105.步驟5,如果基于所述指令信息執行成功,則家庭終端將執行成功的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6,如果執行失敗,則家庭終端將執行失敗的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7;步驟6,云服務器將執行成功的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執行步驟10;步驟7,如果云服務器轉發所述指令信息的次數在預設在轉發次數內,則重新轉發該指令信息至家庭終端,返回執行步驟4,否則執行步驟8;步驟8,云服務器將執行失敗的執行結果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并執行步驟10;步驟9,車輛終端通過車輛音箱語音播報識別不合法的信息給用戶;步驟10,車輛終端將所述執行結果通過車輛音箱語音播報給用戶。
106.圖10示出了本技術的一個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獲取車輛異常信息后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流程圖。參照圖10,本應用場景的具體實現如下步驟:
107.步驟1,在車輛處于熄火狀態時,車輛終端獲取到異常震動信息,則生成車輛異常信息,并將所述車輛異常信息和車輛監控視頻發送至云服務器;步驟2,云服務器將所述車輛異常信息轉發至家庭終端;步驟3,家庭終端獲取所述車輛異常信息,并控制智能音箱播報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步驟4,家庭終端詢問用戶是否需要查看車輛監控視頻,如果用戶回復確認語音信息,則將確認信息發送至云服務器進行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則將提前準備好的視頻查看指令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9;步驟5,家庭終端獲取車輛監控視頻,并通過智能顯示設備播放所述車輛監控視頻;步驟6,如果家庭終端獲取到用戶的警告指令信息,則將所述警告指令信息發送至云服務器進行語音識別,識別合法則將所述警告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識別不合法則執行步驟9;步驟7,云服務器將所述警告指令信息轉發至車輛終端;步驟8,車輛終端基于所述警告指令信息執行警告動作,并將執行結果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并執行步驟10;步驟9,家庭終端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識別不合法的信息給用戶;步驟10,云服務器將所述執行結果轉發至家庭終端,家庭終端將所述執行結果通過智能音箱語音播報給用戶。
108.本技術實施例中提供的一個或多個技術方案中,至少具有如下技術效果或優點:
109.本技術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避免出現小孩誤操作,從而對家庭終端或車輛終端下達指令,造成未知風險。
110.本技術提出的技術方案增加在車輛終端和家庭終端互聯控制過程中,遠程控制成功與否的執行結果反饋,盡可能地減少用戶操作次數,并讓用戶清楚了解遠程控制的最后狀態。
111.本技術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根據用戶所處場景的不同,進行智能化需求分析,為用戶提供智能化建議,從而提高用戶的便利性和舒適性。
112.以下介紹本技術的裝置實施例,可以用于執行本技術上述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對于本技術裝置實施例中未披露的細節,請參照本技術上述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的實施例。
113.本技術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一獲取單元,第一控制單元和第一轉發單元。
114.其中,第一獲取單元,被用于獲取由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一指令信息;第一控制單元,被用于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并獲取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第一轉發單元,被用于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家庭終端。
115.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二獲取單元,被用于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用于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獲取所述家庭終端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
116.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一生成單元,被用于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生成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
117.本技術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三獲取單元,第二控制單元和第二轉發單元。
118.其中,第三獲取單元,被用于獲取由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二指令信息;第二控制單元,被用于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并獲取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第二轉發單元,被用于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車輛終端。
119.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裝置還包括第四獲取單元,被用于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用于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獲取所述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
120.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裝置還包括第二生成單元,被用于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生成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
121.本技術實施例中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裝置,所述裝置包括:第五獲取單元,識別單元和第三轉發單元。
122.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裝置還包括發送單元,被用于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不合法,則向所述家庭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或者向所述車輛終端發送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
123.在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中,基于前述方案,所述裝置還包括第四轉發單元,被用于獲取由所述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一執行結果或者由所述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二執行結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用于表征車輛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執行第一動作的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用于表征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執行第二動作的結果;如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表征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至所述車輛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成功;如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表征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至所述家庭
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成功。
124.本技術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所述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指令,該計算機指令存儲在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且適于由處理器讀取并執行,以使得具有所述處理器的計算機設備執行如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
125.本技術還提供了一種計算機可讀介質,該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電子設備中所包含的;也可以是單獨存在,而未裝配入電子設備中。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存儲有至少一條程序代碼,所述至少一條程序代碼由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
126.本技術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和一個或多個存儲器,所述一個或多個存儲器中存儲有至少一條程序代碼,所述至少一條程序代碼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上述任一實施例所述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
127.圖11示出了適于用來實現本技術實施例的電子設備的計算機系統的結構示意圖。
128.需要說明的是,圖11示出的電子設備的計算機系統1100僅是一個示例,不應對本技術實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圍帶來任何限制。
129.如圖11所示,計算機系統1100包括中央處理單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1101,其可以根據存儲在只讀存儲器(read-only memory,rom)1102中的程序或者從存儲部分1108加載到隨機訪問存儲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1103中的程序而執行各種適當的動作和處理,例如執行上述實施例中所述的方法。在ram 1103中,還存儲有系統操作所需的各種程序和數據。cpu 1101、rom 1102以及ram 1103通過總線1104彼此相連。輸入/輸出(input/output,i/o)接口1105也連接至總線1104。
130.以下部件連接至i/o接口1105:包括鍵盤、鼠標等的輸入部分1106;包括諸如陰極射線管(cathode ray tube,crt)、液晶顯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等以及揚聲器等的輸出部分1107;包括硬盤等的存儲部分1108;以及包括諸如lan(local area network,局域網)卡、調制解調器等的網絡接口卡的通信部分1109。通信部分1109經由諸如因特網的網絡執行通信處理。驅動器1110也根據需要連接至i/o接口1105??刹鹦督橘|1111,諸如磁盤、光盤、磁光盤、半導體存儲器等等,根據需要安裝在驅動器1110上,以便于從其上讀出的計算機程序根據需要被安裝入存儲部分1108。
131.特別地,根據本技術的實施例,上文參考流程圖描述的過程可以被實現為計算機軟件程序。例如,本技術的實施例包括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其包括承載在計算機可讀介質上的計算機程序,該計算機程序包含用于執行流程圖所示的方法的程序代碼。在這樣的實施例中,該計算機程序可以通過通信部分1109從網絡上被下載和安裝,和/或從可拆卸介質1111被安裝。在該計算機程序被中央處理單元(cpu)1101執行時,執行本技術的系統中限定的各種功能。
132.需要說明的是,本技術實施例所示的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是計算機可讀信號介質或者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或者是上述兩者的任意組合。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電、磁、光、電磁、紅外線、或半導體的系統、裝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組合。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的更具體的例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個或多個導線的電連接、便攜式計算機磁盤、硬盤、隨機訪問存儲器(ram)、只讀存儲器(rom)、可擦式可編程
只讀存儲器(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 only memory,eprom)、閃存、光纖、便攜式緊湊磁盤只讀存儲器(compact disc read-only memory,cd-rom)、光存儲器件、磁存儲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在本技術中,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儲程序的有形介質,該程序可以被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與其結合使用。而在本技術中,計算機可讀的信號介質可以包括在基帶中或者作為載波一部分傳播的數據信號,其中承載了計算機可讀的程序代碼。這種傳播的數據信號可以采用多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電磁信號、光信號或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計算機可讀的信號介質還可以是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以外的任何計算機可讀介質,該計算機可讀介質可以發送、傳播或者傳輸用于由指令執行系統、裝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與其結合使用的程序。計算機可讀介質上包含的程序代碼可以用任何適當的介質傳輸,包括但不限于:無線、有線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適的組合。
133.附圖中的流程圖和框圖,圖示了按照本技術各種實施例的系統、方法和計算機程序產品的可能實現的體系架構、功能和操作。其中,流程圖或框圖中的每個方框可以代表一個模塊、程序段、或代碼的一部分,上述模塊、程序段、或代碼的一部分包含一個或多個用于實現規定的邏輯功能的可執行指令。也應當注意,在有些作為替換的實現中,方框中所標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圖中所標注的順序發生。例如,兩個接連地表示的方框實際上可以基本并行地執行,它們有時也可以按相反的順序執行,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注意的是,框圖或流程圖中的每個方框、以及框圖或流程圖中的方框的組合,可以用執行規定的功能或操作的專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統來實現,或者可以用專用硬件與計算機指令的組合來實現。
134.描述于本技術實施例中所涉及到的單元可以通過軟件的方式實現,也可以通過硬件的方式來實現,所描述的單元也可以設置在處理器中。其中,這些單元的名稱在某種情況下并不構成對該單元本身的限定。
135.應當注意,盡管在上文詳細描述中提及了用于動作執行的設備的若干模塊或者單元,但是這種劃分并非強制性的。實際上,根據本技術的實施方式,上文描述的兩個或更多模塊或者單元的特征和功能可以在一個模塊或者單元中具體化。反之,上文描述的一個模塊或者單元的特征和功能可以進一步劃分為由多個模塊或者單元來具體化。
136.通過以上的實施方式的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易于理解,這里描述的示例實施方式可以通過軟件實現,也可以通過軟件結合必要的硬件的方式來實現。因此,根據本技術實施方式的技術方案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軟件產品可以存儲在一個非易失性存儲介質(可以是cd-rom,u盤,移動硬盤等)中或網絡上,包括若干指令以使得一臺計算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觸控終端、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根據本技術實施方式的方法。
137.本領域技術人員在考慮說明書及實踐這里公開的實施方式后,將容易想到本技術的其它實施方案。本技術旨在涵蓋本技術的任何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這些變型、用途或者適應性變化遵循本技術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技術未公開的本技術領域中的公知常識或慣用技術手段。
138.此外,上述附圖僅是根據本技術示例性實施例的方法所包括的處理的示意性說明,而不是限制目的。易于理解,上述附圖所示的處理并不表明或限制這些處理的時間順
序。另外,也易于理解,這些處理可以是例如在多個模塊中同步或異步執行的。
139.應當理解的是,本技術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經描述并在附圖中示出的精確結構,并且可以在不脫離其范圍執行各種修改和改變。本技術的范圍僅由所附的權利要求來限制。

技術特征:


1.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執行于車輛終端,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由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并獲取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家庭終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所述第二指令信息用于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獲取所述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二指令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車輛運行信息,生成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4.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執行于家庭終端,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由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二指令信息;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控制家庭智能設備執行第二動作,并獲取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的第二執行結果;將所述第二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車輛終端。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并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發送至所述云服務器,以由所述云服務器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所述第一指令信息用于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獲取所述車輛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獲取由用戶觸發的第一指令信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根據所述車輛異常信息或者家庭智能設備運行信息,生成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請求提示用于提醒用戶觸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7.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執行于云服務器,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由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一指令信息或者由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二指令信息;識別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是否合法;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合法,則將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車輛終端,或者將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至所述家庭終端。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如果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或者所述第二指令信息不合法,則向所述家庭終端發送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或者向所述車輛終端發送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轉發失敗的信息。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獲取由所述車輛終端發送的第一執行結果或者由所述家庭終端發送的第二執行結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用于表征車輛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執行第一動作的結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用于表征家庭智能設備基于所述第二指令信息執行第二動作的結果;如果所述第一執行結果表征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一指令信息至所述車輛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成功;如果所述第二執行結果表征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失敗,則重新轉發所述第二指令信息至所述家庭終端,直至在預設轉發次數內使得所述家庭智能設備執行所述第二動作成功。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和一個或多個存儲器,所述一個或多個存儲器中存儲有至少一條程序代碼,所述至少一條程序代碼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加載并執行以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9任一項所述的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

技術總結


本申請涉及車聯網技術領域,揭示了一種車輛終端與家庭終端交互的控制方法和電子設備。該方法包括:獲取由家庭終端通過云服務器轉發的第一指令信息;基于所述第一指令信息控制車輛執行第一動作,并獲取所述車輛執行所述第一動作的第一執行結果;將所述第一執行結果通過所述云服務器轉發給所述家庭終端。本申請所提出的技術方案可以減少車輛終端或家庭終端出現誤操作的情況,還可以讓用戶在遠程控制的情況下,清楚得知遠程控制成功與否,減少不必要操作,還可以根據用戶使用場景的不同,通過智能化分析,為用戶的歸家或出行提供更好的舒適性。性。性。


技術研發人員:

周丹 田進 陳浠迪 江云閣 胡占芳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

東風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

2022.10.28

技術公布日: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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