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法學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
第一部分學科概況和發展趨勢
法學是研究法、法的現象以及與法相關問題的專門學
問,是關于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是社會科學的一門
重要學科。
(1)法學的研究對象首先是法。這里的“法”包括通
常所說各種意義的法,包括憲法、法律、法規以及其他各種
形式的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等等。
(2)法學還要研究各種“法的現象”,即基于法產生的
各種現象,如立法、司法、守法、法律監督;法的起源、發
展、移植、繼承、現代化;法律秩序、利益、正義;法律觀
念、思想、制度、事實、規律等等。
(3)法學還要研究“與法相關的問題”。法和法的現象
不是孤立的,它的存在和發展同其他事物特別是經濟、政治、
文化等社會現象有著密切的聯系。
我國高等法學教育學位制度包括法學學士、法學碩士、
法學博士三個層次。目前,所有設置法學本科專業的學校均
有權授予法學學士學位。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的授
予權,則由具備條件的學校提出資格申請,經中央各部委或
地方各省級學位辦核準后推薦,最后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
核,經2/3以上絕對多數票通過。
法學教育承擔著培養法律人才、傳播法律知識、弘揚法
律精神、涵養法律道德的重要任務,是提高公民法律素質的
重要渠道,是培養法律人才的主要陣地,是構建和諧社會、
推進民主法治進程的一項基礎性工作。近年來,我國高等法
學教育高速發展,法學研究生培養規模不斷擴大。為保證法
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授予的基本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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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
及國家教育部有關文件的精神,結合法學學科的具體特點,
特制定本要求,供各法學研究生培養單位參考。
第二部分博士學位的基本要求
一、獲本學科博士學位應掌握的基本知識及結構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有堅實寬廣的法學基礎理論和
系統深入的法學專門知識,也要對交叉學科及邊緣學科的知識
有所涉獵,同時還要能夠綜合運用多種工具性知識,并能熟練
掌握至少一門外語。具體要求包括:
1.具有堅實寬廣的法學理論基礎,并且熟悉各學科的學術
研究前沿問題;系統深入地掌握本專業的學術史、系統理論和
專門知識,熟知國內外關于本專業的主要學術觀點和學術發展
動態。包括:(1)法學理論知識;(2)各部門法專業知識。
2.具有一定的跨學科研究能力和知識結構,對交叉學科及
邊緣學科的知識有所涉獵。包括:(1)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2)
政治學知識;(3)哲學知識;(4)歷史學知識;(5)經濟學知
識;(6)社會學知識;(7)其他人文社會知識。
3.能夠綜合運用多種工具性知識,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
能夠至少運用一門外語進行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包括:(1)
文獻查、收集、使用的知識;(2)外國語言熟練運用的知識;
(3)法學方法論的知識;(4)社會實踐調研的知識。
二、獲本學科博士學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1.學術素養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有獨立的學術人格和嚴謹的學
術態度,崇尚科學精神,對學術研究有濃厚的興趣,具有不斷
探索追蹤法學熱點問題的熱情;具有將一般性法學理論觀點上
升為系統法學理論體系的修養及能力;善于將學術創新精神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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徹到各項法學研究過程中。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有高尚的職業操守,養成良好
的法律職業倫理,潛心法學理論素養的積淀,刻苦耐勞,做學
問踏實,對個人學術良好成長負責;學習目的和動機端正,具
有為國家發展和社會建設作貢獻的遠大理想和責任感。
2.學術道德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恪守學術倫理和學術規范,講究
學術道德,堅守學術誠信,完善學術人格,維護學術尊嚴,修
身正己,忠于真理、探求真知,潛心研究,學風嚴謹,尊重他
人勞動成果,反對抄襲剽竊,反對弄虛作假,反對粗制濫造和
重復研究,抵制學術不端行為,努力成為優良學術道德的踐行
者和良好學術風氣的維護者。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樹立民族
自豪感和社會責任感,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誠實守信,
培養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三、獲本學科博士學位應具備的基本學術能力
1.獲取知識能力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備跨學科獲取知識的能力,形
成開闊的理論視野,打下堅實的知識基礎。應當具備運用多種
科研工具獲取知識以及運用外語獲取知識的能力,既能夠通過
閱讀本學科領域“主流、經典、前沿”的專業主文獻,來獲取
有價值的信息,又具有通過法律實踐、學術交流、文獻檢索等
其他途徑獲取知識的良好能力。熟練掌握法學研究所需的各種
研究方法,探究知識的來源,進而推陳出新。
2.學術鑒別能力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備較強的學術鑒別能力,能夠
結合我國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現實,對有關學術
研究成果的取向作出準確的判斷;同時,養成對他人的研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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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進行精準地概括要點、分析存在問題的習慣,能夠及時、準
確地對有關學術研究成果的創新性和實用性價值作出自己的判
斷和評價。
3.科學研究能力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備較強的科學研究能力,培養
迅速形成邏輯思路、組織材料、周密、全面地論證某個特定問
題的能力,其中包括:選擇或提出有價值的問題,篩選、梳理
相關的中外文研究資料,準確把握基本概念,確定問題分析要
點和論證要點,形成合乎邏輯的研究思路,合理使用論證資料
和研究方法,盡可能全面地剖析正反兩方面的問題,謹慎得出
研究結論。既能夠自主擬定研究提綱,自主規劃研究內容和主
要方向,獨立開展高水平研究,又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
較強的團隊合作精神,成為法學研究創新團隊的生力軍。
4.學術創新能力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備較強的學術創新能力,既能
進行研究成果的創新,通過法學研究,提出具有原創性的觀點、
思想,科研成果在專業領域具有一定的預見性與前沿性,為我
國法學理論的完善和立法、司法的發展提供有價值的結論,又
能進行研究方法的創新,形成創造性的思維方法,積極運用新
的研究方法開展跨學科研究。
5.學術交流能力
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應當具有較強的學術交流能力,能夠
與學界同行進行學術交流,包括流暢地運用中文、熟練地運用
外文表達學術思想,以論文、報告等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展示自
己的學術成果,并能夠在交流的基礎上吸收他人的意見、及時
修正、完善自己的學術思考和研究成果。通過廣泛開展國內和
國際學術交流,不斷提升自身的學術交流能力和學術研究水平。
6.其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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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讀法學博士學位者還應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夠進
行嚴謹的邏輯思維和創新性思維,具有較強的理解力、記憶力
和表達能力;具備設計、組織、實施實證性調查研究的能力,
能與法律實務部門建立緊密聯系,具備獲悉法律實務中實際問
題和困難的能力,等等。
四、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6條的規定,高等學
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
員,通過博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
述學術水平者,授予博士學位: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
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
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作出創造性的成果。
1.選題與綜述的要求
博士論文的選題應當具備開拓性、先進性、成果的必要性
與可能性。具體體現在:
(1)開拓性,即博士論文的選題必須是前人沒有專門研究
過或雖已研究但有待進一步深入的課題;
(2)先進性,即博士論文的選題必須能夠作出創造性成果;
(3)成果的必要性,即博士論文的選題應當針對實際的和
科學發展的需要,具有實際效益或學術價值;
(4)成果的可能性,即博士論文選題的內容要有科學性,
難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適當,充分考慮到在一定時間內獲得成果
的可能性。
博士論文的綜述應當能較為全面地反映論文選題相關的主
要研究成果,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博士論文的綜述要盡可能地把論文選題相關的所有重
要研究成果搜集齊全,并進行認真的加工、整理和分析,各種
觀點應當清楚明晰,不遺漏重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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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對各種觀點的介紹應客觀,論文在歸納各種觀點時要
抓住要點,表述時應簡明扼要;
(3)博士論文的綜述不能僅局限于介紹相關的研究成果、
傳遞學術信息,還要對各種成果進行恰當而中肯的評價,并表
明作者自己的觀點和主張?;c在于“述”,要點在于“評”。
2.規范性要求
博士學位論文寫作應符合國家標準GB7713-87《科學技術報
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GB7714-87《文后參考
文獻著錄規則》的規范性要求。具體要求包括:
(1)論文的結構合理,應當包含中英文摘要、目錄、導論、
正文、結論、注釋和參考文獻等基本內容;
(2)論文的篇幅適中,既不宜過多也不宜過長,一般應在
15萬字以上;
(3)論文的引文合理、注釋規范,不會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4)論文的術語使用規范,其中有關國別、法典、專業術
語等的表述符合理論界的通常用法,不會產生歧義、產生誤解。
3.成果創新性要求
博士論文應當具有明顯的創新性,具體表現在:
(1)提出了新的命題或者比較重要的理論觀點,開拓了新
的研究課題或者新的研究視角;
(2)運用了新的研究方法,將研究推向深入;
(3)對法學重要領域或者重要問題作出了新的系統描述、
分析和概括;
(4)通過新的系統論證,豐富和發展了重要的理論觀點;
(5)進行交叉學科研究,取得突破性進展;
(6)對解決法律實踐問題提出了有價值的見解和方案;
(7)具有創新性(或新見解)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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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碩士學位的基本要求
一、獲本學科碩士學位應掌握的基本知識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有堅實的法學基礎理論和系統
的法學專業知識,并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具體要求包括:
1.掌握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文寫作、法律文書寫作
等基礎理論知識;法學基礎知識扎實,對法學各學科的知識和
學術研究動態有基本的了解。
2.系統而牢固地掌握本專業的專門知識,并對本專業領域
的主要學術觀點和學術發展動態有較為及時的了解。
3.基本掌握本領域文獻搜集和應用的能力,并且比較熟練
地掌握一門外語,能夠借助外語開展研究。
二、獲本學科碩士學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1.學術素養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有獨立的學術人格和嚴謹的學
術態度,崇尚科學精神,對學術研究有濃厚的興趣;具有將一
般性法學理論觀點上升為系統法學理論體系的修養及能力;善
于將學術創新精神貫徹到各項法學研究過程中。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有高尚的職業操守,養成良好
的法律職業倫理,潛心法學理論素養的積淀,學習目的和動機
端正,具有為國家發展和社會建設作貢獻的遠大理想和責任感。
2.學術道德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恪守學術規范,講究學術道德,
堅守學術誠信,完善學術人格,修身正己,忠于真理、學風嚴
謹,,尊重他人勞動成果,反對抄襲剽竊,反對弄虛作假,反對
粗制濫造和重復研究,抵制學術不端行為,努力成為優良學術
道德的踐行者和良好學術風氣的維護者。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熱愛祖國,忠于人民,樹立民族
自豪感和社會責任感,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誠實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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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養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
三、獲本學科碩士學位應具備的基本學術能力
1.獲取知識的能力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備運用多種科研工具獲取知識
以及運用外語獲取知識的能力,通過閱讀本學科領域“主流、
經典、前沿”的專業主文獻,來獲取有價值的信息,同時還具
有通過法律實踐、學術交流、文獻檢索等其他途徑獲取知識的
良好能力。熟練掌握法學研究所需的各種研究方法。
2.科學研究能力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能追蹤學科知識前沿,具有較強
的科研創新能力,具備撰寫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能力;具備
初步的發現和辨別學術問題的能力,以及一定的分析問題、解
決問題的能力,能夠運用法學專業領域的理論知識對相關的法
律現象和實際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提出相應的對策。
3.實踐能力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備自主地查閱、搜集、處理、
歸納學術資料和信息的能力;具備從事科學研究、教育教學或
其他專業技術和社會服務的素質和潛力,能利用已學到的法律
知識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具備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
能完成基本的法律接待、法律談判和法律咨詢等實際業務。
4.學術交流能力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有較強的學術交流能力,能熟
練運用法律專業術語進行學術交流,具備與各法律實務部門接
洽、聯系的技巧和能力,積極參與各種學術活動,不斷提升自
身的學術交流能力和學術水平。
5.其他能力
攻讀法學碩士學位者應當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能夠進行
嚴謹的邏輯思維和創新性思維,具有一定的理解力、記憶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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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達能力;具備設計、組織、實施實證性調查研究的能力,能
與法律實務部門建立緊密聯系,具備獲悉法律實務中實際問題
和困難的能力,等等。
四、學位論文基本要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5條的規定,高等學
校和科學研究機構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的人
員,通過碩士學位的課程考試和論文答辯,成績合格,達到下
述學術水平者,授予碩士學位: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的基礎
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獨立擔負專
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1.規范性要求
碩士學位論文的寫作應當規范,符合國家標準GB7713-87
《科學技術報告、學位論文和學術論文的編寫格式》、GB7714-87
《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的規范性要求。具體要求包括:
(1)論文的結構合理,應包含中英文摘要、目錄、導論、
正文、結論、注釋和參考文獻等基本內容;
(2)論文的篇幅合適,字數應當控制在2萬字至4萬字之
間;
(3)論文的引文合理、注釋規范,不會引發知識產權糾紛;
(4)論文的術語使用規范,其中有關國別、法典、專業術
語等的表述符合通用的使用方法,不會產生歧義、引人誤解。
2.質量要求
碩士學位論文應當具有較高的學術質量。具體要求包括:
(1)論文選題適當,具有研究的價值;
(2)論文反映本專業領域的國內外學術動態和最新成果,
研究目標明確,綜合能力較強;
(3)論文所依據的法學基礎理論知識正確;
(4)論文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結論在理論或者實踐中有其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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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之處,如提出了新命題、新角度、新方法,較好地解決法學
理論或者法律實踐中的某一具體問題;
(5)論文研究思路和方法可行性強,數據真實可靠;
(6)論文材料翔實,條理清晰,層次分明,邏輯性強,文
筆流暢,文風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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