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aifamei

圖形顯示結構及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更新時間:2025-12-27 15:02:55 0條評論

圖形顯示結構及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制作方法



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圖形顯示結構及具有圖形顯示結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尤其涉及一種利用導光板導引光線以對外顯示由圖形層形成的圖形的圖形顯示結構及使用其的可攜式電子裝置。


背景技術:



2.筆記本電腦的商標一般是印刷于殼體上,或是以帶有商標圖式的結構件貼附或嵌入殼體,以保持顯示商標。有些筆記本電腦可顯示發光的商標,其是通過光源照射設置于殼體上并形成商標輪廓的可透光結構件而實現。于光源關閉時,商標或具有該商標的結構件的輪廓仍清晰可見。前述兩者的商標或結構件的輪廓均是永久露出于殼體上,使得殼體難以呈現素面效果。


技術實現要素:



3.鑒于先前技術中的問題,本實用新型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圖形顯示結構,利用導光板導引光線以對外顯示由圖形層形成的圖形。
4.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方面,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中以對外顯示一圖形,該圖形顯示結構包含:
5.導光板,具有出光面、相對于該出光面的底面及入光側面;
6.光源,鄰近該入光側面設置,該光源產生光線,該光線經由該入光側面進入該導光板;以及
7.圖形層,疊置于該導光板的底面下方,該圖形層形成該圖形。
8.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圖形層包含基板及形成于該基板上的反射圖樣,該反射圖樣形成該圖形。
9.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圖形顯示結構還包含柱狀透鏡,該柱狀透鏡疊置于該導光板及該圖形層之間。
10.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還提供另一種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中以對外顯示一圖形,該圖形顯示結構包含:
11.導光板,具有出光面及入光側面;
12.光源,鄰近該入光側面設置,該光源產生光線,該光線經由該入光側面進入該導光板;
13.圖形層,疊置于該導光板的出光面上方,該圖形層可透光且形成該圖形;以及
14.柱狀透鏡,疊置于該圖形層上方。
15.本實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具有圖形顯示結構。此圖形顯示結構利用導光板導引光線以對外顯示由圖形層形成的圖形。
16.根據本實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含:
17.顯示部,該顯示部包含第一殼體及露出設置于該第一殼體上的顯示屏;
18.輸入部,與該顯示部通訊連接,該輸入部包含第二殼體及露出設置于該第二殼體上的使用者輸入界面;以及
19.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圖形顯示結構,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顯示部或該輸入部以對外顯示該圖形層的該圖形。
20.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顯示屏位于該第一殼體的第一側,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第一殼體的第二側,該第二側相對于該第一側。
21.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第二殼體。
22.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圖形顯示結構及該使用者輸入界面位于該第二殼體同一側。
23.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使用者輸入界面包含觸碰感測板,該圖形顯示結構與該觸碰感測板疊置。
24.作為可選的技術方案,該觸碰感測板可透光,該觸碰感測板疊置于該圖形顯示結構上方。
25.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圖形顯示結構包括導光板、光源及圖形層,圖形層疊置于導光板的上方或下方,且圖形層可借助導光板及光源的配合形成一可顯示的圖形,藉此,用戶可自圖形顯示結構的外部看到此圖形。另外,可將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上,如此,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可以藉由其的顯示部或輸入部對外顯示圖形,可使得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的殼體在可以顯示圖形的同時還能在關閉光源時呈現素面效果。
26.以下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詳細描述,但不作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定。
附圖說明
27.圖1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的俯視圖;
28.圖2為圖1中圖形顯示結構的剖面圖;
29.圖3為根據第二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的剖面圖;
30.圖4為根據第三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的剖面圖;
31.圖5為根據第四實施例的筆記本電腦的示意圖;
32.圖6為圖5中的筆記本電腦于另一視角的示意圖;
33.圖7為根據一實施例的筆記本電腦的示意圖;
34.圖8為根據一實施例的筆記本電腦的剖面圖。
具體實施方式
35.請參閱圖1及圖2;其中,為簡化圖面,圖2中未繪示剖面線。圖1為根據第一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1的俯視圖,圖形顯示結構1包含導光板12、光源14及圖形層16。導光板12具有出光面122、相對于出光面122的底面124及入光側面126。光源14鄰近入光側面126設置,例如但不限于光源14的出光面朝向導光板12的入光側面126。光源14可由但不限于數個點光源(例如led)或光棒制作形成,光源14亦可包含光導引構件導引光線射向光側面126。圖形層16疊置于導光板12的底面124下方。圖形層16上形成一圖形16a(于圖1中以虛線表示其
輪廓投影)。光源14可受控地產生光線(以箭頭示意其路徑),該光線可經由入光側面126進入導光板12。于導光板12中,朝向底面124行進的光線可被圖形層16反射(例如光線經由底面124射出導光板12,并經圖形層16反射以經由底面124再次進入導光板12),進而經由出光面122射出導光板12,以對外顯示出圖形16a。藉此,用戶可自圖形顯示結構1外部看到此圖形16a。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1可設置于一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但不限于筆記本電腦、行動裝置等)中,圖形顯示結構1結構整合至該可攜式電子裝置,使得用戶可自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外部看到此圖形16a。圖形16a可為文字、數字、符號、幾何圖形、圖片等,例如作為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商標。光源14的運作亦可由該可攜式電子裝置控制。此外,于實際操作中,可于導光板12多側設置光源,以增加光線的均勻度,例如亦于導光板12相對于入光側面126的另一入光側面附近設置光源。另外,本實施例中為簡化圖面,圖形顯示結構1各構件以簡單幾何結構表現。
36.于第一實施例中,圖形層16包含基板162及反射圖樣164,反射圖樣164形成圖形16a。于實際操作中,反射圖樣164可通過印刷而形成于基板162上,但實際操作中不以此為限。反射圖樣164可反射光線以形成圖形16a。此外,基板162可以是透光的,例如但不限于透明的。于實際操作中,圖形16a可以包含輪廓、顏(包含單、多、灰階)、表面效果等,例如可通過設計印刷反射圖樣164的材質、紋理、表面形態等而實現。另外,于實際操作中,圖形層16亦可通過其他方式形成圖形16a,例如反射圖樣164直接形成于底面124上。
37.另外,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1可再包含一保護蓋18(以虛線框表示于圖2),覆蓋于導光板12(的出光面122)之上,以提供保護功能。于圖形顯示結構1整合至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情形中,保護蓋18可由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殼體拼接、或直接由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殼體實現。保護蓋18可以是透明的或半透明,例如保護蓋18的顏接近該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的顏,使得當光源14關閉時,使用者不易自該可攜式電子裝置外部看到圖形16a,保護蓋18與該可攜式電子裝置殼體在視覺上容易形成整體,例如呈現素面效果。
38.請參閱圖3。第二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3與第一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1相似,為方便說明,圖形顯示結構3沿用圖形顯示結構1的元件符號,關于圖形顯示結構3的其他說明,可直接參閱圖形顯示結構1的相關說明。相較于圖形顯示結構1,圖形顯示結構3還包含一柱狀透鏡20,疊置于導光板12及圖形層16之間。柱狀透鏡20能折射光線,搭配圖形層16的設計,可對外顯示出具三維效果的圖形。另外,于實際操作中,前述保護蓋18的設置及其功效,亦此亦可適用,不另贅述。
39.于第一實施例及第二實施例中,圖形顯示結構1、3是通過光線的反射而對外顯示圖形16a,但于實際操作中不以此為限。請參閱圖4。第三實施例的圖形顯示結構5是通過光線的透射而對外顯示圖形。圖形顯示結構5與圖形顯示結構3結構相近,為方便說明,圖形顯示結構5沿用圖形顯示結構3元件符號。前述圖形顯示結構3的相關說明于此可適用者,亦有適用,不另贅述。相較于圖形顯示結構3,于圖形顯示結構5中,圖形層17疊置于導光板12的出光面122上方,柱狀透鏡20疊置于圖形層17上方。圖形層17可透光且形成一圖形(例如類似前述圖形16a)。于實際操作中,圖形層17可包含透光基板172及圖樣174,圖樣174形成該圖形。于實際操作中,圖樣174可通過印刷而形成于基板172上,但實際操作中不以此為限。又,圖樣174可以不透光,或以透光材質印刷形成。柱狀透鏡20能折射光線,搭配可透光的圖形層17的設計,可對外顯示出具三維效果的圖形。導光板12下方可設置反射片、或于導光板
13的底面124涂覆反射層,以增加導光板12內的光線的利用率。另外,于實際操作中,前述保護蓋18的設置及其功效,于此亦可適用,不另贅述。
40.前述圖形顯示結構1、3、5于實際操作中均可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請參閱圖5及圖6,其顯示第四實施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7(于此實施例中,可攜式電子裝置具體為筆記本電腦,但不以此為限),其具有一圖形顯示結構,為便于說明,以圖形顯示結構1為例。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3、5亦可適用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7,不另贅述。關于圖形顯示結構1及其變化的相關說明,請參閱前文相關說明及圖式,不另贅述。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7包含顯示部72及輸入部74,顯示部72與輸入部74通訊連接。顯示部72包含第一殼體722及露出設置于第一殼體722上的顯示屏724。輸入部74包含第二殼體742及露出設置于第二殼體742上的使用者輸入界面744。使用者輸入界面744例如包含鍵盤744a及觸碰感測板744b,以提供使用者按鍵輸入及觸碰輸入。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1可設置于顯示部72或輸入部74,以對外顯示圖形16a。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7的主機系統可提供圖形顯示結構1的光源16所需電力并控制光源16的運作。
41.于第四實施例中,圖形顯示結構1設置于顯示部72。顯示屏724位于第一殼體722的第一側(例如前側),圖形顯示結構1設置于第一殼體722的第二側(例如背側),該第二側相對于該第一側。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1可采用與第一殼體722拼接的方式結構整合,亦可使第一殼體722的部分殼體呈可透光的結構且覆蓋導光板12,此時邏輯上該可透光的部分殼體視為圖形顯示結構1的一部分。此結構配置有利于使第一殼體722(的第二側)呈現素面效果。此外,于實際操作中,圖形16a可以是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7的商標或對應該型號的設計圖形。
42.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1亦可設置于輸入部74,如圖7所示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7'。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7'中,圖形顯示結構1設置于輸入部74的第二殼體742,且與使用者輸入界面744位于第二殼體742同一側。但實際操作中不以此為限。
43.又,于實際操作中,圖形顯示結構1亦可與觸碰感測板744b整合,如圖8所示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于觸碰感測板744b處的剖面圖;其中,為簡化圖面,圖中未繪示剖面線。于本實施例中,圖形顯示結構1與觸碰感測板744b(以單一方塊表示于圖中)疊置。例如,觸碰感測板744b可透光并簡單地疊置于圖形顯示結構1上方。觸碰感測板744b的透光性可減少或消除對圖形顯示結構1顯示圖形16a的影響。此結構配置有利于維持觸碰感測板744b的感測靈敏度,但實際操作中不以此為限。
44.另外,于前述圖形顯示結構1、3、5中,圖形顯示結構1、3、5顯示的圖形(例如圖形16a)是固定的,但實際操作中圖形層16、17亦可設計為可變換的,例如液晶面板、電子紙等,其可由其設置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控制,可增加圖形顯示的多樣性(例如選擇性顯示不同的圖樣,例如配合可攜式電子裝置不同運作狀態);此圖形不同于該可攜式電子裝置的顯示屏響應應用程序及與用戶互動(例如資料輸入、控制輸入)的影像顯示。
45.綜上所述,本實用新型的圖形顯示結構包括導光板、光源及圖形層,圖形層疊置于導光板的上方或下方,且圖形層可借助導光板及光源的配合形成一可顯示的圖形,藉此,用戶可自圖形顯示結構的外部看到此圖形。另外,可將本實用新型所述的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上,如此,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可以藉
由其的顯示部或輸入部對外顯示圖形,可使得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的殼體在可以顯示圖形的同時還能在關閉光源時呈現素面效果。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實用新型申請專利范圍所做的均等變化與修飾,皆應屬本實用新型的涵蓋范圍。

技術特征:


1.一種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中以對外顯示一圖形,其特征在于,該圖形顯示結構包含:導光板,具有出光面、相對于該出光面的底面及入光側面;光源,鄰近該入光側面設置,該光源產生光線,該光線經由該入光側面進入該導光板;以及圖形層,疊置于該導光板的底面下方,該圖形層形成該圖形。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顯示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圖形層包含基板及形成于該基板上的反射圖樣,該反射圖樣形成該圖形。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形顯示結構,其特征在于,該圖形顯示結構還包含柱狀透鏡,該柱狀透鏡疊置于該導光板及該圖形層之間。4.一種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中以對外顯示一圖形,其特征在于,該圖形顯示結構包含:導光板,具有出光面及入光側面;光源,鄰近該入光側面設置,該光源產生光線,該光線經由該入光側面進入該導光板;圖形層,疊置于該導光板的出光面上方,該圖形層可透光且形成該圖形;以及柱狀透鏡,疊置于該圖形層上方。5.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含:顯示部,該顯示部包含第一殼體及露出設置于該第一殼體上的顯示屏;輸入部,與該顯示部通訊連接,該輸入部包含第二殼體及露出設置于該第二殼體上的使用者輸入界面;以及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圖形顯示結構,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顯示部或該輸入部以對外顯示該圖形層的該圖形。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顯示屏位于該第一殼體的第一側,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第一殼體的第二側,該第二側相對于該第一側。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第二殼體。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圖形顯示結構及該使用者輸入界面位于該第二殼體同一側。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使用者輸入界面包含觸碰感測板,該圖形顯示結構與該觸碰感測板疊置。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可攜式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觸碰感測板可透光,該觸碰感測板疊置于該圖形顯示結構上方。

技術總結


本實用新型關于一種圖形顯示結構及可攜式電子裝置,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可攜式電子裝置中以對外顯示圖形。該圖形顯示結構包含導光板及圖形層。該圖形層形成該圖形,該導光板導引光線以顯示出該圖形。于一實施例中,該光線被該圖形層反射以顯示出該圖形。一種可攜式電子裝置包含顯示部、輸入部及前述圖形顯示結構。該輸入部與該顯示部通訊連接。該圖形顯示結構設置于該顯示部或該輸入部以對外顯示該圖形層的該圖形。本實用新型利用導光板導引光線以對外顯示由圖形層形成的圖形,可使得應用該圖形顯示結構的可攜式電子裝置(例如筆記本電腦)的殼體在可以顯示圖形的同時還能在關閉光源時呈現素面效果。光源時呈現素面效果。光源時呈現素面效果。


技術研發人員:

古士永 何信政 許文明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

重慶達方電子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

2022.05.25

技術公布日: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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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uanli/patent-1-25288-0.html

來源:專利查詢檢索下載-實用文體寫作網版權所有,轉載請保留出處。本站文章發布于 2022-12-08 23: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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