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行走機構的制作方法
1.本實用新型涉及軌道運輸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行走機構。
背景技術:
2.盾構法施工隧道是使用盾構機在地下掘進,一邊防止開挖面土砂坍塌,一邊在機內安全的進行開控作業和襯砌作業,從而構筑成隧道的施工方法。
3.由于在盾構法施工之后,還需要拆卸支護管片對隧道進行進一步挖掘,以擴大隧道的直徑,方便后續的作業,然而國內盾構法施工的運輸系統基本上均采用有軌運輸方式,因此帶有履帶的吊裝機和挖機不方便進入隧道作業。目前,支護管片的拆除和隧道的進一步挖掘還是需要依靠大量的人力勞作,影響隧道挖掘的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4.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行走機構,旨在能夠解決支護管片和隧道挖掘過程中吊裝機構和挖機不方便進入隧道的問題。
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行走機構,所述行走機構包括多個行走單元,各所述行走單元包括:
6.行走主體,所述行走主體沿橫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設有相互配合的安裝部和配合部,所述行走主體的頂部形成有承載面,所述承載面用以停放吊裝機構;以及,
7.行走組件,所述行走組件包括兩個第一滾輪,各所述第一滾輪通過車輪連接裝置連接在所述行走主體沿縱向相對兩側,以使得所述行走主體具有沿橫向的活動行程;
8.其中,相鄰兩個所述行走組件中的安裝部和配合部連接,以使得所述多個行走單元可以拼接在一起。
9.可選地,所述行走主體包括:
10.第一車體;以及,
11.第二車體,沿上下向活動安裝于所述第一車體的上表面,所述第二車體的上表面形成所述承載面;
12.其中,所述第一滾輪設于所述第一車體的底部。
13.可選地,所述第一車體與所述第二車體之間設有電動推桿,所述電動推桿的固定端設于所述第一車體,活動端與所述第二車體固定連接,以使得所述第二車體上下運動。
14.可選地,所述第一車體具有容納腔;
15.所述行走組件還包括:
16.兩個主動輪,設于所述行走主體沿縱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與所述第一滾輪沿橫向呈間隔設置;以及,
17.電驅動裝置,設于所述容納腔內,所述電驅動裝置的驅動軸伸出所述容納腔與所述兩個主動輪驅動連接。
18.可選地,所述車輪連接裝置包括:
19.伸縮桿,所述伸縮桿的上端與所述行走主體鉸接,下端與對應的所述第一滾輪的轉動軸固定;以及,
20.第一氣缸,所述第一氣缸的缸筒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的底部,所述第一氣缸的氣缸桿與所述伸縮桿的中部鉸接。
21.可選地,所述安裝部與所述配合部均為車鉤結構。
22.可選地,所述安裝部包括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側面的第一連接板,所述第一連接板遠離所述行走主體的一端設有第一通孔;
23.所述配合部包括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側面的第二連接板,所述第二連接板遠離所述行走主體的一端設有第二通孔;
24.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中,所述第一連接板與其相對應的第二連接板呈上下向間隔設置,通過銷釘依次穿過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以將所述第一連接板與所述第二連接板連接。
25.可選地,所述承載面的上表面設有凹槽,用于容置所述吊裝機構。
26.可選地,所述承載面的上表面凹設有安裝槽;所述行走機構還包括限位裝置,所述限位裝置包括:
27.第一限位塊,設于所述承載面的上表面;以及,
28.第二限位塊,與所述第一限位塊呈間隔設置,所述第二限位塊能夠上下活動安裝于安裝槽內,以具凸出所述安裝槽的第一位置和收納所述安裝槽的第二位置;
29.其中,第一限位塊和第二限位塊用于分別設于吊裝機構橫向相對的兩側,所述第二限位塊處在所述第一位置時與所述第一限位塊共同固定吊裝機構。
30.可選地,所述行走組件還包括:
31.第二氣缸,所述第二氣缸的缸筒端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的底部,所述第二氣缸的氣缸桿沿上下向延伸;以及,
32.支撐塊,與所述第二氣缸的氣缸桿固定連接,用于與地面接觸。
33.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中,行走主體沿橫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設有相互配合的安裝部和配合部,其中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可以通過配合部與安裝部進行活動連接,從而使得多個行走單元可以拼接在一起,因此可以根據工程作業的要求進行行走單元數量的調整。此外,行走單元由行走主體和行走組件構成,行走主體的頂部形成有承載面,行走組件包括兩個第一滾輪,每個第一滾輪通過車輪連接裝置連接在行走主體沿縱向相對兩側,從而使得行走主體具有沿橫向的活動行程,因此,工程作業用的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可以固定放置在承載面上,通過行走機構的運動將挖機或者吊裝機構運送到隧道中進行工作,這樣能夠減少人力的使用,提高工程作業的效率。
附圖說明
34.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示出的結構獲得其他的附圖。
35.圖1為本實用新型提供的行走機構的一實施例的立體示意圖;
36.圖2為圖1中行走機構的俯視圖;
37.圖3為圖1中行走機構的右視圖。
38.附圖標號說明:
39.標號名稱標號名稱100行走機構2第一車體10行走單元21容納腔1行走主體22電動推桿11安裝部3第二車體111第一連接板4行走組件111a第一通孔41第一滾輪12配合部42車輪連接裝置121第二連接板421伸縮桿121a第二通孔422第一氣缸13承載面43主動輪131安裝槽44電驅動裝置131a第一限位塊45第二氣缸131b第二限位塊46支撐塊
40.本實用新型目的的實現、功能特點及優點將結合實施例,參照附圖做進一步說明。
具體實施方式
41.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42.需要說明,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有涉及方向性指示(諸如上、下、左、右、前、后
……
),則該方向性指示僅用于解釋在某一特定姿態(如附圖所示)下各部件之間的相對位置關系、運動情況等,如果該特定姿態發生改變時,則該方向性指示也相應地隨之改變。
43.另外,若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有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則該“第一”、“第二”等的描述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其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至少一個該特征。另外,全文中出現的“和/或”的含義,包括三個并列的方案,以“a和/或b”為例,包括a方案、或b方案、或a和b同時滿足的方案。另外,各個實施例之間的技術方案可以相互結合,但是必須是以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基礎,當技術方案的結合出現相互矛盾或無法實現時應當認為這種技術方案的結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實用新型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
44.由于在盾構法施工之后,還需要拆卸支護管片對隧道進行進一步挖掘,以擴大隧道的直徑,方便后續的作業,然而國內盾構法施工的運輸系統基本上均采用有軌運輸方式,因此帶有履帶的吊裝機和挖機不方便進入隧道作業。目前,支護管片的拆除和隧道的進一步挖掘還是需要依靠大量的人力勞作,影響隧道挖掘的效率。
45.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行走機構100,旨在能夠解決支護管片和隧道挖掘過程中吊裝機構和挖機不方便進入隧道的問題。
46.如圖1至圖3所示,所述行走機構100包括多個行走單元10,各所述行走單元10包括行走主體1和行走組件4,所述行走主體1沿橫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設有相互配合的安裝部11和配合部12,所述行走主體1的頂部形成有承載面13,所述承載面13用以停放吊裝機構,所述行走組件4包括兩個第一滾輪41,各所述第一滾輪41通過車輪連接裝置42連接在所述行走主體1沿縱向相對兩側,以使得所述行走主體1具有沿橫向的活動行程,其中,相鄰兩個所述行走單元10中的安裝部11和配合部12連接,以使得所述多個行走單元10可以拼接在一起。
47.在本實施例中,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10通過配合部12與安裝部11進行活動連接,從而使得多個行走單元10可以拼接在一起,因此可以根據工程作業的要求進行行走單元10數量的調整。此外,行走主體1的頂部形成有承載面13,行走組件4包括兩個第一滾輪41,每個第一滾輪41通過車輪連接裝置42連接在行走主體1沿縱向相對兩側,從而使得行走主體1具有沿橫向的活動行程,因此,工程作業用的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可以固定放置在承載面13上,通過行走機構100的運動將挖機或者吊裝機構運送到隧道中進行工作,這樣能夠減少人力的使用,提高工程作業的效率。
48.由于隧道的內徑是不固定的,若挖機或者吊裝機構放置行走機構100上面,隨著行走機構100移動的過程中容易與隧道的內壁發生剮蹭,因此在本實例中,所述行走主體1包括第一車體2和第二車體3,所述第二車體3沿上下向活動安裝于所述第一車體2的上表面,所述第二車體3的上表面形成所述承載面13,其中,所述第一滾輪41設于所述第一車體2的底部。挖機或者吊裝機構放置在承載面13可以通過第二車體3在第一車體2的上表面進行上下伸縮來調節挖機或者吊裝機構的高度。
49.為了減輕行走機構100的重量,所述第二車體3設置為車架的結構,同時為了方便挖機或者吊裝機構的停放,所述承載面13的面積是所述第一車體2上表面的1.5倍至2倍,這是由于當承載面13過小時,不利于挖機或者吊裝機構的停放,當所述承載面13過大時,不利于所述行走機構100的移動。當然所述第二車體3的結構并不只限于此種結構,還可以是其他的結構。
50.為了使所述第二車體3沿上下向活動安裝于所述第一車體2的上表面,在本實施例中,如圖3所述,所述第一車體2與所述第二車體3之間設有電動推桿22,所述電動推桿22的固定端設于所述第一車體2,活動端與所述第二車體3固定連接,以使得所述第二車體3上下運動。顯然本設計不限于此,能夠使所述第二車體3沿上下向活動安裝于所述第一車體2的上表面的伸縮裝置還有剪叉結構、氣缸或者電動推桿22等其他可以伸縮的結構,在此不做限制。
51.進一步地,如圖3所示,所述第一車體2具有容納腔21,所述行走組件4還包括兩個主動輪43和電驅動裝置44,所述兩個主動輪43設于所述行走主體1沿縱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與所述第一滾輪41沿橫向呈間隔設置,所述電驅動裝置44設于所述容納腔21內,所述電驅動裝置44的驅動軸伸出所述容納腔21與所述兩個主動輪43驅動連接,通過電驅動裝置44驅動所述兩個主動輪43進行轉動,帶動兩個所述第一滾輪41進行轉動,從而實現行走機構100在隧道內運動。其中,對于第一滾輪41的數量不做限定,至少為兩個,在本實施例中,為了方
便行走組件4的移動,所述第一滾輪41為四個,沿橫向與所述主動輪43呈間隔設置。
52.在本實例中,如圖3所示,所述車輪連接裝置42包括伸縮桿421和第一氣缸422,所述伸縮桿421的上端與所述行走主體1鉸接,下端與對應的所述第一滾輪41的轉動軸固定,所述第一氣缸422的缸筒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1的底部,所述第一氣缸422的氣缸桿與所述伸縮桿421的中部鉸接,由于所述伸縮桿421與所述行走主體1是通過鉸接的方式進行連接,因此伸縮桿相對于行走主體而言是可以活動的,同理所述第一氣缸422相對于伸縮桿421也是可以活動的,這樣的設置有利于通過所述第一氣缸422與所述伸縮桿421配合帶動車輪擺動,從而實現車輪的位置可調節,此外由于所述伸縮桿421是可以進行伸縮調節的,因此在車輪位置調整的過程中使得車輪始終與地面軌道接觸,從未使得所述行走機構100的適用性更好,穩定性更好。
53.在本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所述安裝部11包括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1側面的第一連接板111,所述第一連接板111遠離所述行走主體1的一端設有第一通孔111a,所述配合部12包括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1側面的第二連接板121,所述第二連接板121遠離所述行走主體1的一端設有第二通孔121a,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10中,所述第一連接板111與其相對應的第二連接板121呈上下向間隔設置,通過銷釘依次穿過所述第一通孔111a和所述第二通孔121a以將所述第一連接板111與所述第二連接板121連接。當需要將多個行走單元10連接在一起的時候,首先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10相對應第一連接板111的第一通孔111a與第二連接板121的第二通孔121a,上下向間隔疊設在一起,所述第一通孔111a與所述第二通孔121a連通,然后再用銷釘依次將所示第一通孔111a與所述第二通孔121a串聯在一起,這樣能將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10活動連接在一起,因此可以通過此種設置可以根據工程作業的需要將多個行走單元10拼接在一起。
54.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所述安裝部11與所述配合部12均為車鉤結構,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10通過車鉤結構進行活動連接,從而實現多個行走單元10的拼接。
55.為了將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固定在所述承載面13上,避免由于挖機或吊裝機構在工作的過程中出現晃動的現象,在本實施例中,如圖2所示,所述承載面13的上表面凹設有安裝槽131,所述行走機構100還包括限位裝置,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一限位塊131a和第二限位塊131b,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設于所述承載面13的上表面,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與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呈間隔設置,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能夠上下活動安裝于安裝槽131內,以具凸出所述安裝槽131的第一位置和收納所述安裝槽131的第二位置,其中,第一限位塊131a和第二限位塊131b用于分別設于吊裝機構橫向相對的兩側,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處在所述第一位置時與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共同固定吊裝機構,當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在承載面13上作業的時候,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固定不動,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伸出安裝槽131處在第一位置固定不動與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共同固定吊裝機構或者挖機;當挖機或者吊裝機構需要在承載面13上移動的時候,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縮進安裝槽131處在第二位置,使得所述承載面13保持平整,從而實現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在承載面13上的自由移動。其中,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與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的數量不做限定,在本實施例中,為了使挖機或者吊裝機構更加穩定,如圖2所示,所述第一限位塊131a與所述第二限位塊131b各為兩個,呈間隔對稱設置。
56.在本實用新型的另一實施例中,所述承載面13的上表面還可以設置為凹槽,用于
限位固定所述吊裝機構,通過凹槽與挖機或者吊裝機構的履帶進行配合限位來固定挖機或者吊裝機構,避免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在作業的過程中發生晃動的現象。
57.為了進一步是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在作業的過程中更加穩定,在本實施例中,如圖1所示,所述行走組件4還包括第二氣缸45和支撐塊46,所述第二氣缸45的缸筒端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1的底部,所述第二氣缸45的氣缸桿沿上下向延伸,所述支撐塊46與所述第二氣缸45的氣缸桿固定連接,用于與地面接觸,由于所述第二氣缸45的氣缸桿能夠沿上下方向進行伸縮,從而帶動所述支撐桿進行上下伸縮,當挖機或者吊裝機構作業的時候,所述支撐塊46與地面接觸,減輕所述行走組件4的壓力,使挖機或者吊裝機構在作業的過程中更加穩定;當所述行走機構100移動的時候,所述支撐塊46收縮進所述行走組件4的底部,方便所述行走機構100的移動。其中,對于支撐塊46的數量不做限定,在本實施例中,所述支撐塊46為兩個,沿橫向間隔設于所述行走主體1的底部中心。
58.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在本實用新型的實用新型構思下,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變換,或直接/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技術特征:
1.一種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機構包括多個行走單元,各所述行走單元包括:行走主體,所述行走主體沿橫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設有相互配合的安裝部和配合部,所述行走主體的頂部形成有承載面,所述承載面用以停放吊裝機構;以及,行走組件,所述行走組件包括兩個第一滾輪,各所述第一滾輪通過車輪連接裝置連接在所述行走主體沿縱向相對兩側,以使得所述行走主體具有沿橫向的活動行程;其中,相鄰兩個所述行走單元中的安裝部和配合部連接,以使得所述多個行走組件可以拼接在一起。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主體包括:第一車體;以及,第二車體,沿上下向活動安裝于所述第一車體的上表面,所述第二車體的上表面形成所述承載面;其中,所述第一滾輪設于所述第一車體的底部。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車體與所述第二車體之間設有電動推桿,所述電動推桿的固定端設于所述第一車體,活動端與所述第二車體固定連接,以使得所述第二車體上下運動。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車體具有容納腔;所述行走組件還包括:兩個主動輪,設于所述行走主體沿縱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與所述第一滾輪沿橫向呈間隔設置;以及,電驅動裝置,設于所述容納腔內,所述電驅動裝置的驅動軸伸出所述容納腔與所述兩個主動輪驅動連接。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輪連接裝置包括:伸縮桿,所述伸縮桿的上端與所述行走主體鉸接,下端與對應的所述第一滾輪的轉動軸固定;以及,第一氣缸,所述第一氣缸的缸筒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的底部,所述第一氣缸的氣缸桿與所述伸縮桿的中部鉸接。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與所述配合部均為車鉤結構。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裝部包括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側面的第一連接板,所述第一連接板遠離所述行走主體的一端設有第一通孔;所述配合部包括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側面的第二連接板,所述第二連接板遠離所述行走主體的一端設有第二通孔;相鄰的兩個行走單元中,所述第一連接板與其相對應的第二連接板呈上下向間隔設置,通過銷釘依次穿過所述第一通孔和所述第二通孔以將所述第一連接板與所述第二連接板連接。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面的上表面設有凹槽,用于容置所述吊裝機構。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承載面的上表面凹設有安裝槽;所
述行走機構還包括限位裝置,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一限位塊,設于所述承載面的上表面;以及,第二限位塊,與所述第一限位塊呈間隔設置,所述第二限位塊能夠上下活動安裝于安裝槽內,以具凸出所述安裝槽的第一位置和收納所述安裝槽的第二位置;其中,第一限位塊和第二限位塊用于分別設于吊裝機構橫向相對的兩側,所述第二限位塊處在所述第一位置時與所述第一限位塊共同固定吊裝機構。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行走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組件還包括:第二氣缸,所述第二氣缸的缸筒端固定至所述行走主體的底部,所述第二氣缸的氣缸桿沿上下向延伸;以及,支撐塊,與所述第二氣缸的氣缸桿固定連接,用于與地面接觸。
技術總結
本實用新型提出了一種行走機構,所述行走機構包括多個行走單元,各所述行走單元包括行走主體和行走組件,所述行走主體沿橫向相對的兩側分別設有相互配合的安裝部和配合部,所述行走主體的頂部形成有承載面,所述承載面用以停放吊裝機構,所述行走組件包括兩個第一滾輪,各所述第一滾輪通過車輪連接裝置連接在所述行走主體沿縱向相對兩側,以使得所述行走主體具有沿橫向的活動行程,其中,相鄰兩個所述行走單元中的安裝部和配合部連接,以使得所述多個行走單元可以拼接在一起。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能夠能夠解決支護管片和隧道挖掘過程中吊裝機構或者挖機不方便進入隧道的問題。題。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