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aifamei

防水電器設備的制作方法

更新時間:2025-12-24 22:23:07 0條評論

防水電器設備的制作方法



1.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屬于電器設備技術領域,具體地說,涉及一種防水電器設備。


背景技術:



2.現階段,一些電器設備用在戶外或有水汽的環境內,而內部元器件接觸水或其他雜物會損壞,于是都用防水盒保護起來,元器件在工作過程中會發熱或制冷,由此防水盒內部與環境產生溫度差,空氣會相應熱脹冷縮從而形成腔體內部與外界的壓力差,冷熱交替過程中空氣夾雜水汽會通過縫隙進入腔體內部,水汽也會集聚在腔體內部,長時間會對元器件產生損壞或加速老化。
3.應對上述問題,一些設備會增加獨立呼吸器和防水接頭進線,零件多成本高裝配復雜;還有一些是把通用線材與具有呼吸功能制備一個復雜組件,但制造工藝復雜而且不同線材長度都需要單獨制造和存儲,不便于多樣化需求的快速反應。


技術實現要素:



4.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用于解決現階段的電器設備所存在的至少一種技術問題。
5.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防水電器設備,其包括:
6.殼體,所述殼體內部為相對密封的容納空間;
7.元器件,所述元器件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內;
8.呼吸塞組件,所述呼吸塞組件穿設在所述殼體上,且所述呼吸塞組件沿軸線方向設有貫穿所述殼體內外的線材通道;
9.防水線材,所述防水線材套設在所述線材通道內,一端與所述元器件電性連接,另一端伸出于所述殼體外的所述呼吸塞組件的端部。
10.進一步地,所述呼吸塞組件包括主體,所述殼體上設有通孔,所述主體穿設在所述通孔內,所述線材通道沿所述主體的軸線方向設置在所述主體中央。
11.進一步地,所述主體包括第一主體和第二主體,所述第一主體的外徑適配于所述通孔的內徑且小于所述第二主體的外徑,所述第一主體穿設在所述通孔內而所述第二主體置于所述殼體外。
12.進一步地,所述第一主體上套設有密封墊,所述密封墊位于所述殼體外表面和所述第二主體朝向所述殼體的端面之間。
13.進一步地,所述主體上還設有與所述線材通道相隔開的空氣通道,所述空氣通道沿所述主體的軸線方向設置并貫穿整個所述第一主體和部分所述第二主體,所述空氣通道遠離所述第一主體的一側與所述第二主體上的呼吸槽連通,所述呼吸槽內設有呼吸膜。
14.進一步地,所述呼吸膜的上方設有蓋板,所述蓋板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通氣孔。
15.進一步地,所述空氣通道在所述第一主體的范圍內為沿所述第一主體軸線方向設在其表面的空氣槽。
16.進一步地,所述第一主體置于所述容納空間內的端部設有夾緊圈。
17.進一步地,所述殼體上設有壓緊凸起,所述壓緊凸起與所述通孔相對并與其相隔一間距,所述夾緊圈設在所述間距內,所述壓緊凸起上設有供所述防水線材穿過的穿線孔。
18.進一步地,所述殼體包括箱體以及蓋子,所述蓋子可拆卸地連接在所述箱體頂部;
19.所述箱體頂部設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內設有密封圈。
20.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防水電器設備,殼體內部為相對密封的容納空間,元器件設置在容納空間內,呼吸塞組件穿設在殼體上,且呼吸塞組件沿軸線方向設有貫穿殼體內外的線材通道,防水線材套設在線材通道內,一端與元器件電性連接,另一端伸出于殼體外的呼吸塞組件的端部。其中,呼吸塞組件具備呼吸功能并與箱體配合后實現整體防水,防水線材與呼吸塞組件單獨制造,線材種類和長度不受限制,便于制造而且面對多樣化需求能快速備料生產和制造,同時零件數量少裝配效率高成本更優。
附圖說明
21.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一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22.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一立體結構爆炸示意圖;
23.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一立體結構示意圖;
24.圖3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又一立體結構爆炸示意圖;
25.圖4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呼吸塞組件的一立體結構爆炸示意圖;
26.圖5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呼吸塞組件的一剖面結構示意圖;
27.圖6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一剖面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28.以下將配合附圖及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藉此對本實用新型如何應用技術手段來解決技術問題并達成技術功效的實現過程能充分理解并據以實施。
29.如在說明書及權利要求當中使用了某些詞匯來指稱特定組件。本領域技術人員應可理解,硬件制造商可能會用不同名詞來稱呼同一個組件。本說明書及權利要求并不以名稱的差異來作為區分組件的方式,而是以組件在功能上的差異來作為區分的準則。如在通篇說明書及權利要求當中所提及的“包含”為一開放式用語,故應解釋成“包含但不限定于”。“大致”是指在可接收的誤差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能夠在一定誤差范圍內解決所述技術問題,基本達到所述技術效果。此外,“耦接”或“電性連接”一詞在此包含任何直接及間接的電性耦接手段。因此,若文中描述一第一裝置耦接于一第二裝置,則代表所述第一裝置可直接電性耦接于所述第二裝置,或通過其它裝置或耦接手段間接地電性耦接至所述第二裝置。說明書后續描述為實施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方式,然所述描述乃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一般原則為目的,并非用以限定本實用新型的范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當視所附
權利要求所界定者為準。
30.還需要說明的是,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它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系統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它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商品或者系統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系統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31.具體實施例
32.請參考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一種防水電器設備的一立體結構爆炸示意圖,所述防水電器設備包括殼體10、元器件20、呼吸塞組件30以及防水線材40,所述殼體10內部為相對密封的容納空間101;所述元器件20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101內;所述呼吸塞組件30穿設在所述殼體10上,且所述呼吸塞組件30沿軸線方向設有貫穿所述殼體10內外的線材通道301;所述防水線材40套設在所述線材通道301內,一端與所述元器件20電性連接,另一端伸出于所述殼體10外的所述呼吸塞組件30的端部。
33.在這里,所述殼體10包括但不限定于是長方體、正方體、圓柱體或者類似非規則的體狀結構,其內部具有相對密封的所述容納空間101,對于所述容納空間101的大小取決于所述殼體10的大小以及其內部所容納物體的大小。所述元器件20包括但不限定于是電源、電路板以及電容等電子元器件,其具體根據所述電器設備的用途而定,所述元器件20設在所述殼體10內,使其容納在所述容納空間101里面。這里的所述殼體10一方面可以作為承載所述元器件20的作用,另一方面將所述元器件20置于相對密封的所述容納空間101內還可以起到保護所述元器件20的作用。
34.請結合圖2以及圖3,所述呼吸塞組件30穿設在所述殼體10上,即所述呼吸塞組件30的一端位于所述殼體10內,另一端位于所述殼體10外,所述線材通道301設在所述呼吸塞組件30的中央,沿著所述呼吸塞組件30的軸線方向設置,即所述線材通道301一端與所述容納空間101連通,另一端所述殼體10外的空間連通。所述防水線材40穿設在所述線材通道301內,即所述呼吸塞組件30的所述線材通道301套在所述防水線材40的外周,使得所述防水線材40一端位于所述容納空間101內并與所述元器件20電性連接,另一端伸出于所述殼體10外具體伸出于所述殼體10外的所述呼吸塞組件30的端部。
35.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技術方案中,所述呼吸塞組件30具備呼吸功能并與所述殼體10配合后實現整體的防水,所述防水線材40與呼吸塞組件30單獨制造,線材種類和長度不受限制,便于制造而且面對多樣化需求能快速備料生產和制造,同時零件數量少裝配效率高成本更優。
36.請結合圖4-圖6,所述呼吸塞組件30包括主體310,所述殼體10上設有通孔102,所述主體310穿設在所述通孔102內,所述線材通道301沿所述主體310的軸線方向設置在所述主體310中央。
37.具體地,所述主體310的形狀包括但不限定于是圓柱體結構,所述線材通道301沿該圓柱體結構的所述主體310的軸線方向位于所述主體310的正中央,所述防水線材40穿設在所述線材通道301內,所述主體310的外周穿設在所述殼體10上的所述通孔102內,使得所述主體310以及所述防水線材40一端位于所述殼體10內,而另一端位于所述殼體外。
38.進一步地,所述主體310包括第一主體311和第二主體312,所述第一主體311的外
徑適配于所述通孔102的內徑且小于所述第二主體312的外徑,所述第一主體311穿設在所述通孔102內而所述第二主體312置于所述殼體10外。
39.具體地,所述主體310為一體成型的兩段式結構,且兩段結構的尺寸是不同的,其中外徑較小的為所述第一主體311,外徑較大的為所述第二主體312,所述第一主體311的外徑略小于所述通孔102的內徑,以使得所述第一主體311穿設在所述通孔102內,進而將所述呼吸塞組件30安裝至所述殼體10上,而此時所述第二主體312則置于所述殼體10外。
40.更進一步地,所述呼吸塞組件30還包括密封墊320,所述密封墊320套設在所述第一主體311上,所述密封墊320位于所述殼體10外表面和所述第二主體312朝向所述殼體10的端面之間。
41.具體地,在安裝所述呼吸塞組件30之前,將所述密封墊320套設在所述第一主體311上,然后將所述第一主體311塞設在所述通孔102內,以使得所述密封墊320抵靠于所述殼體10外表面和所述第二主體312朝向所述殼體10的端面之間,進而提升所述呼吸塞組件30和所述殼體10連接處的密實性,從而提升電器設備的防水性能。
42.另外,所述主體310上還設有與所述線材通道301相隔開的空氣通道302,所述空氣通道302沿所述主體310的軸線方向設置并貫穿整個所述第一主體311和部分所述第二主體312,所述空氣通道302遠離所述第一主體311的一側與所述第二主體312上的呼吸槽313連通,所述呼吸槽313內設有呼吸膜330。
43.具體地,所述第二主體312上設置有所述呼吸槽313,所述空氣通道302沿所述主體310的軸線方向設在所述呼吸槽313和所述第一主體311遠離所述第二主體312的端部之間,即所述呼吸槽313會貫穿整個所述第一主體311以及所述呼吸槽313朝向所述第一主體311一側的所述第二主體312,通常情況下所述呼吸槽313和所述空氣通道302為相互垂直的,并且在所述呼吸槽313內設有所述呼吸膜330。當所述呼吸塞組件30安裝至所述殼體10上時,所述空氣通道302和所述呼吸槽313形成的通道的兩個端口一個位于所述殼體10內,另一個位于所述殼體10外,進而可以起到平衡所述殼體10內外大氣壓的作用。在這里所述呼吸膜330具有可以供氣體進出所述殼體10,但其會阻止水進入所述殼體10的作用。
44.更進一步地,所述呼吸膜330的上方設有蓋板340,所述蓋板340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通氣孔341。
45.具體地,所述蓋板340壓制在所述呼吸膜330的上方,起到對所述呼吸膜330進行保護的作用,所述蓋板340可以通過卡扣、螺釘等連接形式連接在所述第二主體312上以壓制在所述呼吸膜330的上方。另外,為了使得空氣可以進出所述呼吸膜330以起到平衡所述殼體10內外大氣壓的作用,在所述蓋板340上設置有至少一個供空氣進出的所述通氣孔341。
46.在實用新型實施例其中一種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空氣通道302在所述第一主體311的范圍內為沿所述第一主體311軸線方向設在其表面的空氣槽。
47.具體地,沿所述第一主體311軸線方向在其表面設置有空氣槽,該空氣槽為所述空氣通道302的一部分,具體為所述第一主體311范圍內的部分,所述空氣通道302的另一部分為所述第二主體312上的部分,其會設置在所述第二主體312的內部并與所述呼吸槽313相連通。
48.在實用新型實施例另一種可行的實施方式中,所述空氣通道302設置在所述線材通道301外的所述主體310的壁內,一個端口設在所述第一主體311遠離第二主體312的端
部,另一個端口與所述呼吸槽313相連通。
49.進一步地,所述第一主體311置于所述容納空間101內的端部設有夾緊圈350。
50.具體地,所述第一主體311穿過所述通孔102設在所述容納空間101內的端部設有所述夾緊圈350,進而通過所述夾緊圈350將所述主體310固定在所述殼體10上,以提升所述呼吸塞組件30與所述殼體10之間連接的可靠性。
51.更進一步地,所述殼體10上設有壓緊凸起103,所述壓緊凸起103與所述通孔102相對并與其相隔一間距,所述夾緊圈350設在所述間距內,所述壓緊凸起103上設有供所述防水線材40穿過的穿線孔104。
52.具體地,所述殼體10的內壁設置有所述壓緊凸起103,所述壓緊凸起103伸向所述通孔102,且與所述通孔102相對設置并與其相隔一間距,當所述呼吸塞組件30安裝至所述殼體10上時,所述夾緊圈350套設在所述第一主體311的端部,而此時所述夾緊圈350設在所述間距內,可以進一步的提升所述呼吸塞組件30與所述殼體10之間連接的可靠性;另外,所述壓緊凸起103上的所述穿線孔104用于供所述防水線材40穿過,進而并與所述元器件20電性連接。
53.另外,所述殼體10包括箱體110以及蓋子120,所述蓋子120可拆卸地連接在所述箱體110頂部;
54.所述箱體110頂部設有密封槽111,所述密封槽111內設有密封圈112。
55.具體地,所述箱體110包括但不限定于是長方體,或者正方體,或者類似不規則體狀結構的敞口容納槽,所述蓋子120設在槽頂部,通過螺釘、卡扣等形式進行可拆卸的連接。所述箱體110的槽頂部設有所述密封槽111,所述密封槽111內設有所述密封圈112,所述密封圈112位于所述箱體110和所述蓋子120的連接處,進而可以提升所述箱體110和所述蓋子120連接的密封性,從而提升所述殼體10的防水性能。
56.應當理解,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使用的術語是僅僅出于描述特定實施例的目的,而非旨在限制本實用新型。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和所附權利要求書中所使用的單數形式的“一種”、“所述”和“該”也旨在包括多數形式,除非上下文清楚地表示其他含義,“多種”一般包含至少兩種,但是不排除包含至少一種的情況。
57.應當理解,本文中使用的術語“和/或”僅僅是一種描述關聯對象的關聯關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種關系,例如,第一部件和/或第二部件,可以表示:單獨存在第一部件,同時存在第一部件和第二部件,單獨存在第二部件這三種情況。另外,本文中字符“/”,一般表示前后關聯對象是一種“或”的關系。
58.應當理解,盡管在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可能采用術語第一、第二、第三等來描述某些部件,但這些部件不應僅僅被限于定于這些術語中。這些術語僅用來將各部件彼此區分開。例如,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實施例范圍的情況下,第一某某部件也可以被稱為第二某某部件,類似地,第二某某部件也可以被稱為第一某某部件。
59.取決于語境,如在此所使用的詞語“如果”、“若”可以被解釋成為“在
……
時”或“當
……
時”或“響應于確定”或“響應于監測”。類似地,取決于語境,短語“如果確定”或“如果監測(陳述的條件或事件)”可以被解釋成為“當確定時”或“響應于確定”或“當監測(陳述的條件或事件)時”或“響應于監測(陳述的條件或事件)”。
60.在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中,“大體上等于”、“大體上垂直于”、“大體上對稱”等等
的意思是,所指的兩個特征之間在宏觀上的尺寸或相對位置關系十分接近于所述及的關系。然而本領域技術人員清楚,由于誤差、公差等客觀因素的存在而使得物體的位置關系在小尺度乃至微觀角度難以被正好約束。因此即使二者之間的尺寸、位置關系稍微存在點誤差,也并不會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的實現產生較大影響。
61.還需要說明的是,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統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商品或者系統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商品或者系統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62.在上述的各實施方式中,盡管為使解釋簡單化將上述方法圖示并描述為一系列動作,但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理解并領會,這些方法不受動作的次序所限,因為根據一個或多個實施例,一些動作可按不同次序發生和/或與來自本文中圖示和描述或本文中未圖示和描述但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動作并發地發生。
63.本領域技術人員將可理解,信息、信號和數據可使用各種不同技術和技藝中的任何技術和技藝來表示。例如,以上描述通篇引述的數據、指令、命令、信息、信號、位(比特)、碼元、和碼片可由電壓、電流、電磁波、磁場或磁粒子、光場或光學粒子、或其任何組合來表示。
64.本領域技術人員將進一步領會,結合本文中所公開的實施例來描述的各種解說性邏輯板塊、模塊、單元、電路、和算法步驟可實現為電子硬件、計算機軟件、或這兩者的組合。為清楚地解說硬件與軟件的這一可互換性,各種解說性組件、框、模塊、單元、電路、和步驟在上面是以其功能性的形式作一般化描述的。此類功能性是被實現為硬件還是軟件取決于具體應用和施加于整體系統的設計約束。技術人員對于每種特定應用可用不同的方式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性,但這樣的實現決策不應被解讀成導致脫離了本實用新型的范圍。
65.還應說明的是,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為了使讀者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提出了許多技術細節。但是,即使沒有這些技術細節和基于上述各實施方式的種種變化和修改,也可以基本實現本實用新型各權利要求所要求保護的技術方案。因此,在實際應用中,可以在形式上和細節上對上述實施方式作各種改變,而不偏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圍。
66.另外,本領域技術人員應明白,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可提供為方法、系統或計算機程序產品。因此,本實用新型可采用完全硬件實施例、完全軟件實施例或結合軟件和硬件方面的實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實用新型可采用在一個或多個其中包含有計算機可用程序代碼的計算機可用存儲介質(包括但不限于磁盤存儲器、cd-rom、光學存儲器等)上實施的計算機程序產品的形式。
67.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之內。

技術特征:


1.一種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內部為相對密封的容納空間;元器件,所述元器件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內;呼吸塞組件,所述呼吸塞組件穿設在所述殼體上,且所述呼吸塞組件沿軸線方向設有貫穿所述殼體內外的線材通道;防水線材,所述防水線材套設在所述線材通道內,一端與所述元器件電性連接,另一端伸出于所述殼體外的所述呼吸塞組件的端部。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塞組件包括主體,所述殼體上設有通孔,所述主體穿設在所述通孔內,所述線材通道沿所述主體的軸線方向設置在所述主體中央。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包括第一主體和第二主體,所述第一主體的外徑適配于所述通孔的內徑且小于所述第二主體的外徑,所述第一主體穿設在所述通孔內而所述第二主體置于所述殼體外。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體上套設有密封墊,所述密封墊位于所述殼體外表面和所述第二主體朝向所述殼體的端面之間。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上還設有與所述線材通道相隔開的空氣通道,所述空氣通道沿所述主體的軸線方向設置并貫穿整個所述第一主體和部分所述第二主體,所述空氣通道遠離所述第一主體的一側與所述第二主體上的呼吸槽連通,所述呼吸槽內設有呼吸膜。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呼吸膜的上方設有蓋板,所述蓋板上設置有至少一個通氣孔。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通道在所述第一主體的范圍內為沿所述第一主體軸線方向設在其表面的空氣槽。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主體置于所述容納空間內的端部設有夾緊圈。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有壓緊凸起,所述壓緊凸起與所述通孔相對并與其相隔一間距,所述夾緊圈設在所述間距內,所述壓緊凸起上設有供所述防水線材穿過的穿線孔。10.根據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防水電器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包括箱體以及蓋子,所述蓋子可拆卸地連接在所述箱體頂部;所述箱體頂部設有密封槽,所述密封槽內設有密封圈。

技術總結


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防水電器設備,包括殼體、元器件、呼吸塞組件以及防水線材,所述殼體內部為相對密封的容納空間;所述元器件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內;所述呼吸塞組件穿設在所述殼體上,且所述呼吸塞組件沿軸線方向設有貫穿所述殼體內外的線材通道;所述防水線材套設在所述線材通道內,一端與所述元器件電性連接,另一端伸出于所述殼體外的所述呼吸塞組件的端部。根據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提供的防水電器設備,呼吸塞組件具備呼吸功能并與箱體配合后實現整體防水,防水線材與呼吸塞組件單獨制造,線材種類和長度不受限制,便于制造而且面對多樣化需求能快速備料生產和制造,同時零件數量少裝配效率高成本更優。零件數量少裝配效率高成本更優。零件數量少裝配效率高成本更優。


技術研發人員:

皮遠軍 趙保紅 陳志祥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

眾普森科技(株洲)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

2022.07.25

技術公布日: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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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鏈接:http://m.newhan.cn/zhuanli/patent-1-88678-0.html

來源:專利查詢檢索下載-實用文體寫作網版權所有,轉載請保留出處。本站文章發布于 2023-01-30 05: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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