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aifamei

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的制作方法

更新時間:2025-12-25 08:11:25 0條評論

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的制作方法



1.本實用新型涉及水利水電生態保護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


背景技術:



2.水利水電工程實施對河流的攔截效應對具有洄游需求的魚類產生了致命影響,在水利水電的生態保護領域,過魚設施一直被視為最為重要的生態保護課題之一,過魚設施是國家相關政策對攔河筑壩工程提出的強制性生態保護措施,特別已成為水利水電工程審查、核準通過的重要指標之一。目前,為減緩大壩阻隔對洄游魚類的影響、促進壩址上下游魚類種的基因交流,國內外主要通過采取魚道、仿自然通道、升魚機、集運魚設施和魚閘等方式實現魚類過壩。
3.然而,從水利水電工程截流開始,工程實質就已經對河流產生了攔截阻隔作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復雜、施工工期較長,對于魚類洄游棲息的阻隔影響在永久過魚設施建成之前就已經有實質體現,對于大型水利水電工程而言這一特征更加明顯,更如“中國水電之母”豐滿水電站工期近8年,我國第二大水電站白鶴灘水電站工期長達9年。前文所述各種常用的過魚設施均為針對工程運行期的生態補償措施,目前對于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期魚類洄游過壩的保護設計理念較為薄弱、實際工程案例屈指可數。
4.塔吊是建筑工地上最常用的一種起重設備,又名“塔式起重機”,在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過程中,塔吊是必不可少的大型施工機械,是以一節一節的接長(高),用來吊施工用的鋼筋、木楞、混凝土、鋼管等施工的原材料。在尚未形成成熟、統一、規范的施工期過魚設施技術的當前,可嘗試對塔吊進行適當改造,使其在進行吊裝轉運大型施工材料的同時,還具備轉運魚過壩的功能,無疑對于未來水利水電工程施工期過魚設施的統一標準化研究有很好的啟迪作用。


技術實現要素:



5.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彌補現有技術的不足。
6.本實用新型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包括塔吊,塔吊包括塔吊塔身、吊臂、平衡臂、變幅車、吊臂軌道和吊鉤;所述塔吊塔身底部旁設有提升梯底座,提升梯底座上設置有提升梯,提升梯上連接有提升軌道和提升設施;所述提升梯底座旁設有魚道,魚道的出口處設有轉運魚箱,轉運魚箱下鋪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一,轉運魚箱軌道一的一端與魚道相接,另一端與提升梯相接;所述吊臂上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二。
7.前述的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中,所述魚道包括階梯結構的魚道池室,魚道池室的底部進口處設有誘魚設施。
8.前述的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中,所述誘魚設施包括誘魚燈和誘魚噴水管。
9.前述的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中,所述魚道池室的頂部設有補水系統。
10.前述的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中,所述提升設施包括設于提升梯底部的傳動輪
和頂部的主動輪,傳動輪和主動輪通過傳動皮帶連接,主動輪連接電機。
11.前述的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中,所述吊臂的前方還包括有擬建大壩,擬建大壩上設有放流車。
12.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3.在水利水電工程截流后的施工期設置本實用新型,在傳統塔吊前設置轉運魚提升梯、魚道、數個轉運魚軌道等結構,使塔吊在進行吊裝轉運大型施工材料的同時,還具備轉運魚過壩的功能,使施工期過魚措施與運行期過魚設施能夠有效無縫銜接,最大程度減緩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對魚類在河流洄游的影響。
附圖說明
14.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技術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技術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性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15.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16.圖2是魚道的結構示意圖;
17.圖3是轉運魚箱軌道二的連接結構示意圖。
18.附圖標記說明:1-魚道、2-轉運魚箱、3-轉運魚箱軌道一、4-傳動皮帶、5-傳動輪、6-主動輪、7-提升梯底座、8-電機、9-提升梯、10-提升軌道、11-塔吊塔身、12-吊臂、13-平衡臂、14-變幅車、15-吊臂軌道、16-轉運魚箱軌道二、17-吊鉤、18-放流車、19-大壩、20-誘魚噴水管、21-誘魚燈、22-魚道池室、23-補水系統。
具體實施方式
19.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地理解本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本技術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技術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技術一部分的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技術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技術保護的范圍。
20.需要說明的是,本技術的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及上述附圖中的術語“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區別類似的對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順序或先后次序。應該理解這樣使用的數據在適當情況下可以互換,以便這里描述的本技術的實施例。此外,術語“包括”和“具有”以及他們的任何變形,意圖在于覆蓋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驟或單元的過程、方法、系統、產品或設備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驟或單元,而是可包括沒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對于這些過程、方法、產品或設備固有的其它步驟或單元。
21.在本技術中,術語“上”、“下”、“左”、“右”、“前”、“后”、“頂”、“底”、“內”、“外”、“中”、“豎直”、“水平”、“橫向”、“縱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這些術語主要是為了更好地描述本技術及其實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裝置、元件或組成部分必須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進行構造和操作。
22.并且,上述部分術語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關系以外,還可能用于表示其
他含義,例如術語“上”在某些情況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種依附關系或連接關系。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這些術語在本技術中的具體含義。
23.此外,術語“安裝”、“設置”、“設有”、“連接”、“相連”、“套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可拆卸連接,或整體式構造;可以是機械連接,或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或者是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又或者是兩個裝置、元件或組成部分之間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技術中的具體含義。
24.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技術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技術。
25.實施例1。結構如圖1-3所示,包括塔吊,塔吊包括塔吊塔身11、吊臂12、平衡臂13、變幅車14、吊臂軌道15和吊鉤17,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吊塔身11底部旁設有提升梯底座7,提升梯底座7上設置有提升梯9,提升梯9上連接有提升軌道10和提升設施;所述提升梯底座7旁設有魚道1,魚道1的出口處設有轉運魚箱2,轉運魚箱2下鋪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一3,轉運魚箱軌道一3的一端與魚道1相接,另一端與提升梯9相接;所述吊臂12上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二16。
26.所述魚道1包括階梯結構的魚道池室22,魚道池室22的底部進口處設有誘魚設施;所述誘魚設施包括誘魚燈21和誘魚噴水管20;所述魚道池室22的頂部設有補水系統23。
27.所述魚道1位于擬建大壩下游魚類較為聚集的地帶,包括魚道池室22、誘魚噴管20、誘魚燈21等,通過誘魚噴水管20、誘魚燈21將下游魚誘集進入魚道22,魚道1中由補水系統23補給水流,補水系統由提水泵、補水管、控制閥門等組成,其水源來自大壩下游河道,補水系統23可通過提取河道水源對魚道1補水,并且可通過控制閥門調節使水流流速、流量適宜上溯魚需求。
28.所述吊臂12的前方還包括有擬建大壩19,擬建大壩19上設有放流車18;所述提升設施包括設于提升梯9底部的傳動輪5和頂部的主動輪6,傳動輪5和主動輪6通過傳動皮帶4連接,主動輪6連接電機8。
29.所述提升梯9位于塔吊與擬建大壩19之間,高度略低于塔吊塔身11,提升梯9頂部設置電機8,并連接主動輪6,傳動輪5位于提升梯9底部,且通過4傳動皮帶與主動輪6之間實現傳動連接。轉運魚箱2移動至與提升梯9連接處的提升軌道10后,可同電機驅動傳動皮帶4實現垂向上的提升。
30.所述塔吊吊臂12一側安裝變幅車14,與通過吊鉤17提升的重物一起在吊臂軌道15上平移,所述塔吊吊臂12的另一側安裝轉運魚箱軌道二16,轉運魚箱2通過提升梯9提升至與轉運魚箱軌道二16銜接后,可在轉運魚箱軌道二16上平移。
31.所述放流車18位于擬建大壩19施工作業面上,可通過承接塔吊吊臂12上的轉運魚箱2實現魚的轉運過壩及放流。
32.本實用新型的運行過程為:
33.①
魚道1進口處設置誘魚噴水管20、誘魚燈21,通過誘魚噴水管20和誘魚燈21的誘集作用制造魚吸引流和吸引燈光,誘集魚進入魚道4,魚道4中魚道池室22的坡度介于1:10~1:30之間;
34.②
魚進入魚道1后,沿魚道池室22上溯至最高處,接轉運魚箱軌道一3的一端設有轉運魚箱2,將魚放流至轉運魚箱2中;
35.③
轉運魚箱2在轉運魚箱軌道一3中平移至轉運魚箱軌道一3另一端并倚靠提升梯9的提升軌道10上,開啟電機8通過驅動主動輪6、傳動輪5轉動,帶動傳動皮帶4在垂向上滑動,同時帶動轉運魚箱2在垂向上實現提升過程;
36.④
轉運魚箱2在傳動皮帶4帶動下提升至提升梯9的頂部,將轉運魚箱2轉移至塔吊吊臂12上的轉運魚箱軌道二16,并通過塔吊吊機控制系統控制轉運魚箱2沿轉運魚箱軌道二16往吊臂12末端平移;
37.⑤
轉運魚箱2平移至吊臂12末端,將放流車18開行至于吊臂12末端銜接,同時通過塔吊控制系統控制轉運箱2放置到放流車18上,放流車18將轉運魚2運至正在修建的大壩19上游的流水河段進行放流,就此完成大壩施工期整個魚類上行過壩的過程。
38.以上所述,僅為本技術較佳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技術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技術揭露的技術范圍內,根據本技術的技術方案及其構思加以等同替換或改變,都應涵蓋在本技術的保護范圍之內。

技術特征:


1.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包括塔吊,塔吊包括塔吊塔身(11)、吊臂(12)、平衡臂(13)、變幅車(14)、吊臂軌道(15)和吊鉤(17),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吊塔身(11)底部旁設有提升梯底座(7),提升梯底座(7)上設置有提升梯(9),提升梯(9)上連接有提升軌道(10)和提升設施;所述提升梯底座(7)旁設有魚道(1),魚道(1)的出口處設有轉運魚箱(2),轉運魚箱(2)下鋪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一(3),轉運魚箱軌道一(3)的一端與魚道(1)相接,另一端與提升梯(9)相接;所述吊臂(12)上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二(16)。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魚道(1)包括階梯結構的魚道池室(22),魚道池室(22)的底部進口處設有誘魚設施。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誘魚設施包括誘魚燈(21)和誘魚噴水管(20)。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魚道池室(22)的頂部設有補水系統(23)。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升設施包括設于提升梯(9)底部的傳動輪(5)和頂部的主動輪(6),傳動輪(5)和主動輪(6)通過傳動皮帶(4)連接,主動輪(6)連接電機(8)。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臂(12)的前方還包括有擬建大壩(19),擬建大壩(19)上設有放流車(18)。

技術總結


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具備過魚功能的塔吊結構,本實用新型包括塔吊,塔吊包括塔吊塔身、吊臂、平衡臂、變幅車、吊臂軌道和吊鉤;所述塔吊塔身底部旁設有提升梯底座,提升梯底座上設置有提升梯,提升梯上連接有提升軌道和提升設施;所述提升梯底座旁設有魚道,魚道的出口處設有轉運魚箱,轉運魚箱下鋪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一,轉運魚箱軌道一的一端與魚道相接,另一端與提升梯相接;所述吊臂上設有轉運魚箱軌道二。在傳統塔吊前設置本實用新型提出的轉運魚提升梯、魚道、數個轉運魚軌道等結構,使塔吊增加轉運魚過壩的功能,使施工期過魚措施與運行期過魚設施能夠有效無縫銜接,最大程度減緩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對魚類在河流洄游的影響。利水電工程建設對魚類在河流洄游的影響。利水電工程建設對魚類在河流洄游的影響。


技術研發人員:

蔡泓忻 周家飛 胡萍 付甫剛 唐騰飛 顏劍波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

中國電建集團貴陽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

2022.07.06

技術公布日:

202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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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專利查詢檢索下載-實用文體寫作網版權所有,轉載請保留出處。本站文章發布于 2023-01-30 06: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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