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馬新民
作者機構(gòu):外交部條約法律司
出版物刊名:中國法學(xué)
頁碼:29-36頁
年卷期:2016年第5期
主題詞:仲裁案;裁決;南海;適用法律;中國政府;法律依據(jù);管轄權(quán);仲裁庭
摘要:南海仲裁案仲裁庭2015年10月和2016年7月分別就管轄權(quán)問題和實體問題所作的兩個
裁決,不僅在認(rèn)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充滿錯誤,而且在政策取向和運作程序方面也存在嚴(yán)重偏頗。中
國政府堅持不接受、不承認(rèn)裁決的立場,具有充分的事實和法律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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