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aifamei

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和電子設備與流程

更新時間:2025-12-25 14:02:51 0條評論

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和電子設備與流程



1.本技術涉及新能源汽車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


背景技術:



2.純電動汽車(blade electric vehicles,bev)為一種新能源汽車,不同于燃燒汽油產生動力的車輛。純電動汽車利用蓄電池作為儲能動力源,通過蓄電池向電動機提供電能,驅動電動機運轉,從而實現車輛行駛。純電動汽車使用成本較低且非常環保。但純電動汽車存在一個缺點,當蓄電池沒電或電量過低時,純電動汽車將無法行駛。
3.因此蓄電池沒電時,為實現純電動汽車的行駛,需對純電動汽車進行充電。在現有技術中,純電動汽車是通過充電樁來實現充電。純電動汽車在車輛剩余電量較低時,純電動汽車會發出充電提醒給用戶,提醒用戶進行充電。但車輛較低時,可能已不足以支撐純電動汽車到充電樁進行充電,因此如何提供一項可行的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方法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4.針對現有技術下如何實現新能源汽車充電的問題,本技術提供了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和電子設備。
5.本技術實施例采用下述技術方案:
6.第一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所述方法應用于電子設備,所述方法包括:
7.獲取第一行駛路徑,所述第一行駛路徑為當前行程的預期行駛路徑;
8.根據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計算第一行駛里程,所述第一行駛里程為從當前位置出發,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抵達終點的總里程;
9.獲取第一電量,所述第一電量為車輛當前的剩余電量;
10.根據所述第一行駛里程,計算第二電量,所述第二電量為所述車輛行駛完所述第一行駛里程所需要消耗的電量;
11.根據所述第一電量以及所述第二電量,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是否需要充電;
12.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用于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的位置。
13.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以及所述第二電量,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是否需要充電,包括:
14.當所述第一電量減去所述電量閾值的差,小于所述第二電量時,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其中:
15.所述電量閾值為預設值,所述電量閾值用于設定所述車輛充電前的最低電量。
16.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指示用于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
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的位置,包括:
17.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其中:
18.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為預設值,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為所述車輛的剩余電量降到所述電量閾值之前,提前開始搜索充電樁進行充電的提前量;
19.所述第二預設電量為預設值,所述第二預設電量用于設定所述車輛在充電樁充電后的最大電量。
20.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包括:
21.搜索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對應第一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內的充電樁,其中:所述對應第一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對應所述車輛從所述第一行駛路徑的起點出發后,剩余電量降到(第三預設電量~第四預設電量)時的位置區間;所述第四預設電量大于等于所述電量閾值;所述第三預設電量大于等于所述電量閾值與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的和;
22.從搜索到的充電樁中選定第一充電樁,作為所述第一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
23.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還包括:
24.搜索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對應第二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內的充電樁,其中:所述對應第二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對應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充電樁完成充電后再次出發,剩余電量降到(所述第三預設電量~所述第四預設電量)時的位置區間;
25.從搜索到的充電樁中選定第二充電樁,作為所述第二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
26.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還包括:
27.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計算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是否大于1。
28.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在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為1的情況下,所述第四預設電量等于所述電量閾值;所述第三預設電量等于所述電量閾值與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的和。
29.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30.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在每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其中:
31.在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為1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計算充電樁的充電電量。
32.在第一方面的一種實現方式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33.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在沿所述第
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在每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其中:
34.在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大于1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計算最后一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
35.第二方面,本技術提供一種電子設備,所述電子設備包括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指令的存儲器和用于執行計算機程序指令的處理器,其中,當所述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該處理器執行時,觸發所述電子設備執行如第一方面所述的方法步驟。
36.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方法,可以預先判斷當前行程是否需要充電,從而避免出現車輛在行程中出現電量不足導致無法行駛的情況,提高用戶的駕車體驗。
附圖說明
37.圖1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應用場景的示意圖;
38.圖2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39.圖3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40.圖4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41.圖5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具體實施方式
42.為使本技術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技術具體實施例及相應的附圖對本技術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技術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炯夹g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技術保護的范圍。
43.本技術的實施方式部分使用的術語僅用于對本技術的具體實施例進行解釋,而非旨在限定本技術。
44.針對如何實現新能源汽車充電的問題,本技術一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這里需要說明的是,在本說明書實施例中,以電動汽車的充電為例,描述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流程,在其他實施例中,新能源汽車可以是電動汽車以外的其他能源模式的汽車,充電流程可以充電流程以外的其他補能流程。
45.圖1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應用場景的示意圖。如圖1所示,地圖導航模塊101、車輛控制模塊(vehicle control unit,vcu)102、電池管理模塊(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bms)103以及座艙模塊104安裝在新能源汽車內。
46.車輛控制模塊102用于控制車輛動力系統。例如,協調控制汽車各部件(例如,電池,變速箱,電機,發動機等)的工作,保證車輛可以穩定地工作。
47.電池管理模塊103用于監控電池系統狀態,對電池系統進行智能化管理及維護。例如,獲取電池工作狀態信息(例如,根據環境溫度、電池狀態計算電池的充放電功率),輸出電池工作狀態信息,為執行設備提供需要的信息,以保證電池在安全的工作區間內。
48.座艙模塊104用于提供與用戶(司機)交互的交互界面,基于智能網絡實現顯示導航路況信息、顯示車輛電量、故障檢測、車身控制等操作。座艙模塊104包含車載信息系統(in vehicle infotainment,ivi),ivi是基于車輛總線系統和互聯網服務形成的信息處理系統。ivi通過專有的車載處理器和操作系統,對整個車載信息設備進行協調和控制。
49.圖2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50.圖1所示的地圖導航模塊101、車輛控制模塊102、電池管理模塊103以及座艙模塊104執行如圖2所示的下述流程以判斷新能源汽車在當前行程中是否需要充電。
51.s201,地圖導航模塊101獲取用戶輸入的目的地信息,目的地信息用于指示當前行程的目的地位置。
52.s202,地圖導航模塊101根據用戶輸入的目的地信息推薦可能的行駛路徑。
53.具體的,地圖導航模塊101識別用戶輸入的目的地信息,根據當前位置以及目的地信息對應的目的地位置,確定從當前位置到目的地位置的多條可能的行駛路徑,將多條可能的行駛路徑輸出給用戶,以便用戶可以從多條可能的行駛路徑中選定一條行駛路徑(第一行駛路徑)作為之后的實際行駛路徑。
54.s203,地圖導航模塊101根據用戶的路徑選定操作,確定多條可能的行駛路徑中,用戶選定的第一行駛路徑。
55.s204,地圖導航模塊101基于第一行駛路徑,獲取沿第一行駛路徑到達目的地的所需時間(第一時長),以及,從當前位置開始沿第一行駛路徑到達目的地的剩余行駛里程(第一行駛路徑的長度,第一行駛里程)。
56.s207,電池管理模塊103獲取車輛的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
57.s208,電池管理模塊103輸出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到座艙模塊104。
58.s209,車輛控制模塊102獲取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百公里電耗為電動汽車行駛100公里所消耗的電能。
59.具體的,在實際應用場景中,車輛在不同路況、不同車速下的耗電狀態并不是完全相同的。因此,不同行駛路徑、不同行車時間下,車輛的百公里電耗也不相同。
60.因此,在s209之前,還執行s205。
61.s205,地圖導航模塊101輸出第一行駛里程以及第一時長到車輛控制模塊102。
62.在s209中,車輛控制模塊102基于第一行駛里程以及第一時長,獲取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
63.s210,車輛控制模塊102輸出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到座艙104。
64.s206,地圖導航模塊101輸出第一行駛里程到座艙模塊104。
65.s211,座艙模塊104基于第一行駛里程和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計算第一行駛里程的耗電量(第二電量)。
66.s212,座艙模塊104根據第一行駛里程的耗電量(第二電量)以及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判斷在第一行駛路徑上行駛是否需要充電。
67.具體的,電量過低或完全為0時,可能會對電池造成損害,并且,電量過低時,會對行車安全造成影響。因此,在一實施例中,預先設置電量閾值tbd(例如,總電量的10%),當電池電量低于電量閾值時需要為電池充電。
68.在s212的一種實現方式中,若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減去第一行駛里程的耗電量(第二電量)的差值大于等于電量閾值,則判定當前行程不需要進行充電;
69.若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減去第一行駛里程的耗電量(第二電量)的差值小于電量閾值,則判定當前行程需要進行充電。
70.在判定當前行程需要充電后,座艙模塊104指示用于在沿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
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的位置。
71.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方法,可以預先判斷當前行程是否需要充電,從而避免出現車輛在行程中出現電量不足導致無法行駛的情況,提高用戶的駕車體驗。
72.圖3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補電方法流程圖。
73.圖1所示的座艙模塊104執行如圖3所示的下述流程以確定充電樁的位置。
74.s301,座艙模塊104基于第一行駛里程的耗電量(第二電量),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及電量閾值(tbd),計算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
75.具體的,在一實施例中,設定q0為車輛電池滿電狀態下的電量(soc),q0的值可以由電池管理模塊103輸出。設定當前剩余電量(第一電量)為q1,第一行駛里程的耗電量(第二電量)為q2。
76.在s301的一種實現方式中,由于車輛正常行駛必須確保電量不能低于tbd,因此,q1中可供車輛行駛的電量為q1-tbd。那么,為了完成第一行駛里程,車輛就需要充電的最低充電電量qc為:
77.qc=q2-(q1-tbd)。
??
(公式1)
78.由于車輛在電量為tbd時需要充電,因此,車輛單次充電的最大充電量為q
0-tbd。因此,如果(q
0-tbd)大于等于qc,那么,車輛只需充電1次就可以滿足充電的最低充電電量。也就是說,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為1。
79.反之,如果(q
0-tbd)小于qc。則說明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必須大于1。
80.進一步的,考慮到充電樁的位置可能并不是恰好位于車輛在電量為tbd時的位置。因此,在s301的一種實現方式中,設定車輛在電量降為tbd之前就必須提前充電,以避免車輛在電量降為tbd時不到充電樁。例如,設定車輛在電量還差第一預設電量q3(例如,q3為總電量的10%(0.1q0))就降為tbd時開始,到電量降為tbd時的里程區間內完成充電。
81.也就是說,車輛進行充電時的剩余電量為(tbd+q3)~tbd。車輛進行充電時,其最大充電量就為:(q
0-tbd-q3)~(q
0-tbd)。
82.為確保車輛的剩余電量不會低于tbd,取最大充電量的下限(q
0-tbd-q3)。
83.如果(q
0-tbd-q3)大于等于qc,那么,車輛只需要在電量降到tbd時(或之前)進行一次充電并充滿,就可以確保車輛行駛到終點時的剩余電量大于等于tbd。也就是說,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為1。
84.反之,如果(q
0-tbd-q3)小于qc。則說明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必須大于1。
85.進一步的,在車輛進行充電的過程中,電池系統在剩余電量較多的情況下,充電倍率會下降,充電時間會大大延長。因此,為縮短充電總時間,在一實施例中,車輛單次充電不會充到車輛電池滿電狀態,而是充到差第二預設電量q4就達到車輛電池滿電狀態。充電后的電量為q
0-q4,而不是q0。
86.因此,車輛進行充電時,其最大充電量就為:(q
0-tbd-q3-q4)~(q
0-tbd-q4)。
87.為確保車輛的剩余電量不會低于tbd,取最大充電量的下限(q
0-tbd-q3-q4)。
88.如果(q
0-tbd-q3-q4)大于等于qc,那么,車輛只需要在電量降到tbd時(或之前)進行一次充電并充滿,就可以確保車輛行駛到終點時的剩余電量大于等于tbd。也就是說,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為1。
89.反之,如果(q
0-tbd-q3-q4)小于qc。則說明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必須大于1。
90.具體的,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根據車輛行駛實際需求設定第一預設電量、第二預設電量的值。例如,在一實施例中,設定第一預設電量q3為0.1q0,第二預設電量q4為0.2q0。
91.單次充電的最大充電量的下限就為:q
0-tbd-0.1q
0-0.2q0=0.7q
0-tbd。
92.在s301的一種實現方式中,如果0.7q
0-tbd大于等于qc,則確定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為1。
93.如果0.7q
0-tbd小于qc,則確定第一行駛路徑中需要充電1次以上(2次或2次以上)。
94.s302,座艙模塊104根據第一行駛路徑中充電次數選定第一行駛路徑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位置和/或每次充電的充電量。
95.圖4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96.在s302的一種實現方式中,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為1的情況下,圖1所示的地圖導航模塊101以及座艙模塊104執行如圖4所示的下述流程以確定第一行駛路徑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位置以及充電時的充電量。
97.s401,座艙模塊104基于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計算第一里程區間,第一里程區間為充電樁的搜索區間,用于指示地圖導航模塊101在第一里程區間內搜索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第一里程區間對應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上行駛時,剩余電量降到(tbd+q3)~tbd時的位置區間。
98.具體的,在s401中,基于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計算基于q1,從當前位置(第一行駛路徑的起點位置)沿第一行駛路徑行駛,車輛的剩余電量降至tbd+q3時,車輛的行駛里程(第二行駛里程)。以及,車輛的剩余電量降至tbd時,車輛的行駛里程(第三行駛里程)。第一里程區間為[第二行駛里程,第三行駛里程]。
[0099]
s402,座艙模塊104將第一里程區間輸出到地圖導航模塊101。
[0100]
s403,地圖導航模塊101搜索第一里程區間內的所有充電樁,獲取搜索到的充電樁的充電樁信息。
[0101]
具體的,地圖導航模塊101獲取第一行駛路徑上,距離當前位置(第一行駛路徑的起點位置)第二行駛里程~第三行駛里程范圍內的所有充電樁的充電樁信息。
[0102]
具體的,在一實施例中,充電樁信息包括:充電樁位置、充電樁類別(例如,快充樁或者慢充樁)、充電樁參數(例如,充電樁的額定電流、最大/小電壓、輸出功率)等。
[0103]
進一步的,在s403中,如果地圖導航模塊101在第一里程區間內未獲取到充電樁信息,則說明在第一里程區間內可能不存在充電樁。由地圖導航模塊101向座艙模塊104反饋不存在充電樁。座艙模塊104計算新的里程區間(第二里程區間),將新的里程區間發送到地圖導航模塊101再次進行充電樁的搜索,擴大充電樁的搜索范圍。
[0104]
第二里程區間對應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上行駛時,剩余電量降到(tbd+q3+q5)~(tbd+q3)時的位置區間。q5為預設的第五預設電量。在一實施例中,以總電量的5%(5% soc)為第五預設電量。
[0105]
如果地圖導航模塊101在第二里程區間內未獲取到充電樁信息,則座艙模塊104再次計算新的里程區間(第三里程區間)。地圖導航模塊101以及座艙模塊104以q5為每次擴大
搜索范圍的步長,不斷擴大充電樁的搜索范圍,直到搜索到充電樁。
[0106]
s404,地圖導航模塊101輸出搜索到的充電樁的充電樁類別和/或充電樁參數到座艙模塊104。
[0107]
s405,座艙模塊104基于充電樁的充電樁類別和/或充電樁參數,選定第一行駛路徑上用于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
[0108]
具體的,在一實施例中,座艙模塊104選取多個充電樁中充電樁類別為快充樁的一個充電樁,作為第一行駛路徑上用于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
[0109]
在另一實施例中,座艙模塊104選取多個充電樁中功率最大的一個充電樁,作為第一行駛路徑上用于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
[0110]
s406,座艙模塊104輸出選定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到地圖導航模塊101。
[0111]
s407,地圖導航模塊101將選定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設置為第一行駛路徑的充電點。
[0112]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地圖導航模塊101輸出提醒信息,提醒司機在充電點充電。
[0113]
進一步的,在一實施例中,在s404中,地圖導航模塊101還輸出搜索到的充電樁的充電樁位置到座艙模塊104。
[0114]
在s405之后,座艙模塊104還執行s408。
[0115]
s408,座艙模塊104計算,在車輛可以順利行駛到第一行駛路徑的終點的最低電量需求下,車輛在第一充電樁的最低充電電量q6(即,車輛在第一充電樁處,至少需要充入電量q6)。
[0116]
具體的,在s408的一種實現方式中,q6等于qc。
[0117]
具體的,在s408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根據用于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的充電樁位置,計算車輛行駛至第一充電樁時的剩余電量q7?;蛘?,在車輛行駛至第一充電樁時,獲取車輛的剩余電量q7。
[0118]
根據用于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第一充電樁)的充電樁位置,計算車輛從第一充電樁行駛至終點的剩余里程(第四行駛里程)?;诘谝恍旭偮窂綄陌俟镫姾模嬎愕谒男旭偫锍虒暮碾娏縬8。
[0119]
基于公式1,車輛在第一充電樁的最低充電電量q6為:
[0120]
q6=q8-(q7-tbd)。
??
(公式2)
[0121]
s409,根據車輛在第一充電樁的最低充電電量q6,計算車輛在第一充電樁的實際充電電量q9。
[0122]
具體的,在s409的一種實現方式中,q9等于q6。
[0123]
在s409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
[0124]
q9=q6+q10。
??
(公式3)
[0125]
q10為預設的第六預設電量。在一實施例中,以總電量的5%(5% soc)為第六預設電量。
[0126]
s410,當車輛行駛至第一充電樁進行充電后,在車輛的充電電量為q9(或者,車輛的剩余電量達到(q9+q7))時,提醒用戶,電量已夠,可以停止充電。
[0127]
具體的,在s410的一種實現方式中,可以由座艙模塊104提醒用戶電量足夠。在s410的另一種實現方式中,也可以由用戶的手機app進行提醒。
[0128]
圖5為根據本技術一實施例的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流程圖。
[0129]
在s302的一種實現方式中,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大于1的情況下,圖1所示的地圖導航模塊101以及座艙模塊104執行如圖5所示的下述流程以確定第一行駛路徑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位置以及充電時的充電量。
[0130]
s501,座艙模塊104基于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計算第四里程區間,第四里程區間為充電樁的搜索區間,用于指示地圖導航模塊101在第四里程區間內搜索第一行駛路徑用于充電的第一個充電樁。參照s401。
[0131]
第四里程區間對應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上行駛時,剩余電量降到(第三預設電量~第四預設電量)時的位置區間;第四預設電量大于等于tbd;第三預設電量大于等于tbd+q3。
[0132]
具體的,在一種實現方式中,第四里程區間的設置可以采用第一里程區間的設置。
[0133]
在另一種實現方式中,第四里程區間的設置可以采用其他的設置。例如,在一實施例中,第四里程區間對應車輛在第一行駛路徑上行駛時,剩余電量降到30%q0~20%q0時的位置區間。
[0134]
s502,座艙模塊104將第四里程區間輸出到地圖導航模塊101。
[0135]
s503,地圖導航模塊101搜索第四里程區間內的所有充電樁,獲取搜索到的充電樁的充電樁信息。(參照s403)
[0136]
s504,地圖導航模塊101輸出搜索到的充電樁的充電樁類別和/或充電樁參數到座艙模塊104。(參照s404)
[0137]
s505,座艙模塊104基于充電樁的充電樁類別和/或充電樁參數,選定第一行駛路徑上用于進行充電的第一個充電樁(第二充電樁)。(參照s405)
[0138]
s506,座艙模塊104輸出選定的充電樁(第二充電樁)到地圖導航模塊101。
[0139]
s507,地圖導航模塊101將選定的充電樁(第二充電樁)設置為第一行駛路徑的第一個充電點。
[0140]
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地圖導航模塊101輸出提醒信息,提醒司機在第二充電樁充電。
[0141]
在s507之后,當車輛行駛至第二充電樁進行充電時,車輛充電充到差第二預設電量q4就達到車輛電池滿電狀態。例如,在車輛充電充至剩余電量為(q
0-q4)時,座艙模塊104提醒用戶停止充電。
[0142]
s508,計算第二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第二行駛路徑為第一行駛路徑上的一段路徑,第二行駛路徑的起點為第二充電樁,第二行駛路徑的終點為第一行駛路徑的終點。參照s301。
[0143]
具體的,在s508中,第二行駛路徑的百公里電耗可以采用第一行駛路徑對應的百公里電耗,也可以重新計算百公里電耗。
[0144]
車輛的剩余行駛里程為第二行駛路徑的總里程。車輛初始的剩余電量為(q
0-q4)。
[0145]
s509,座艙模塊104根據第二行駛路徑中充電次數選定第一行駛路徑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位置和/或每次充電的充電量。參照s302。
[0146]
在s509中,根據已選定的充電樁,選定下一個充電樁,直到在選定的充電樁進行充電后,車輛可以行駛到第一行駛路徑的終點。
[0147]
在另一實施例中,在判定當前行程需要充電后,可以跳過s301,直接執行s401~s407以選定第一個充電樁(第一充電樁)。
[0148]
選定第一個充電樁之后再執行s301,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為1的情況下,執行s408~s409,計算第一個充電樁(第一充電樁)的充電電量。
[0149]
在第一行駛路徑中的充電次數大于1的情況下,按照單次充電的最大電量(q
0-q4)配置車輛在第一個充電樁(第一充電樁)的充電電量。后續執行s508~s509選定后續的充電樁并配置每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
[0150]
在另一實施例中,在判定當前行程需要充電后,循環執行s501~s507直到下一個充電樁的搜索區間超出第一行駛路徑。
[0151]
在本技術實施例的方法流程可以按照功能,通過各種模塊分別實現,各個模塊的劃分僅僅是一種邏輯功能的劃分,在實施本技術實施例時可以把各模塊的功能在同一個或多個軟件和/或硬件中實現。
[0152]
具體的,本技術實施例所提出的裝置在實際實現時可以全部或部分集成到一個物理實體上,也可以物理上分開。且這些模塊可以全部以軟件通過處理元件調用的形式實現;也可以全部以硬件的形式實現;還可以部分模塊以軟件通過處理元件調用的形式實現,部分模塊通過硬件的形式實現。例如,檢測模塊可以為單獨設立的處理元件,也可以集成在電子設備的某一個芯片中實現。其它模塊的實現與之類似。此外這些模塊全部或部分可以集成在一起,也可以獨立實現。在實現過程中,上述方法的各步驟或以上各個模塊可以通過處理器元件中的硬件的集成邏輯電路或者軟件形式的指令完成。
[0153]
例如,以上這些模塊可以是被配置成實施以上方法的一個或多個集成電路,例如:一個或多個特定集成電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或,一個或多個數字信號處理器(digital singnal processor,dsp),或,一個或者多個現場可編程門陣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等。再如,這些模塊可以集成在一起,以片上裝置(system-on-a-chip,soc)的形式實現。
[0154]
本技術一實施例還提出了一種電子設備,電子設備包括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指令的存儲器和用于執行程序指令的處理器,其中,當該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該處理器執行時,觸發電子設備執行如本技術實施例所述的方法流程。
[0155]
具體的,在本技術一實施例中,上述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程序被存儲在上述存儲器中,上述一個或多個計算機程序包括指令,當上述指令被上述設備執行時,使得上述設備執行本技術實施例所述的方法步驟。
[0156]
具體的,在本技術一實施例中,電子設備的處理器可以是片上裝置soc,該處理器中可以包括中央處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還可以進一步包括其他類型的處理器。具體的,在本技術一實施例中,電子設備的處理器可以是pwm控制芯片。
[0157]
具體的,在本技術一實施例中,涉及的處理器可以例如包括cpu、dsp、微控制器或數字信號處理器,還可包括gpu、嵌入式神經網絡處理器(neural-network process units,npu)和圖像信號處理器(image signal processing,isp),該處理器還可包括必要的硬件加速器或邏輯處理硬件電路,如asic,或一個或多個用于控制本技術技術方案程序執行的集成電路等。此外,處理器可以具有操作一個或多個軟件程序的功能,軟件程序可以存儲在存儲介質中。
[0158]
具體的,在本技術一實施例中,電子設備的存儲器可以是只讀存儲器(read-only memory,rom)、可存儲靜態信息和指令的其它類型的靜態存儲設備、隨機存取存儲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或可存儲信息和指令的其它類型的動態存儲設備,也可以是電可擦可編程只讀存儲器(electrically erasable programmable read-only memory,eeprom)、只讀光盤(compact disc read-only memory,cd-rom)或其他光盤存儲、光碟存儲(包括壓縮光碟、激光碟、光碟、數字通用光碟、藍光光碟等)、磁盤存儲介質或者其它磁存儲設備,或者還可以是能夠用于攜帶或存儲具有指令或數據結構形式的期望的程序代碼并能夠由計算機存取的任何計算機可讀介質。
[0159]
具體的,在本技術一實施例中,處理器可以和存儲器可以合成一個處理裝置,更常見的是彼此獨立的部件,處理器用于執行存儲器中存儲的程序代碼來實現本技術實施例所述方法。具體實現時,該存儲器也可以集成在處理器中,或者,獨立于處理器。
[0160]
進一步的,本技術實施例闡明的設備、裝置、模塊,具體可以由計算機芯片或實體實現,或者由具有某種功能的產品來實現。
[0161]
本領域內的技術人員應明白,本技術實施例可提供為方法、裝置、或計算機程序產品。因此,本發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實施例、完全軟件實施例、或結合軟件和硬件方面的實施例的形式。而且,本發明可采用在一個或多個其中包含有計算機可用程序代碼的計算機可用存儲介質上實施的計算機程序產品的形式。
[0162]
在本技術所提供的幾個實施例中,任一功能如果以軟件功能單元的形式實現并作為獨立的產品銷售或使用時,可以存儲在一個計算機可讀取存儲介質中?;谶@樣的理解,本技術的技術方案本質上或者說對現有技術做出貢獻的部分或者該技術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軟件產品的形式體現出來,該計算機軟件產品存儲在一個存儲介質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臺計算機設備(可以是個人計算機,服務器,或者網絡設備等)執行本技術各個實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驟。
[0163]
具體的,本技術一實施例中還提供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該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中存儲有計算機程序,當其在計算機上運行時,使得計算機執行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方法。
[0164]
本技術一實施例還提供一種計算機程序產品,該計算機程序產品包括計算機程序,當其在計算機上運行時,使得計算機執行本技術實施例提供的方法。
[0165]
本技術中的實施例描述是參照根據本技術實施例的方法、設備(裝置)、和計算機程序產品的流程圖和/或方框圖來描述的。應理解可由計算機程序指令實現流程圖和/或方框圖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圖和/或方框圖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結合。可提供這些計算機程序指令到通用計算機、專用計算機、嵌入式處理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的處理器以產生一個機器,使得通過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的處理器執行的指令產生用于實現在流程圖一個流程或多個流程和/或方框圖一個方框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裝置。
[0166]
這些計算機程序指令也可存儲在能引導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計算機可讀存儲器中,使得存儲在該計算機可讀存儲器中的指令產生包括指令裝置的制造品,該指令裝置實現在流程圖一個流程或多個流程和/或方框圖一個方框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0167]
這些計算機程序指令也可裝載到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數據處理設備上,使得在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設備上執行一系列操作步驟以產生計算機實現的處理,從而在計算機或其他可編程設備上執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實現在流程圖一個流程或多個流程和/或方框圖一個方框或多個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驟。
[0168]
還需要說明的是,本技術實施例中,“至少一個”是指一個或者多個,“多個”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昂?或”,描述關聯對象的關聯關系,表示可以存在三種關系,例如,a和/或b,可以表示單獨存在a、同時存在a和b、單獨存在b的情況。其中a,b可以是單數或者復數。字符“/”一般表示前后關聯對象是一種“或”的關系?!耙韵轮辽僖豁棥奔捌漕愃票磉_,是指的這些項中的任意組合,包括單項或復數項的任意組合。例如,a,b和c中的至少一項可以表示:a,b,c,a和b,a和c,b和c或a和b和c,其中a,b,c可以是單個,也可以是多個。
[0169]
本技術實施例中,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過程、方法、商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0170]
本技術可以在由計算機執行的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塊。一般地,程序模塊包括執行特定任務或實現特定抽象數據類型的例程、程序、對象、組件、數據結構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計算環境中實踐本技術,在這些分布式計算環境中,由通過通信網絡而被連接的遠程處理設備來執行任務。在分布式計算環境中,程序模塊可以位于包括存儲設備在內的本地和遠程計算機存儲介質中。
[0171]
本技術中的各個實施例均采用遞進的方式描述,各個實施例之間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參見即可,每個實施例重點說明的都是與其他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尤其,對于裝置實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實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較簡單,相關之處參見方法實施例的部分說明即可。
[0172]
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可以意識到,本技術實施例中描述的各單元及算法步驟,能夠以電子硬件、計算機軟件和電子硬件的結合來實現。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還是軟件方式來執行,取決于技術方案的特定應用和設計約束條件。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對每個特定的應用來使用不同方法來實現所描述的功能,但是這種實現不應認為超出本技術的范圍。
[0173]
所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為描述的方便和簡潔,上述描述的裝置、裝置和單元的具體工作過程,可以參考前述方法實施例中的對應過程,在此不再贅述。
[0174]
以上所述,僅為本技術的具體實施方式,任何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技術公開的技術范圍內,可輕易想到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技術的保護范圍之內。本技術的保護范圍應以所述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為準。

技術特征:


1.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應用于電子設備,所述方法包括:獲取第一行駛路徑,所述第一行駛路徑為當前行程的預期行駛路徑;根據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計算第一行駛里程,所述第一行駛里程為從當前位置出發,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抵達終點的總里程;獲取第一電量,所述第一電量為車輛當前的剩余電量;根據所述第一行駛里程,計算第二電量,所述第二電量為所述車輛行駛完所述第一行駛里程所需要消耗的電量;根據所述第一電量以及所述第二電量,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是否需要充電;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用于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的位置。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以及所述第二電量,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是否需要充電,包括:當所述第一電量減去所述電量閾值的差,小于所述第二電量時,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其中:所述電量閾值為預設值,所述電量閾值用于設定所述車輛充電前的最低電量。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示用于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的位置,包括: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其中: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為預設值,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為所述車輛的剩余電量降到所述電量閾值之前,提前開始搜索充電樁進行充電的提前量;所述第二預設電量為預設值,所述第二預設電量用于設定所述車輛在充電樁充電后的最大電量。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包括:搜索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對應第一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內的充電樁,其中:所述對應第一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對應所述車輛從所述第一行駛路徑的起點出發后,剩余電量降到(第三預設電量~第四預設電量)時的位置區間;所述第四預設電量大于等于所述電量閾值;所述第三預設電量大于等于所述電量閾值與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的和;從搜索到的充電樁中選定第一充電樁,作為所述第一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還包括:搜索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對應第二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內的充電樁,其中:所述對應第二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的里程區間,對應所述車輛在所述第一充電樁完成充電后再次出發,剩余電量降到(所述第三預設電量~所述第四預設電量)時的位置區間;
從搜索到的充電樁中選定第二充電樁,作為所述第二個用于充電的充電樁。6.根據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選定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還包括: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第一預設電量以及第二預設電量,計算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是否大于1。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為1的情況下,所述第四預設電量等于所述電量閾值;所述第三預設電量等于所述電量閾值與所述第一預設電量的和。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在每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其中:在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為1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計算充電樁的充電電量。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在每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其中:在所述第一行駛路徑上的充電次數大于1的情況下,根據所述第一電量、所述第二電量、所述電量閾值計算最后一個充電樁的充電電量。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設備包括用于存儲計算機程序指令的存儲器和用于執行計算機程序指令的處理器,其中,當所述計算機程序指令被該處理器執行時,觸發所述電子設備執行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步驟。

技術總結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方法。方法應用于電子設備,方法包括:獲取第一行駛路徑,所述第一行駛路徑為當前行程的預期行駛路徑;根據所述第一行駛路徑,判斷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是否需要充電;在所述車輛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需要充電的情況下,指示用于在沿所述第一行駛路徑行駛過程中進行充電的充電樁的位置。根據本申請實施例的方法,可以預先判斷當前行程是否需要充電,從而避免出現車輛在行程中出現電量不足導致無法行駛的情況,提高用戶的駕車體驗。驗。驗。


技術研發人員:

岳泓亞 曹強 李云隆 黃小清

受保護的技術使用者:

重慶金康賽力斯新能源汽車設計院有限公司

技術研發日:

2022.10.31

技術公布日: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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