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最近3年,平均2-3道單選題,偶爾1道多選題
第一節法律的起源
一、法律產生的社會根源
原始社會沒有國家和法律,原始社會的規范主要是習慣。原始社會的習慣體
現全體氏族成員的利益和意志,對所有的人都有同樣的約束力。
法律產生的兩個決定性因素:一是商品交換和私有制的產生,二是奴隸制的
出現。(P10-12)
歷年真題:
1.法律產生的決定性因素包括()(2010.7多選)
A.氏族的出現B.商品交換的出現C.私有制的出現
D.奴隸制的出現E.道德的出現
2.原始社會自發形成并世代相襲的規范主要是()(2007.7)
A.道德B.宗教C.習慣D.法律
3.原始社會的社會規范主要是()(2006.04)
A.法律B.習慣C.君主的命令D.氏族組織的決定
4.與氏族社會組織相伴存在的原始社會的規范主要是()(2005.07)
A.法律B.習慣C.宗教D.規章
二、法律產生的一般規律性
(一)法律和國家同時產生
(二)由習慣到習慣法,再由習慣法到制定法
(三)不斷地從個別調整上升為一般調整
(四)從權利、義務的合一到權利、義務的嚴格區分
(五)從法律與宗教、道德的渾然一體到法律取得相對獨立的地位(P12-14)
第二節法律的歷史類型
在人類歷史上依次存在過奴隸制的法律、封建制的法律、資本主義的法律和
社會主義的法律。
一、奴隸制法律的本質和特點:
奴隸制法律是奴隸制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集中體現奴隸主階級的意志。
1、嚴格保衛奴隸主階級的生產資料私有制
2、公開確認自由民之間的不平等
3、以十分殘酷的懲罰措施維護奴隸主的政治統治
4、保留了很多原始社會規范的痕跡
二、封建制法律的本質和特點
封建制法律是封建制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集中體現封建主階級的意志。
1、嚴格維護封建土地所有制和農民對封建主的人身依附關系
2、公開規定封建等級特權
3、用野蠻殘酷的手段鎮壓人民的反抗
三、資產階級法律的本質和特點
資產階級法律是資本主義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集中體現資產階級的意志。
1、宣布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
2、確認契約自由
3、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確認法制原則
四、社會主義法律
社會主義法律是最高歷史類型的法律,也是最后一個歷史類型的法律。
(P14-21)
歷年真題:
1.奴隸制法律、封建制法律和資產階級法律的共同點是產生于生產資料私
有制的經濟基礎之上,并體現()。(2008.04)
A.剝削階級意志B.奴隸主階級意志C.封建地主階級意志D.資產階級意志
第三節法律的本質、特征和定義
一、法律的本質
(一)法律的階級性
列寧說:“法律是統治階級的意志的表現。”
法律所體現的統治階級意志是統治階級的整體意志即共同意志,而不是統
治階級中個別集團、個別成員的意志,也不是統治階級中每個成員意志的簡單相
加。
通過法律形式獲得幾種表達的統治階級意志就是國家意志。
所謂國家意志,無非就是統治階級所希求的最大的利益及社會經濟關系方
面的利益。
(二)法律的社會性
(三)法律的本質是階級性和社會性的統一(P21-26)
二、法律的特征
(一)法律是調整人們行為的一種行為規范
(二)法律是有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規范
(三)法律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規范
(四)法律是規定權利義務的規范
(五)法律是對社會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
三、法律的定義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體現由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統治階級意志和
社會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權利義務為其內容,并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一種行
為規范。(P26-29)
歷年真題:
1.“法律只有在自由的無意識的自然規律變成有意識的國家法律時才起真正法律
的作用”,此名言出自()(2007.07)
A.洛克B.盧梭C.龐德D.馬克思
2.法律的本質是()(2007.07)
A.階級性和社會性的統一B.階級性和人民性的統一
C.階級性和科學性的統一D.階級性和合理性的統一
第四節法律的價值
一、法律價值的概念及其特點
法律的價值是指法律的屬性和功能,經過實踐,同人的法律需求的某種適合
或一致。
二、法律價值的基本分類
法律價值可分為法律的工具價值和法律的目的價值。
三、法律與其價值之間最基本的對應范疇
(一)法律與正義
正義通常含有公平、公正、平等的意思。
馬克思說:“人們奮斗所爭取的一切,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這就決定了正
義在法律及其價值之間的對應范疇中,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性。
法律的正義可以分為:(1)法律的分配正義,(2)法律的平均正義,(3)法
律的矯正正義
(二)法律與自由
在政治社會里,自由總是受到法律的制約,而成為法律范圍內的自由。正
如孟德斯鳩所指出的:“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
(三)法律與效益
在實現法律效益價值的時候,必須注意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同法律公平(正
義)價值之間的平衡。
無效益的公平只能是窮國的公平,不足以調動人們的勞動積極性;反過來,
無公平的效益,必然導致貧富的兩極分化,也不利于調動廣大眾的積極性。
(四)法律與秩序
有了法律秩序,社會的經濟關系與日常生活才會順暢地運轉,才能保證法律
的正義、自由、效益諸價值的實現。(P29-32)
第五節法律的要素、淵源和分類
一、法律的要素
通常認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構成:法律規范、法律原則和法律概念。
(一)法律規范
法律規范又稱法律規則,是每個單一的法定行為模式。
1、法律規范的結構:適用條件,行為準則(行為模式),法律后果。
例如:房地產法第70條第一款房地產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工作人員
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
政責任。(此條文表述了2項法律規則)
法律條文與法律規范的關系是形式與內容的關系,法律條文是法律規范的
文字表現形式。一項法律條文通常只表述一項法律規范中的一個或兩個要素,但
也有的法律條文表述一項或多項法律規則。(如前例)
2、法律規范的分類
(1)按照法律規范本身的性質,可以分為禁止性規范、義務性規范、授權
性規范。
禁止性規范——不得
命令性規范
法律規范義務性規范——必須,應當
授權性規范(任意性規范)——可以,有權利
(2)按照法律規范所包含的行為規則的確定程序,可以分為確定性規范、
委任性規范、準用性規范。(P32-34)
歷年真題:
1.我國婚姻法第24條規定:“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該規定屬于()
(2010.07)
A.禁止性規范B.命令性規范C.義務性規范D.授權性規范
2.我國憲法第43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者有休息的權利。”該規定
屬于()(2010.04)
A.禁止性規范B.命令性規范C.義務性規范D.授權性規范
3.法律規范有其特定的結構,法律規范中的核心部分是()(0904)
A.適用條件B.行為準則C.法律后果D.法律條文
4.規定人們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法律規范是()(0807)
A.禁止性規范B.授權性規范C.任意性規范D.義務性規范
5.我國婚姻法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該法律規范屬于
()。(0804)
A.禁止性規范B.授權性規范C.任意性規范D.義務性規范
6、法律的要素包括()(0707多選)(P32)
A.法律規范B.法律規則C.法律原則D.法律準則E.法律概念
7.法律規范構成要素中的核心部分是()(0607)
A.適用條件B.行為準則C.法律后果D.法律制裁
8.社會主義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包括()(0607)多選
A.法律條文B.適用條件C.行為準則D.法律原則E.法律后果
9.下列各項中,屬于法律規范的構成要素的有()(0507多選)
A.法律責任B.適用條件C.權利義務D.行為準則E.法律后果
10.規定人們可以自行抉擇做或不做一定行為的法律規范稱為()(0504)
A.禁止性規范B.授權性規范C.義務性規范D.命令性規范
(二)法律原則
法律原則是指在一定層次的法律體系中,對法律規范具有指導意義且比較
穩定的法律原理和準則。
法律原則的特征:1、是一定層次的法律體系的指導思想,2、比法律規范
更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因而更為穩定,適用范圍更廣,3、也是國家制定或認
可,借助明晰的文字加以表述,或雖然沒有直接的文字表述,但可以從法律的規
定中推斷出來,或者是社會公認的。
例如:《民法通則》第四條,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
用的原則。
法律原則按不同標準的分類:
基本原則
1、按所屬的法律體系層次的級別
具體原則
公理性原則
2、以法律原則的淵源為標準
政策性原則
社會原則
3、以涉及的內容為標準
專門法律原則(P33-35)
歷年真題:
1.以涉及的內容為標準,法律原則分為()(1007)
A.社會原則和專門法律原則B.公理性原則和政策性原則
C.基本原則和具體原則D.確定性原則和非確定性原則
2.以法律原則的淵源為標準,可將法律原則分為公理性原則和()(0904)
A.基本原則B.具體原則C.專門法律原則D.政策性原則
(三)法律概念
法律概念的功能:1、認知功能,2、構成功能,3、規范功能
三、法律的淵源和分類
(一)法律淵源的概念:法律淵源即法律的表現形式
(二)法律淵源的種類:
1、制定法:現代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以制定法為主要淵源;
2、判例法:當代世界,只有普通法系國家(如英、美)以判例法為主要
的法律淵源;
3、習慣法:習慣法是最古老的法律形式
4、引證法,又稱法理法或法理:比如中國的漢朝以來的“春秋決獄”;
5、宗教法:如古印度的《摩奴法典》;
6、國際慣例和國際條約
(三)法律的分類
1、成文法(制定法)和不成文法(習慣法):根據法律的創制方式和表現
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據法的內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類;(根本法即憲
法)
3、實體法和程序法:根據法的內容分類
4、一般法和特別法:根據法律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分類;
5、國際法和國內法:根據法律的主體、調整對象和淵源分類;(國際法的
主要主體是國家)
6、公法和私法:此種分類,始于古羅馬法學家。
7、法系:中華法系、印度法系、伊斯蘭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陸法系。(P38-40)
歷年真題:
1.古代印度的《摩奴法典》屬于()(1007)
A.制定法B.習慣法C.判例法D.宗教法
2.根據法律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和對人的效力的不同,法律可以劃分為
()。(0804)
A.成文法與不成文法B.一般法與特別法
C.根本法與普通法D.實體法與程序法
3.一般認為,舊中國法律屬于()(0704)
A.印度法系B.普通法系C.英美法系D.大陸法系
4.根據法律的空間效力、時間效力或對人的效力的不同,法律可以劃分為
()。(0507)
A.私法和公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
C.程序法和實體法D.一般法和特別法
第六節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的關系
一、法律與社會經濟基礎
經濟基礎決定法律,法律又反作用于經濟基礎。
二、法律與政治
法律必然以政治為指導;政策是法律的指導,法律是政策的定型化、具體化
和條文化。
三、法律與道德
法律與道德的區別:1、存在的時間不同,2、調整的范圍不同,3、實施方
法不同,4、表現形式不同,5、法律體系是一元的,道道體系是多元的。(P40-44)
歷年真題:
1.法律與道德的主要區別是()(0507多選)
A.存在的時間不同B.調整的范圍不同C.評價的標準不同
D.實施方法不同E.表現形式不同
2.法區別于其它社會規范的基本特征是:法主要出自()(0904)
A.國家B.政黨C.社會D.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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