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道路交通事故
應急預案的通知
文章屬性
?【制定機關】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布日期】2020.06.11
?【字號】遵府辦函〔2020〕123號
?【施行日期】2020.06.11
?【效力等級】地方規范性文件
?【時效性】現行有效
?【主題分類】道路交通管理
正文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
通知
遵府辦函〔2020〕123號
各縣、自治縣、區(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遵義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11日
遵義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強化和規范我市各類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置工作,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
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應急處置體系,快速、及時、妥善、高效的處置各類道路交
通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維護公共安全
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
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危險化學品事
故災害應急預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
預案》《遵義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遵義市公安機關處置突發事件總體
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遵義市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發生
涉車致人員死傷的路外事故和在道路上發生的危險物品車輛泄漏、燃燒、爆炸
事故參考本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保障安全。切實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職責,維護道路交通秩
序,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把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統一領導,協調聯動。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以各級應急管理部
門、公安交警部門、交通運輸部門為應急處置主體,相互配合、協作聯動、快速反
應,共同開展各類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3)分級負責,屬地為主。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影響范圍和不同級別,應急處
置由不同層級的政府負責,但原則上以事故發生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為主,
第一時間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控制事態發展。上級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下
級政府提供人力、財力支持和技術指導,必要時啟用儲備的應急救援物資、生活必
需品和生產生活應急裝備。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遵義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體系設置市、縣(市、區)兩級指揮部。
2.1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上級關于處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統一
領導、組織指揮較大和危化品泄漏、燃燒、爆炸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縣(市、
區)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工作;統一發布或指導事發地人民政府發布突發事件
信息;確定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級各部門工作職責,總結應急處置
工作,組織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落實責任追究。
組織體系:成立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
總指揮長由市政府聯系副秘書長、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和事發地縣(市、區)政府
(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確需調動民兵預備役或駐軍時,軍分區負責同志作為副
總指揮長加入指揮部。成員由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衛生健康局、市農
業農村局、遵義銀保監分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
總工會、市紀委市監委、武警遵義支隊及其他涉及部門分管負責人組成。
成員單位職責:各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
部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對處置工作。
市應急局:負責應急處置中各級、各部門之間的聯絡,傳達并督促有關部門落
實市指揮部下達的任務;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各自工作職責,組織開展搶險
救援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運輸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咨詢或邀請事故處理
專家庫成員參與應急處置;協調指導縣(市、區)應急救援部門搜救遇險、受困人員,
并進行現場防火、滅火工作;牽頭組織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指導和監督縣
(市、區)應急局開展一次死亡2人及以下道路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指揮各警種開展現場救援相關工作,對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安全管
控,指導縣(市、區)公安交警部門開展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察、處置,維護現場及
周邊道路交通秩序,疏導搶險救援通道,配合市應急局開展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調
查處理。
市交通運輸局:組織協調公路搶修及保通工作;指導事發地公路部門開展現場
應急處置,及時清除影響道路交通安全的隱患;協調緊急物資和搶險救援人員的運
輸工作;組織運輸企業進行事故車輛的客、貨轉運工作;配合市應急局開展較大道路
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做好涉及農業機械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配合對涉及學生交通事故的救援和善后工作,開展學校交通安
全教育和應急知識培訓。
市生態環境局:組織環境污染監測,并提供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
建議,協助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污染緊急處置及善后工作。
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衛生部門開展相關傷病員救治等緊急醫學救援和醫療
衛生保障工作;協調調動市級及周邊市、縣醫療衛生資源并給予指導和援助。
遵義銀保監分局:督促承保保險公司及時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市民政局:指導協調縣(市、區)民政部門將符合條件的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庭納
入相應的社會救助,做好遇難人員遺體火化等工作。
市委宣傳部:組織指導應急新聞報道,做好媒體記者的協調、管理和輿論引導
工作。
市委網信辦:做好網絡輿情監測工作,對不實網絡輿情進行管控,正確疏導和
應對網絡輿情。
市總工會:參與、監督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武警遵義支隊:參與事故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遵義軍分區:動員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必要時向上請示申
請戰區相關部隊和省級應急專業力量支援,并協調做好支援部隊的指揮和相關保障
工作。
市紀委市監委:組織對有關單位和部門在處置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履行職責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引發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涉及的相關責任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紀
或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開展調查,并追究有關單位和相關責任人責任。
2.1.1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組織體系: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辦公室
主任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局長擔任。
工作職責:貫徹落實市指揮部安排的各項工作任務;核實交通事故情況,提出
啟動應急響應建議,收集應急處置情況并提出有關報告建議;開展應急預案的修訂
及應急工作培訓、日常演練等。
2.1.2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
成立遵義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主要成員為危化品處置、醫療急
救、環境污染處理、事故調查處理、道路運輸管理、汽車生產與制造、交通安全防
范、道路交通工程等方面專家。專家組成員由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牽頭組織
相關部門確認后形成,并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實時更新。
2.2縣(市、區)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縣(市、區)級政府要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交通事故的日常管理和應對處置工
作,參照市級層面應急處置指揮體系建立相應的應急指揮體系和組織指揮機構,明
確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和工作任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
作。相鄰縣(市、區)要建立跨區域應急協調應對機制。
3.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
3.1信息報告
符合應急響應等級的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事發地公安交警部門接報并核實后,
要立即報告事發地人民政府、上一級公安機關。符合Ⅲ級以上響應等級事故,市指
揮部辦公室、事發地人民政府要在接報后1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送事件信息,緊
急事項可越級上報。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啟動后,現場指揮部要設專人向市人民政府
報送應急處置信息,市指揮部辦公室要派專人全程參與處置,掌握情況,負責向上
級報告,接受指令。各成員單位要負責向相關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3.2先期處置
轄區內發生3人以上死亡或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可能引起事態進一步
擴大的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規定第一時間啟動應
急響應,開展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發展。現場無法判斷響應等級的,按初步預判的
級別啟動,后期結合實際變更響應級別、應對措施等。當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和影響
范圍超出事發地的應急能力時,應當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援助。現場死傷人數明顯
達到上級指揮部響應等級的,應立即報告上級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應對處置
4.1應急響應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和緊急程度,應急響應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
級響應、Ⅳ級響應。特殊時段、特殊區域的道路交通事故,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
根據事故發展態勢,可適時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過度響應。
4.1.1Ⅰ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傷的;危險物品運輸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泄漏、燃燒、爆炸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
全,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啟動程序:符合Ⅰ級響應啟動條件時,經逐級上報后由省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
揮部向省應急管理廳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省應急管理廳向省級總指揮長報批同意后
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并通知各級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要求派人趕赴
現場。
應急準備:應急響應啟動后,省、市應急部門通知各成員單位按照規定職責,
迅速進入應急狀態,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現場應對處置:省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
研究制定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死亡人數超過30人時,省指揮部開通與國務院、國
家行業主管部門、事發地人民政府及各單位的通信聯絡、指令傳達渠道。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參照省指揮部分工,分別對應設立綜合協調組、搶
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事故調查組、善后工作組、新聞報道組、輿
情應對組8個工作組,可視情況臨時增加或減少工作組,會同事發地縣(市、區)政
府(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在省指揮部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應急工作組主要職責
任務:
(1)綜合協調組
市應急局牽頭,由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委宣傳部、遵
義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有關單位組成。
負責綜合協調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統籌調配救援力量及設備裝
備,督促各項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開展;貫徹落實省指揮部各項指令,研判交通事故
發展態勢,向上級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信息。
(2)搶險救援組
市應急局牽頭,由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生態環境局、
武警遵義支隊、遵義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有關單位組成。
負責實施既定搶險救援方案,搜索營救被困眾及死傷人員;監測、控制、排
除現場險情;與醫療救護組協調配合,互通信息。
(3)醫療救護組
市衛生健康局牽頭,由市民政局和事發地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有關單位組
成。
負責統籌調配緊急醫學救援力量,開展傷病員現場搶救、轉運接診、心理援助
和醫療衛生保障等工作;妥善處置遇難人員遺體;核實統計并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報告
人員傷亡和傷病員醫療救治等信息。
(4)安全保衛組
市公安局牽頭,由武警遵義支隊、遵義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
有關單位組成。
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安全警戒,保障應急處置現場及周邊環境安全;分流疏散事
發區域車輛、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疏導搶險救援通道。
(5)事故調查組
屬生產安全性質的道路交通事故,由市應急局牽頭,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
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紀委市監委、市總工會、市農業農村局等成員單位和事發地
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有關單位參與。
負責險情消除后的事故現場勘驗、證據固定、查當事人和證人、控制嫌疑人
等調查工作,為確認事件原因、后果和定性提供證據材料;收集匯總并核實事故發
生過程、傷亡后果、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的開展情況等相關信息并隨時報告現場指揮
部;組織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非生產安全事故由市公安局牽頭進行調查處理。
(6)善后工作組
事發地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牽頭,由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組成,其余成員
單位根據需要派員參與。遇傷亡人員籍貫大部分為其他縣(市、區)的,傷亡人員籍
貫所在地政府(管委會)參加善后工作組。
負責盡快籌集并墊付醫療費、喪葬費,落實受困眾臨時救助工作,協調調集
受困眾基本生活必需品;組織眾轉運離開事故發生區域;保障應急資金,及時開
展傷亡人員前期相關費用墊付和安撫等工作。
(7)新聞報道組
市委宣傳部牽頭,由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和事發地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有關
單位組成。
按照應急指揮部或相關政府部門發布的信息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媒體記者
的協調、管理,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8)輿情應對組
市委網信辦牽頭,由市公安局網安部門和事發地市、縣兩級應急指揮部有關單
位組成。
做好網絡輿情監測工作,對不實網絡輿情進行管控,根據指揮部收集匯總信息
正確疏導和應對網絡輿情。
現場應急處置要點: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出現危險的應急處置
圍繞控制危化品泄漏,減輕或控制險情開展工作。由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確定
工作處置措施,應急、生態環境、公安、衛生健康、交通運輸等部門按照指揮部安
排開展處置工作。
(2)發生死傷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
圍繞搶救傷員、勘驗現場開展工作。公安機關各警種開展搶險救援、現場勘驗
調查,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現場防護,疏導滯留車輛;衛生健康部門組織開展緊急
醫學救援和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部門清理路面障礙,確保道路具備正常通行條
件;應急關門部門牽頭開展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非生產安全事故由公安部門
牽頭開展事故調查),其他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根據實際情況配合實施。
信息收集發布:事故信息和現場處置相關信息由各工作組牽頭單位收集并相互
核實后,市應急廳統一匯總整理,并根據應急指揮部安排統一發布。
網絡輿情應對:屬地網信辦、公安機關網安部門配合做好輿情引導和不實信息
處置。對已經形成不實網絡輿情的,指導督促涉事部門核實并做出回應。
4.1.2Ⅱ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9人死亡,或20-49人重傷的;危險物品運輸車輛
發生泄漏、燃燒、爆炸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
能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Ⅱ級響應由市指揮部啟動響應,應對處置遵照Ⅰ級響應。啟動響應后,市指揮
部根據事件性質、影響范圍等因素,通知涉及成員單位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
工作,并負責對省級指揮部的信息報送。
4.1.3Ⅲ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4人死亡,或10-19人重傷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
輛發生泄漏、燃燒、爆炸的。
Ⅲ級響應由縣(市、區)指揮部啟動響應,應對處置參照Ⅰ級響應。啟動響應
后,市指揮部辦公室要派員趕赴現場與縣(市、區)指揮部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負責對市指揮部的信息報送,指導轄區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必要
時可以請省指揮部辦公室派員指導。
4.1.4Ⅳ級響應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
發生事故,可能泄漏、燃燒、爆炸的。
Ⅳ級響應由縣(市、區)指揮部辦公室啟動響應,交警部門負責現場勘查和秩序
維護,醫療部門和轄區消防部門負責傷亡人員救助。涉及危險化學品等十三類道路
運輸車輛事故的,應通知轄區應急部門到場共同開展應急處置。響應等級可能上升
的,應向同級指揮部報告。
4.2應急協作機制
在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中,各級指揮部應協商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交通事
故類型、性質、程度、時間的不同,確定工作重點和處置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履行
應急保障職責,強化協作配合,聯動處置。
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或根據市領導指示,組成工作組或指
導組,趕赴現場,組織指導下級政府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完成后,引發次生災害和衍生災害的隱患消除,經啟動響應的指揮部
確認后結束應急響應。
4.4后期處置
Ⅰ級響應善后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有關部門指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負
責;Ⅱ級響應由市人民政府或市直有關部門指導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其他響應
的善后工作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造成的損失情況,由事發地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協
調,盡快恢復正常秩序,確保社會穩定。
4.4.1處置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各牽頭部門應及時對信息上報、應急響應、處置能力、保障
水平、協同作戰、輿情應對等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
并形成案例報告。報告和案例原則上60個工作日內根據響應登記報本級人民政府
備案。
4.4.2善后處理
4.4.2.1保險理賠
相關保險機構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程序及時開展查勘理賠工作。
4.4.2.2死傷者補助
道路交通事故中當事人及其法定連帶責任人暫時無支付能力而需要先期善后
的,由事發地縣(市、區)級政府先行墊付傷者搶救費和死者喪葬費,符合道路
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范圍的,由救助基金墊付。
4.4.3處置獎懲
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表彰獎勵在處置道路交通事故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人
員;對在處置工作中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到位、失職瀆職的,依紀依法追究相關部
門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調查處理
應急處置結束后,各級政府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
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規定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查明事故原因、
性質、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并嚴格追究事故發生相關單位和有關人員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能,加強應急救援、危化品處置、路面搶險、醫療衛
生等專業搶險救援隊伍建設,完善隊伍管理制度。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建
立健全應急救援機制,根據實際情況建立應急救援隊伍。
6.2信息通信保障
公安部門要完善接處警系統,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道路
交通事故的內部信息報送制度。相關部門要全力保障應急通信聯絡暢通。
6.3資金保障
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將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6.4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物資裝備保障制度,確保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救援和
搶險設備、應急物資可及時調撥,滿足應急處置救援需求。各縣(市、區)政府(管
委會)要加強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整合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
6.5基礎設施保障
各成員單位要強化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加強應急避險設施、緊急停車
場、應急通信、交通運輸等基礎建設,保障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時,各項應急工作
能正常有序開展。
6.6宣傳、培訓與演練
宣傳、應急、公安、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要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普及教
育、道路交通事故處置的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市級指
揮部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培訓。縣(市、區)級指揮部每兩年至
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7.附則
7.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根據使用情況,適時開展評估修訂。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和各成員單位應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本地、本部門的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
案并報上級政府或主管部門備案。
7.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8.附件
8.1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分級標準
8.2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員名單
附件1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分級標準
Ⅰ級響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0人以上死亡,或50人以上重傷的;危
險物品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泄漏、燃燒、爆炸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
生命財產安全,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
援等。
Ⅱ級響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9人死亡,或20-49人重傷的;危險物
品運輸車輛發生泄漏、燃燒、爆炸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
全,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Ⅲ級響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4人死亡,或10-19人重傷的;危險化
學品運輸車輛發生泄漏、燃燒、爆炸的。
Ⅳ級響應: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死亡,或3-9人重傷的;危險化學
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可能泄漏、燃燒、爆炸的。
附件2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專家組成員名單
類別姓名單位(職務或職稱)
羅平
危險
化學
品處
王加立
置
李壘樂
申小濱
遵義市消防救援支隊作戰訓練科工程師139****4157
遵義市消防救援支隊指揮中心工程師150****8376
遵義市消防救援支隊作戰訓練科副科長187****1100
遵義市消防救援支隊作戰訓練科助理員187****9911
道路
交通
工程
馮海健遵義市高速公路管理處安全質監科科長136****8345
黃朝政遵義市高速公路管理處路政科科長135****5907
何可
交通
事故
處理
王小飛
安冠軍
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長139****7555
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隊大隊長138****1166
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隊教導員139****1988
林剛遵義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隊副大隊長137****0456
環境
污染
控制
劉明華遵義市生態環境局污染防治中心高級工程師137****1916
鄭胡飛遵義市生態環境局大氣辦專家、高級工程師158****1516
徐林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骨科主任、主任醫師138****9845
醫療
鄢陵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急診外科主任、副主任醫師147****6669
急救
蔣其俊遵義市第一人民醫院神經外科主任、主任醫師139****3193
魏德才遵義市交通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高級工程師139****5080
道路
李聰
運輸
管理
周皓
遵義市交通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186****8907
遵義市交通運輸局科長185****1632
余黔遵義市交通建設服務中心153****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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